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爆炸
2010-05-30汪伟
新民周刊 2010年50期
汪 伟
中石油爆炸帶来的恶劣影响,有一些直到几个月后才被揭开(本刊2010年第44期封面报道《大连“被石油”再调查》)。在污染和治理远没有结束,对渔民和养殖户的赔偿遥遥无期,也没有任何人对爆炸承担责任的时候,中石油却高调地召开了表彰会。
对汹汹“追责”声,这是一家大型国企所给出的回答。不久后,第二次爆炸发生了,一切照旧。人们至今对中石油束手无策。
大型国企的傲慢和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地位,已经成了中国经济和政治中的严重隐忧。在GDP数据面前,地方政府对待大型国企的态度,或投鼠忌器如大连,或狼狈为奸如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中的福建上杭县政府,而被牺牲的无一例外,都是当地居民的福利。(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