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明挖隧道中的基坑监测
2010-06-29王宁宁
王宁宁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140)
1 工程概况
1.1 概述
广州市仑头-生物岛隧道工程岸上段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仑头村及生物岛上。由北岸段和南岸段两个施工段组成。北岸段位于仑头村,长435 m,南岸段位于生物岛,长389.981 m。该工程范围内地形起伏不大,地表多数为耕地、果园。北、南岸段所在地没有大型的地下管线,附近有少量楼房。结构主体采用明挖顺作法,围护结构以地下连续墙加钢支撑支护为主,部分地段采用锚杆支护,基坑最深处为24 m,两岸端头筑砂岛作为施工平台,护岸结构采用格栅式连续墙,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局部建(构)筑物等级为一级。
1.2 监测目的和意义
在基坑的开挖、降水、支护和结构施工的过程中,基坑内外地基应力的重分布会引起围护结构及周围土体的变形,从而有可能危及基坑、主体结构的稳定和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基坑和结构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施工监控测量。通过监测,随时了解基坑各岩土层及支护结构的内力及临近建筑物的变形情况,将监测数据与预测值相比较,以判断前一步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是否符合预期要求,为施工的工作开展及时提供反馈信息,以确定和优化下一步的施工参数,做到信息化施工;将现场测量结果用于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捷的目的。
2 监测项目
明挖围护结构的监测项目为:连续墙测斜、立柱沉降、连续墙水平位移、土体侧向位移、支撑轴力、地下水位、临近建筑物沉降及倾斜、锚杆(索)拉力。护岸及接口的监测项目为:测斜、钢筋应力、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土体侧向位移、支撑轴力、地下水位、锚杆(索)拉力、混凝土应力、支撑立柱沉降及位移。沙岛围堰监测项目为:土体侧向位移、沉降和位移。
3 监测点的布置
3.1 布置要求
测点布设合理方能经济有效。在确定测点的布设前,必须知道基地的地质情况和基坑的围护设计方案,再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理论的预测来考虑测点的布设范围和密度。原则上,能埋的测点应在工程开工前埋设完成,并应保证有一定的稳定期,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各项静态初始值应测取完毕。
3.2 精度要求
(1)明挖围护结构监测布置及精度要求见表1所列。
(2)接口和护岸监测布置及精度要求见表2所列。
4 确定监测警戒值
4.1 警戒值的确定原则
建筑物施工监测的预警值就是设定一个定量化指标系统,在其容许的范围内认为建(构)筑物是安全的,并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有害影响,在其容许的范围外则认为建(构)筑物是非稳定的或危险的,并将对周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该项目施工监测的预警值是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确定的:
表1 明挖围护结构监测精度要求表
表2 接口和护岸监测精度要求表
(1)满足有关的规程、规范及设计计算要求,不超过设计计算预估值;
(2)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
(3)满足各保护对象的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4)在满足监控和环境安全的前提,综合考虑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技术措施和经济等因素,以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4.2 监测警戒值
4.2.1岸上围护结构警戒值
4.2.1.2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及侧向变形警戒值
基坑连续墙测斜:围护结构最大位移取50 mm,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范围警戒值为30 mm,其余处连续墙警戒值为40 mm,非开挖期间每天发展不得超过5 mm。
4.2.1.2土体侧向位移警戒值
土体侧向位移最大位移取50 mm,警戒值为30 mm。
4.2.1.3支撑轴力警戒值
围护结构内支撑轴力警戒值为设计值的70%。
4.2.1.4锚杆(索)拉力警戒值
锚杆(索)拉力警戒值为设计值的70%。
4.2.1.5基坑外水位警戒值
基坑开挖引起坑外水位下降不得超过2000mm,每天发展不得超过500 mm。
4.2.1.6临近建筑物沉降、倾斜警戒值
根据现场踏勘,临近建筑物为桩基础或天然基础,则临近建筑物沉降警戒值为:桩基础建筑物为10 mm,天然基础建筑物为30 mm。
临近建筑物倾斜警戒值为:倾斜度<2‰。
4.2.2接口和护岸警戒值
4.2.2.1接口和护岸结构水平位移及侧向变形警戒值
格栅连续墙最大位移取80mm,警戒值为60mm,每天发展不得超过5 mm;其它连续墙和支撑立柱最大位移取50 mm,警戒值为30 mm,非开挖期间每天发展不得超过5 mm。
4.2.2.2土体侧向位移警戒值
土体侧向位移最大位移取50 mm,警戒值为30 mm。
4.2.2.3支撑轴力警戒值
围护结构内支撑轴力警戒值为设计值的70%。
4.2.2.4钢筋、混凝土应力
钢筋、混凝土应力警戒值为设计值的70%。
4.2.2.5锚杆(索)拉力警戒值
锚杆(索)拉力警戒值为设计值的70%。
4.2.2.6岸上水位警戒值
开挖引起岸上水位下降不得超过2 000 mm,每天发展不得超过500 mm。
4.2.2.7临近建筑物和倾斜、沙岛围堰沉降警戒值
根据现场踏勘,临近建筑物应为桩基础,则临近建筑物沉降警戒值为10 mm。
沙岛围堰沉降警戒值视设计要求而定。
临近建筑物倾斜警戒值为:倾斜度小于2.5‰。
5 监测频率
各监测项目在基坑支护施工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应少于2次。
各项监测工作的时间间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在工作面开挖卸载急剧阶段,每1 d观测1次,回筑期(顶板施工完成前)为2 d观测1次,稳定期为5 d观测1次。当结构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加密观测。
明挖围护结构、接口和护岸监测频率见表3、表4所列。
表3 明挖围护结构监测频率表
表4 接口和护岸监测频率表
6 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传递
每次量测后,将原始记录及时整理成立正式记录,对每一量测项目填制观测成果表(沉降观测成果汇总表;位移观测成果汇总表;地下水位观测成果汇总表;锚杆拉力监测汇总表;支撑轴力监测汇总表;“时间——沉降量”曲线图;“时间——位移”曲线图;“时间——地下水位”曲线图;锚杆拉力监测曲线图;支撑轴力监测曲线图)并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对达到警戒值的或有异常变化情况的,立即反馈给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部门。
监测工作流程见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