住房租赁市场应被倾注更多关注
2010-07-14河南郑州
河南郑州 李 记
让我们感到遗憾的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级各地相关部门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远未到达成熟阶段。
在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是其中一项重要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引导全社会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如可规定“合同期间不得涨房租”、“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不得强行中止合同”等条款,还可以规定房租的上限,再加上相应的处罚条款,依法保护租房者的利益。
可以说,秦虹提出的“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议,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得到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比如秦虹表示,可以规定“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但具体到现实中,各地房租上涨的幅度又是多少呢?根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上半年的北京市租金均价为每月每套2713元,与去年同期的2322元相比上涨了16.84%。此外,广州市今年上半年租金均价为20.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8.6%;6月份租金价格涨幅加大,租金均价为2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2.2%。很显然,不少地方房租上涨的幅度,都远大于3%这一数字。
而住房租赁市场需要规范的方面,并不限于“房租说涨就涨”单一层面。诚如秦虹所言:频繁搬家、时常毁约等都为年轻人带来不少损失和烦恼,这直接导致很多人要买房而不愿租房。一项广被引用的统计数据更显示:有五成女生不接受租房结婚。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目的,不仅是为保护租房者利益的需要,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年轻人理性的住房消费习惯。所以说,相关职能部门在常态的建设、分配廉租房之外,在积极酝酿出台房产税等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同时,还应该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上,倾注更多时间和精力。
让我们感到遗憾的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级各地相关部门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远未到达成熟阶段。比如,因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非常低,很多地方的职能部门甚至没有掌握租赁市场的数据信息;而租赁价格的数据变化,似乎总是来自于房地产中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按照专业人士的分析,一来是登记备案要缴税,二来是登记备案对房主没有任何好处,政府部门没有赋予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意义。这直接导致几乎没有房主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会去登记备案。
这样的现状,无疑是能够改变的。比如,在不少地方,房屋租赁综合税即便是在瘦身之后,还要占月租金的5%。而在香港,对个人非住房出租应征税,大概只征收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印花税。这就说明,税率过高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适当调低的方式加以解决。再比如,相关部门完全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举措,让房主们认识到租赁登记备案的“好处”所在:如果发生纠纷和其他事件,登记备案后的租赁双方,正当权益就能够得到基本保证……
在当前阶段,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完全应该有更多积极作为。比如,在调低房屋租赁综合税税率、调动房主租赁登记备案积极性的同时,在初始阶段,完全可以通过免费、强制登记的方式确保租赁登记率,从而达到全面掌握租赁市场数据信息的目的—在掌握数据信息后,相关职能部门才能运用有效的手段规范、调控租赁市场,“每次房租涨幅禁超3%”等目标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