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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认识

2010-06-28石兰蕊柳高峰

时代文学·下半月 2010年2期

石兰蕊 柳高峰

摘要:羌虽然很难说明,但作为关学的核心范畴,又是必须加以探求的。美作为一种价值,是在人产生以后才能有的,是人的历史的产物,因此美的本质最根本的应在历史的生成过程中去考察。

关键词:审美对象;关的观念;人的本性:人的理想

美虽然很难说明。但作为美学的核心范畴,又是必须加以探求的。否则,美学的其它范畴的探讨都将失去根本的依据而陷入一种片面当中。

在以往的美的探索中,人们基本上是顺着两个方向寻找美的:一种是从人的主观精神中去寻找,一种是从人的精神之外精神实在或客观现实中去寻找。二者都有合理的地方,但都不能真正地说明美。单纯地从人的主观精神中去寻找美,认为美完全是以我的意志为转移,我认为美存在就存在,我认为美不存在就不存在——这样的认识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我们不能忘记一点,在审美的过程中,人毕竟是在以自己的主观判断着对象的美与否:从外在的精神实在寻找美和外在的客观现实寻找美,从寻找的途径上实际并无大的区别,无论是认为美存在于客观的现实中,还是认为美存在于绝对的精神中,都否定了人作为美的唯一拥有者的地位。如果认为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的话,那只能是启发人们知道,人的美的观念的产生是有客观基础的。我们也不赞成单从审美过程中,从审美对象的角度来给美下定义,因为美作为一种价值,是在人产生以后才能有的,是人的历史的产物,因此美的本质应在历史的生成过程中去考察。

审美的现象在人类的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可以说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会有过审美的体验,也都有一种属于自己的美的观念和审美情感。如果从审美的角度来考察,美实际上是以一种观念的形态存在着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对审美对象进行判断时,在他的意识中已经先有一个美的观念存在着了。什么是美,什么是不美,首先是一个观念问题,而不是审美对象是否具有客观美的问题。当然,在审美的过程中,如果审美对象不具备某些方面的审美属性,便不会被认为是美的。但在这个过程中,什么属性是美的,什么属性是不美的,仍是由审美主体的美的观念决定的。美的观念在这里是第一性的,是占主导地位的。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客体的美反映到主体的头脑中,使他认识了客体美,而是主体以自己美的观念对客体进行审判,看它是否是美的。具体的过程应该是,一个已经具有一定的美的观念的主体,一个具有某些属性的客体,无论是主体对客体的属性进行主动的反映,还是客体的属性被动地映入主体的意识,都是客体的属性被主体的大脑所摄取,然后在头脑中和已有的美的观念相对照,最后由主体以美的观念对客体做出美与不美的判断,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审美的过程,是在审美主体根本就投有自己的审美观念的情况下完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来说不是对象。”可见,对于没有美的观念的人,任何客体都不会成为他的审美对象。那自然也就不会有审美的过程产生了。因此,审美的过程就是主观的。我们探求美的本质,关键就是探求美的观念的本质。

那么美的观念究竟是怎么来的,又具有哪些最基本的内涵呢?如果我们客观回想一下我们自己审美观念的形成过程就会发现。我们的审美观念,实际上是从两个方面形成的:生活的积淀和历史的继承。美的观念的继承是形成新的美的观念的重要方面。在我们的幼儿期,什么是美,什么是不美,完全是懵然无知的。在以后的岁月中,我们便会经常听到已有审美判断能力的人说这个真漂亮,那个真好看,这都会对我们产生影响,尤其是对艺术的欣赏。由于它已经远不是自然美那样的单纯,所以建立艺术美的观念就更需要专门的培养。正是由于美的观念有这种历史继承性,才造成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人群中,尽管这些人群已经有很多的交往,但美的观念总是有一定差别。这个差别,只有到这些人群完全融合,原有的各自的美的观念,有的被放弃,有的被共同认可,又有新的美的观念共同产生时,才会彻底消失。

毕竟是自己的实际生活的积淀占有更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被继承的美的观念,本来也是来自现实生活的,而且还因为当这些观念真的被我们接受(不是虚假的有意借用),成为我们美的观念的一部分时,已经经过我们自己生活经验的无数次检验了。

从最原始的人的审美观念的生成考察,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我们知道,人是在和自然的斗争中才挣脱出来的。当人一旦脱离了自然界(主要是指动物界,因为人在成其为人之前已经脱离了非生物界),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即为了自己作为人的生存和使自己变得更加是人,便要更加多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使之更加符合自己的需要。同时,为了同样的目的,不仅为了生存要经常地认识人这个种族的特性,不断地调整群体内部的关系,而且在每一次得到提升之后,更要对群体内部的关系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促进自己的发展。人就是生存和发展于这样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一切观念,也就产生于这样的关系中,产生于人为了内在的需要而对自然、对社会采取的行动中。

