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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还是匿名

2010-06-12刘洪波

新民周刊 2010年46期
关键词:政风民意后果

刘洪波

你虚伪,可以承担得起责任,准确地说,虚伪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后果;而真实,可能带来不利后果,有些后果无法预料。

实名还是匿名,是个令人纠结的问题。

武汉评议政风行风,去年评7家,全部优秀;今年要评53家,首轮评了10家,优秀只1家。不同的是,评议会打分,去年实名,今年匿名。

值得关注的,不是武汉市几家行政单位政风究竟如何,而是实名匿名产生的巨大差异,因为实名匿名,在我们这个社会,是经常会出现,经常让人困扰的问题。

实名评议与匿名评议,哪个结果接近真实?武汉的评议组织者介绍,“采用了匿名投票,结果更加接近事实”。

这里面有问题。为什么说匿名投票,会被解释为“更加接近真实”,而不被解释为匿名行为“更容易不负责任”呢?

人们通常倾向于认为,實名有助于产生负责任的行为,而匿名容易导致责任缺乏,这就是为什么人们经常会被要求实名,手机实名、上网实名、买卖三聚氰胺实名,乃至大型节会要求买菜刀也实名。

这不只是管理者的思维,也是社会的一般认识。例如网上的匿名发言,有时被视为民众意愿的真实体现,但如果“愤青言论”汹涌,很多人会说那不代表真实的民意。

如果这样解释是合理的,那么权力者说那些不为所喜的网络言论再多也不代表真实民意,而合意的网络言论才合乎民意,是不是也有道理?

我也认为,实名有助于让人表达负责任的态度,而匿名反之。然而,对一个责任泛滥的社会,情况大概又是复杂的。实名责任会变成威慑,而匿名避责会变成表达的盾甲。由此,实名的表达可能反而虚伪,而匿名的表达反而真实,同时,人们实名表达虚伪的态度,但负得起表达的责任,匿名表达真实的态度,却能躲避责任。在这里,责任与真伪变成了两种东西。你虚伪,可以承担得起责任,准确地说,虚伪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后果;而真实,可能带来不利后果,有些后果无法预料。

应该看到,评议政风行风,即使给予实名劣评,能够产生多少真实的难以接受的后果还是难说,但已足以令人视为畏途。而且投票人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按说都应当实名工作。在一个公民社会、法治社会、民主社会,行政部门、行政官员受到议员、学者、媒体、市民公开的实名质询和指责,皆是平常之极。而在这里,仅是评议一下政风,还只能以匿名来求取真实意见,可见这个社会获得真实意见的能力已经低下到了何种程度。

意见的真实性和表达意见可能产生的责任,是高度相关的。“人们应当发表负责任的意见”,很正确。只是,“负责任的意见”,所指的责任到底为何物?我想,它首先是真实,也就是对自己的心灵负责;同时,也负责任于真实的社会后果,也就是不违背基本的人类价值,例如不可宣扬种族屠杀,不可宣扬强奸有理等等。如果“负责任的意见”意味着一个人会因为表达意见,不是遭受意见的讨论,而是遭受从社会排斥到权力刁难乃至法律审判的种种后果,那么,“负责任”就不是“表达真实意见”,而是带有恫吓的味道。

并不是说,每当“发表负责任的意见”被启用时,都是基于恫吓。这种情况有,但并不总是这样。在陌生的意见场合,追问“你是哪个单位的,叫什么名字”,这是带有恫吓性的。但更多的时候,实名要求,以及“发表负责任的意见”的意见,只是一般性的要求,但在被要求者心中产生的化学反应,乃是唤醒“不负责任意见”招致轻重不等的后果。在一个“意见产生无限责任”的社会,这种社会记忆是每个人精神活动的天幕。

强求意见表达的实名责任,之所以成为管理措施,也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看到了实名责任的这一功能,而人们总是表示反对,也是要保住匿名这一自己可能进行真实表达的洞窟。而且,一个正常的社会,应当看重的是怎样使人能够表达真实的意见,而不是关心意见表达的署名形式。署名形式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意见应该是能够体现真实意思的。

过于强调意见的责任,尤其是附加不应有的责任,既有失公正,也造成责任与真实的背离,假话无责,人人乐从;真话遭殃,见者心惊。实名评议都优秀,匿名评议才真实,有点讽刺。那些总强调实名有利于加强意见责任的人,实在有必要先把“负责任的意见”中的责任到底是什么意思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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