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方法
2010-06-14赵胜朝李中原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
□赵胜朝 □李中原(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
□吴艳东(三门峡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由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组成。
项目建设区: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
直接影响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
二、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方法
(一)项目建设区
项目建设区内的占地主要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通常有永久建筑物占地、施工临时生产与生活设施占地、施工道路(公路、便道)占地、料场占地、弃渣场占地、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占地及改、扩建新增占地等。
工程永久占地应当结合工程设计图纸进行量测并实地复核后确定,施工临时占地要根据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确定,对于施工便道、供水供电等线性项目除要考虑自身的占地外,还要充分考虑挖方土的堆放、管材的堆放及施工占地。由于勘测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建设区的量化较困难时,应与建设单位和主设单位共同协商,按照项目实施的最低标准或平均标准确定占地。
常见的开发建设项目有电厂、水库及高速公路等。电厂项目在建设时一般包括厂区、贮灰场区、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供排水管线区等,这些永久占地面积可以通过主体工程设计图纸并结合实地复核后确定,临时占地可以通过现场查勘结合主体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形式进行确定,倘若该电厂为改扩建项目,与电厂前期共用部分的占地面积应当排除在本次建设占地范围之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一般包括主线区(路基区、桥涵区、附属区)、弃渣场区、取土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施工道路区等,其中永久占地面积可以通过主体工程设计图纸结合实地复核后确定,临时占地面积结合主体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形式,同时通过与设计单位、业主进行沟通并依据少占地、尽可能不占耕地的原则进行确定;水库建设项目一般包括库区、堆料场、水库管理区、道路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由于水库库区面积较大,在施工时堆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有时候可以布置在库区内,在合计占地面积时这些都不要重复累计。
总之,在确定项目建设区范围时应注意不能重复计算,更不能有遗漏。
(二)项目直接影响区
直接影响区与项目建设区相伴存在,是施工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扰动,在监督检查和专项验收时需要逐项检查确认的范围。因建设项目的不同,直接影响区的组成会有所不同,常见的下列永久占地或临时占地均属于直接影响区:移民安置区(移民数量较大由政府出面集中安置或业主出资移民分散安置)、道路区、施工区等对两侧及周边的影响区域、地下开采项目对地面的影响区(如煤矿、金属矿、隧洞、地下管线等的施工引起地面的塌陷)、贮灰场周边、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塌岸区域、水库周边可能引起的浸、渍区域、排洪涵洞上、下游可能引起的滞洪、冲刷区域等。
直接影响区的确定必须依据区域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和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结合类比工程的测量,根据风向、边坡、洪水下泄、排水、塌陷,水库水位消落、水库周边可能引起的浸渍,排洪涵洞上、下游的滞洪、冲刷等因素综合调查分析,不能简单地外延估算。
开发建设项目总体可分为点式开发建设项目、线性开发建设项目,其直接影响区的确定常用方法如下:
1.点式开发建设项目
直接影响区范围的确定一般根据工程的征占地情况、周边地形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形式确定。征占地范围小、平坦地形周围、施工方式复杂的影响区可大些,在征占地边缘外延2m;反之,则可小些,在征占地边缘外延1m或没有直接影响区(需经过论证),如征地面积较大,在施工前已修建围墙,所有施工过程全部在围墙内,则可以没有直接影响区。
另外对于地下开采的工程、人工边坡工程,由于地下开采工程施工在地面以下,对地表的影响不会立即显现,但是,在施工一段后会有非常明显的影响,这样工程的直接影响区一般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确定:将整个地下采空区并外扩一定范围作为直接影响区,外扩范围可根据采空区的深度和面积结合岩土性质来确定,一般取外扩10~500m的范围。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为形成的边坡一般包括开挖边坡和堆弃边坡,有石方边坡和土方边坡,边坡形式不同其直接影响区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土质边坡高度不宜超过15m,岩质边坡高度不宜超过30m,通常结合表1确定直接影响区,表中的数值为边坡的下边界起外扩的范围,直接影响区可用表中的数值减去放坡(含马道)占用的范围。
表1 人工边坡可能影响范围估算表 单位:m
2.线性开发建设项目
