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廉政教育的分类分层
2010-07-12陈全生
陈全生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江苏 无锡 214086)
反腐倡廉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保护性功能。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定向和预防警醒作用,事关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成效的全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对于我们更好地应对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1]的时代挑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和切实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方法和组织方式,有效推进廉政教育分类分层次的实施,以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很有必要。
一、分类分层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实践中,无论是大会宣讲还是课堂教育或者集体谈话,经常采用的方法大都是“一锅煮”。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不分类别与层次,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没有重点与特色,“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其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效果不佳。面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变化的新特点、新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加大教育创新的力度。首要的是进一步提高推进分类分层廉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以思想认识上的先导来带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1.分类分层廉政教育是适应干部队伍人数众、层次多这一特点的内在要求
作为一个拥有7000多万名党员、管理着13亿人口的执政党,党员人数和党的干部队伍数量非常庞大。如此庞大的干部队伍,遍布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行业和各个部门,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和差异性。加之干部队伍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的工作经历、年龄身份、思想基础、文化水平、所处环境、职责范围均有所不同,所以,就提升廉政教育的总体成效来说,满足多层次干部队伍的需要是客观现实的必然要求。因此,廉政教育必须根据干部队伍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呈现出来的这些差异性、层次性变化,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分层廉政教育,以确保取得事半功倍的实效。
2.分类分层廉政教育是适应社会发展多元化的现实需要
伴随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生活多元化、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和社会需求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在这种多元格局条件下,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日趋明显;随着国内外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新特点的不断呈现,各种非主流的“思想、文化、观点、主义”等与人们接触的频率增多,影响更加直接,腐朽思想的渗透力和冲击力日渐增大。在开放的环境中,信息传递速度加快,党员领导干部与社会的交往不断扩大,思维方式必然由静态、封闭逐步趋向动态、开放。所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到党内和干部队伍中来。人们的思想更加活跃,观念更新加快,价值取向日趋多元,精神文化需求也日益复杂多样。因此,在当今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的重要时期,为了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深入研究和扎实推进分类分层廉政教育。
3.分类分层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创新的重要举措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实践证明,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与进步。在反腐倡廉建设上没有也不可能存在“一方治百病”或“一劳永逸”式的灵丹妙药。那种不分对象、不讲层次“一锅煮”的教育模式,只能是“广种薄收”,效果不佳。多年来,我们党一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与方式。提出并实施分类分层廉政教育,正是这种勇于探索精神的自觉行动,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创新与有效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和切实运用好这一重要创新举措,对于不断激发廉政教育的活力和生命力,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体制机制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
二、分类分层教育的几个重点环节
推进分类分层廉政教育所要进行的工作较多,但以下四个重点环节应认真把握:
1.科学分类是前提
《实施纲要》指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因此,科学区分党政领导干部的类别层次,是开展分类分层廉政教育的重要前提。只有科学划分不同类别层次的对象,才能因材施教、科学施教。由于划分标准的多样性,可以从不同角度对领导干部进行多类别多层次地进行划分,但从突出重点和有利于廉政教育的整体推进来看,这种分类分层的划分不宜过细,大致可从岗位类别、职务级别和年龄时段等方面进行。
岗位类别。根据领导干部所处的岗位系统进行划分,如可将培训对象分为党群系统、政法系统、金融系统、经贸系统、军队系统等;对各个不同单位的相近岗位、相近级别的领导干部开展与之相适应的集中教育。要突出重点,紧紧抓好从事关键岗位、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基本建设、行政审批等掌握人财物重要资源的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
职务级别。在现行体制下,领导干部职务级别越高,掌握的权力就越大,产生的影响也就越大。所以,按照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来进行分类分层廉政教育,是当前最通用的一种运行模式。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实践中,领导职务级别的分类不宜过细,类中有别、层中有类的情况再怎么划分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从现实情况看,其基本的类别大致可以划分为:中高级领导干部(省部、地厅级及其后备干部)、中层领导干部(县处级及其后备干部)和基层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等三大类别,并依据不同类别层次对象的需求,选择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与方法。
