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
2010-05-30
新民周刊 2010年50期
1999年,河南商丘人赵作海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11年之后,当年的“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
赵作海案乎是5年前的湖北佘祥林案的翻版,一样地无辜被当作了杀人犯,一样是“死者”复活而洗了冤屈。这不禁让我们担心,还有多少无辜者要被制造成杀人犯进入监狱,又有多少囚犯在监狱中翘首以待“死者”复活、真凶出现?
不难看出,在这些由个案串起的悲剧中,都有着相似的命案办案过程中可怕的“魔鬼细节”——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用刑讯和诱供,让嫌疑人自证其罪;在众多疑点尚未解开前就草率判决定论。
对于赵作海本人来说,11年牢狱生活留下的心灵伤害,或许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以些许抚慰;但当年办案人员一错再错酿成的人间悲剧,却无法用时间抹去让社会蒙羞的痕迹。(季天琴)
【赵作海说:
“就像一根草,說是你拔的就是你拔的,不是你拔的也是你拔的。”
"什么叫恨?什么叫不恨?打都打了,道歉有什么用?”
“为什么要感谢?我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