在人类采取的行动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观念,人的各种观念又是相对于自我行动的某一方面而生产的。相对于群体关系的调整,生成了政治、法律、道德等观念:相对于渴求和寻找神秘的保护力量的心理和行动生成了宗教观念:相对于探究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和对人与自然的终极命运的思考生成了哲学,那么美的观念呢?美的观念是相对于一种情感而生成的。人是有各种情感的,当人们看到某一事物时,有时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正是这种现象的无数此发生,才使人们产生了美的观念,我们反对审美完全无功利的觀点。人的历史就是一部为生存和发展而不断奋斗的行动史。人在审美过程中也不是完全和功力脱离关系的。令人愉悦的就是美的,否则就是不美的,以自我的是否精神愉悦当成评判的标准。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功利性,人产生的一切精神愉悦都是和自己的某种满足相连的,因此都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当然,这种功利性又是和社会行为的直接功利性有所不同的。它不去追求直接的物质的、纯粹感官的、社会的实际利益,只是一种精神的满足。但这不能割断审美享受和功利概念之间的关系,在我们看来,审美愉悦依然是以功利目的为基础的,是和真、善联系在一起的。在实际的审美过程里确实不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直接的社会功利追求,一旦有了这种切身的利害关系和功利追求,美便不会产生。如一场正在进行的电闪雷鸣的狂风暴雨,对于一个革命者来说,很可能为它激烈跳跃的形式,为它磅礴雄伟、横扫一切、荡涤一切的气势所激动。而产生一种崇高而壮伟的美感。但这时如果是这位革命者已经在狂风暴雨中挣扎了好长时间,甚至已经变得奄奄一息,那他就不会产生这样的美感。可是这并不说明,在前一种情况下这位革命者产生美感时是和功利没有关系的。实际上正是他内心存有希望象狂风暴雨一样地横扫苗涤旧社会的一切恶浊的功利追求,才产生了感情的转移。

对狂风暴雨产生了美感。这说明,一方面审美是不能在直接追求功利、处在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情况下进行的,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没有利害关系、功利追求,人同样不能产生美感。只不过在审美的过程中的追求是脱离了实际过程的一种精神追求罢了。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知道,当事物满足了人类争取生存和发展的精神要求时,就能使人产生美感,得到美的享受。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精神的愉悦呢?首先是它适合了人的本性、适合了人对自身的希望。當我们欣赏一丛鲜花时,是因为它那鲜艳色彩给环境带来了变化,环境变得丰富多彩。是它那鲜纯的形态让人看到了生机。当欣赏猛虎时,是喜欢它吼震山林、运动矫健。当欣赏美丽的少女时,是看到了她的年轻、清纯更符合人的体态和生命要求。总之人对自己的本性是热爱的,人有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是他们面对一切事物时,能否产生精神愉悦的出发点。凡是符合人性的、更能体现人性的、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精神需要,满足了提升自己的精神需要,就是美的,否则就不是美的。

但人和自然的矛盾是永恒的,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是无穷的。那么人对群体关系的调整,人的提升也是永无止境的,人不仅在现实中努力地追求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在精神上也在不断地向自己提出更高发展要求和更好的生存理想。在现实的的追求中也有不能完全如愿的地方。因此当看到的事物符合了自己理想的要求,或者能够为自己提供榜样,促进自己更高地提升的,就认为是美的。正在进行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可能并感不到他们举动的美,可当长征结束时,当用审美的眼光看它时,就会发现,它是那么壮美。那是因为在这场为了红军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更有为了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长征中,创造了人类史上独一无二的人的极限,表现了为了实现一种崇高目的的雄伟气势、坚韧精神、和压倒一切困难英雄气概。这正是人类所需要,是人类理想中永远希望保持和加强的精神。因此这种精神它不仅是人类的现实需要,也是人类的理性。所以认为它是美的。

总之,一切美的观念都是从人的历史中产生的。在历史中,在艰难困苦中,他们希望周围的世界能和自己息息相通,能够符合自己的本性、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需要以及他们超越现实与苦难的美好理想。从这一愿望出发,凡是符合了他们的心愿的,就是美的,就能引起人的精神愉悦。否则就是不美或丑的。尽管人性是多方面的。在生存和发展的的总要求下,会衍生出诸多的这样那样的要求,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具体理想,就个体而盲,那就更加丰富多彩。但总是离不开入的最根本的性质、要求和愿望。人的最根本性质、要求和愿望是美的观念产生的客观基础,也是它的基本内核。所以美的观念,就是从人类实际生活中产生的。热爱自己的本性,渴望一切事物都符合自己的本性,符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要求以及理想的一种观念。一切具体的事物,其属性符合了这一观念,就是美的。美就是符合这一观念的具体事物的客观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