年龄时段。不同年龄段的领导干部有着不同的经历和特点,不同年代的领导干部往往展现出不同的特点与风格。从整个干部队伍看,大致可划分为50后干部、60后干部、70后干部和80后干部等。如50年代出生的领导干部成长在红旗下,往往身处高位,政治上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基本定型,其中有些临近退休,存在自我放松、警觉性减弱的情况,需要重点强化保持先进性、拒腐防变的教育;60后的领导干部不少都是厅级和处级干部,是当前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主体力量,是各单位的“顶梁柱”,他们是各项政策的重要决策者和实施者,工作压力比较大,家庭负担也较重,需要重点强化政治素质的教育,培养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这一群体也是廉政教育的重点;70后的领导干部一般都处在处级和科级岗位,他们经历了市场经济的剧变,思路开阔,接受新生事物快,在工作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既是政策的起草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他们的政治经验稍显不足,迫切需要提升领导水平和执政本领,要从培养他们成长为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的角度,重点进行理想信念和工作纪律的教育;80后的干部通常还是党政机关的新兵,他们学历高、能力强,人数逐年增多,由于入党时间短,对党的基本历史和基本经验知之不多、感受不深,党性基础还不够坚固稳定,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相对薄弱,需要在实践中尤其是在艰苦环境中砥砺品格、锤炼作风、磨炼意志、增长才干,需要不断强化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党风党纪的教育。
2.施教内容是重点
教育对象划分后,需要根据不同对象合理地确定不同的施教内容或主题教育。廉政教育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帮助或促使领导干部确立一个健康的心智模式,在内心深处筑起一堵不思贪、不愿贪的铜墙铁壁,并外化为自觉行动,在各种利益或诱惑面前做到气闲神定,淡然处之。而真正要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基础,靠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来支撑。因此,分类分层廉政教育共性内容的确定,要在认真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纪国法等重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突出以下内容:
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最高的价值追求,是居于支配和统摄地位的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决定人的思想言行,主宰人的灵魂,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的精神力量。坚定的理想信念,还是凝聚人们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我们之所以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新中国建国60年来取得辉煌成就的伟大实践,也一再证明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一旦形成以后,是可以成为战胜前进道路上任何艰难险阻的强大力量。现在有些共产党员包括曾经担任过高级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贪恋金钱美色,聚敛不法财富,最终跌入犯罪深渊的深刻教训,从反面给我们以巨大的警醒,这些看起来是个经济犯罪的问题,但深层次的根本原因却是理想信念的动摇。当前,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新旧矛盾相互交织、长期性矛盾和阶段性矛盾相互交织、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矛盾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我们党正面临着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和复杂严峻外部环境的考验。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在获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能展示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的同时,也面临着重重考验与诸多诱惑。只有牢固树立和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的思想境界,才能有坚强牢靠的精神支柱,才能拥有抵御没落思想侵蚀、拒腐防变的锐利武器,才能够在关键的时刻经受住考验,把握自己,清廉自守,从而更好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党纪法规教育。党纪国法是对廉政行为的刚性规定,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保障。时时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活动,是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纪法规的知识内涵,培养法规意识,强化法纪理念,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通过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历代领导集体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既能斩人又能护人的双重含义,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对权力的敬畏感。
优良传统作风教育。陈云同志早在29年前就说过:“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2]248这一著名论断至今读来仍倍感警醒。我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和作风,如毛泽东同志反复倡导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以及艰苦奋斗的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和发扬民主的工作作风等,都是我党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优良传统作风,对于组织群众、团结全党,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对于凝聚民心、集聚民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于弘扬先进、拒腐防变,永葆党的先进性等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清除腐败之源,有利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从而保持清正廉洁,远离违法违纪活动。
当然,除了安排好这些共性的教育内容外,还要根据受教育对象担任的职务和工作特点,按照分类分层的要求,尽量选择能满足各群体或个性需求的教育内容与施教方法,从而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载体建设是基础
推进分类分层廉政教育离不开不同类别的阵地建设,合适的教育载体可以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充分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党的十七大就发挥党校在“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指出,要“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党校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中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不可替代的优势条件。各级党委应加强党校主阵地建设,注重资源整合,重视并发挥党校作用。各级党校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和长期规划之中,根据不同班次开设相应课程,结合现场教学,开展党性分析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相关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担任廉政教员,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果。
充分发挥专门机构在廉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纪检部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推进分类分层廉政教育中承担着组织者、协调者和推动者的重要作用。要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委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和行动步骤,加强各类反腐倡廉基地的建设,整合各方力量,深入研究分类分层廉政教育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以点带面,适时推进。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廉政教育的活力和效力。