由于线性工程线路较长,跨越地形地貌复杂多变,所以其直接影响区依据所经过的现场实际情况同时结合主体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形式进行确定,不能进行简单的征地线外推距离进行估算。一般线性工程直接影响区可结合表2进行确定。
表2 线性工程可能影响范围估算表 单位:m
但是对于线性工程在跨越河流、道路及建设码头等工程时,对在河道内布置围堰或大开挖的断面,根据河道水量的大小,其上游10~50m和下游50~200m的河道范围均列入直接影响区;空中架设(电线)、地下定向钻或隧道穿越工程,根据被穿越工程的等级,取左、右两侧10~200m的范围,作为直接影响区。
直接影响区的界定,是在建设区内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分析和以往的经验,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预测分析,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直接影响区。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要对直接影响区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并向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三、案例分析
某电厂所在地区为丘陵地貌,规划建设规模为4×600MW,一期建设2×600MW,采用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燃煤机组,年燃煤283.25×104t,年需水量1450×104m3,年排灰渣量63.22万t,年产石膏量9.88万t,机组采用灰渣分除,气力除灰,机械除渣,由汽车运至厂外贮灰场,机组用水采用中水作为补充水,地表水作为备用水源,燃煤经过国铁后再经铁路专用线运至厂区,本工程贮灰场内42户共200人需要搬迁,搬迁户由建设单位出资,根据自己的意愿,当地政府划拨宅基地,分散安置。
项目涉及厂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贮灰场区、厂外道路区、供排水管线区、铁路专用线区、移民安置区。
结合本工程的总体布局和项目特点,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项目建设区占地包括永久占地、临时占地。
(一)项目建设区
本工程的项目建设区包括:厂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贮灰场区、厂外道路区、供排水管线区、铁路专用线区,根据主体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查勘,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56.86hm2。
(二)直接影响区
通过对主体工程各建设工程征地范围和施工工艺的分析,结合对同类工程调查,电厂工程直接影响区主要发生在厂区周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厂外道路区两侧、贮灰场下风向一定范围、供排水管线区两侧、铁路专用线两侧及移民安置区。
1.厂区
根据主体设计,厂区征地面积为47.0hm2,其中厂区围墙内占地41.74hm2,除建(构)筑物占地17.52hm2外,剩余的占地为场地内道路,场地绿化及其他硬化,厂区周边截洪沟建设,施工期可以作为施工场地,占地面积完全能够满足施工需要,但是在周边截洪沟的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项目位于丘陵区,同时该项目施工方式复杂且施工点较多,所以周边取2m范围作为直接影响区,直接影响区的面积为0.58hm2。
2.施工生产生活区
根据以往同类型工程的调查分析,并结合本工程施工组织形式、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貌,在该区周边2m作为直接影响区的范围,直接影响区的面积为0.39hm2。
3.贮灰场区
由于该灰场属于山谷灰场,灰场占地15hm2,灰场周边设防风林,灰场直接影响区,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影响距离500m,在其他风向设100m,直接影响区的面积为24.5hm2。
4.厂外道路区
厂外道路区包括进厂道路、运灰道路,共计长度为5km,根据以往同类型工程,结合本工程施工组织形式、当地的气候,在堆土一侧考虑影响距离为3m,在另一侧考虑影响距离为2m,直接影响区面积为2.5hm2。
5.供排水管线区
供排水管线包括厂外排水管线、补充水管线,共计长度58.7km,其中补充水管线采用2DN800、DN500输送到厂区,排水管线采用DN1500排出厂区,根据施工组织形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临时堆土一侧考虑3m影响区,在另一侧考虑2m直接影响区,直接影响区的面积为29.35hm2。
6.铁路专用线区
铁路专用线长度为7.51km,其中挖方路段为5.63km,填方路段为1.88km,在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侧造成的影响距离按照3m考虑,另一侧考虑2m,直接影响区面积为3.75hm2。
7.移民安置区
移民42户共200人,大概需要宅基地0.8hm2,由于采用建设单位出资,搬迁户自行选择宅基地分散安置,所以该区列为直接影响区。
由此确定该电厂的防治责任范围直接影响区面积为61.87hm2。
(三)防治责任范围
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见表3。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开发建设项目的增多,造成的水土流失量急剧增加,从而对项目周边环境及河道泄洪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采用恰当的方法,科学合理地界定防治责任范围,采取恰当的防治措施,使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得到有效的控制是相当重要的,同时防治责任范围的合理确定也为建设单位筹备水保投资提供技术依据。
表3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