努力营造尊廉尚廉的社会环境。实践表明,反腐倡廉建设要取得更大的成效,离不开社会环境这个大载体的支持和配合。各种类别、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的,如果只有部门的重视而没有社会环境的配合,廉政教育的成效必将大打折扣,搞不好还会相互抵消,收效甚微。为此,需要大力营造廉政教育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家庭等。这方面,我们可以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做法与经验。如新加坡和香港,肃贪倡廉宣传教育的触角已延伸到政府每一个部门和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新加坡和香港的地铁站台、公交车内、高楼大厦上,都有政府制作的各种宣传画和标语,告诉人们要自觉尊廉保廉促廉,让人处处都能感受到政府推进反腐的决心和营造倡廉的氛围。回到居住的社区,廉署社区处的官员又经常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你和你的家人进行入情入理的宣传教育。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和报道各种腐败案件,既发挥了犀利无比的舆论监督作用,又起到了以儆效尤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在社会上较好地营造了“不想贪,不敢贪”的良好氛围。
4.领导重视是关键
这里所说的关键主要指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领导干部自身要坚持作好表率。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既是廉政教育的施教对象,又是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责任者和组织推动者。所以,领导干部能够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就能发挥“树起一面旗,带动一大批”的典型示范作用。二是领导干部要重视和支持分类分层廉政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分类分层廉政教育的推进和实施,要做的工作很多,既有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又有时间安排、力量组织、经费保障等具体条件。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三、分类分层教育的主要方法与路径
1.坚持廉政教育与制度、监督建设相结合
党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个部分构成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着力解决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不想腐败”,以解决腐败的动机问题;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致力于党纪国法防线,做到“不能腐败”,以解决腐败的机会问题;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致力于制约和惩治,做到“不敢腐败”,以解决腐败的成本问题。这三者并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因此,分类分层廉政教育必须和制度建设、监督监察紧密结合起来,才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2.坚持日常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
日常教育与专门教育各有长处,应当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日常教育要注意抓好几个重要节点:一是见微知著,注重防范。平时,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入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预防,努力防止“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现象的发生。我国自古就有“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的深刻训条。古人说,“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经常性教育搞好了,反腐防腐就会有一个很好的思想基础和道德底线。二是完善制度,刚性制约。针对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之成为人人必须时时处处共同遵守的法规。三是树立典型,榜样示范。任何时代都需要榜样,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根据各类群体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选择各类典型事例,尽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正反典型激励和警醒人,不断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四是要言传身教、领导带头。在日常生活中,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始终在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只要各级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做到身正行端,清廉自洁,就是对大家最好的经常性教育。
3.坚持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相结合
事实上,廉政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很多,各类群体也有各自不同的教育需求,单纯依靠组织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还是要靠干部平时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与自我提升。所以,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需要相辅相成,结合运用,缺一不可。目前,在两者的具体结合运用上,更大的难点是在自我教育上。自我教育是自己对自己情操与心灵的内化教育,具有需求适配、灵活性大、动力性好等特点,效果最好,但难度最大。难就难在自我教育需要自知之明,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自我坚持。而要达到这一境界,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因此,我们要强化对各级干部自我教育的宣传、引导、考核力度,促进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的深刻转变。与此同时,还必须加大组织教育的力度。
4.坚持廉政教育内容方式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廉政教育的内容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有些东西是必须始终坚持、不能动摇的。如党的基本理论、党性原则、党纪法规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就必须很好地继承。陈云同志说:“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2]251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世情国情党情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抱残守缺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应有的科学态度。所以,我们必须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干部群体的特点和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廉政教育内容,借鉴、吸收和运用现代干部培训理念及手段方法,努力实现教育内容与方法的与时俱进,以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鲜活力和吸引力。同时,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廉政教育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开设“网上廉政课堂”、发送“廉政短信息”等,使廉政教育的时空概念更加宽广,手段方法更加灵活有效。□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人民出版社,2009:34.
[2]陈云.论党的建设[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