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淮安市节水现状与对策
2010-05-29左步丰贾士权
左步丰 贾士权
江苏省淮安市地处淮河流域下游,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拦蓄能力低,水资源较为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节水工作十分必要且迫切。
一、水资源现状
(一)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低
淮安地下水资源贮量相对丰富,过境水量较为丰沛,但地表水资源相对贫乏。全市地表水资源量约为2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4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约为3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630立方米,远低于全国2200立方米的水平,也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水资源量1750立方米的用水紧张线。尤其是随着淮安经济社会的发展,该市水资源形势不容乐观。
(二)降水年内年际变化大
淮安市多年平均降水量960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902毫米。降水量空间变化不大;降水量时间分布不均,体现在年际变化和年内变化较大。年降水量最大达1430毫米(1991年),降水量最小只有543毫米(1978年);年内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汛期(5~9月),占年降水量的70%左右。导致该市常形成春旱夏涝,而且水资源量中大约有2/3左右是洪水径流量,可利用率低,形成了河湖的汛期洪水和非汛期的枯水。
(三)本地径流拦蓄能力低
该市人均年用水量为700立方米,而本地地表水资源量仅为430立方米,其中60%是汛期降水形成,多随洪水下泄,大部分用水靠境外来水补给。但该市以平原为主,径流拦蓄能力低,且由于历史上黄河夺淮和泥沙长期淤积的影响,洪泽湖成为“悬湖”,严重削弱了河湖的拦蓄能力。
(四)水污染形势严峻
2006年2月对该市16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结果表明,综合评价水质为Ⅰ类的已不复存在,Ⅱ类占18.8%,Ⅲ类占37.5%,Ⅳ类占25%,Ⅴ类占12.5%,劣Ⅴ类占6.3%。水质达Ⅲ类水标准的水功能区仅占56.3%。
(五)水资源存在供需矛盾
该市现状工程可供水量总量是:一般干旱年为34.5亿立方米,特殊干旱年为32.7亿立方米。可供水量中不含江水北调水量。该市现状需水量总体情况是:丰水年为30.5亿立方米,平水年为35.2亿立方米,一般干旱年为39.9亿立方米,特殊干旱年为43亿立方米。目前,该市一般干旱年缺水5.4亿立方米,特殊干旱年缺水10.3亿立方米。到2010年,以现状供水能力计,在现状用水水平下,该市如遇一般干旱年份,将缺水12.3亿立方米,遇特殊干旱年,缺水将高达17.2亿立方米;在节水水平下,如遇一般干旱年份,缺水量为3.5亿立方米,遇特殊干旱年,缺水量为7.9亿立方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节水政策法规配套滞后
由于缺乏地方性节水管理规定,配套法规不够完善,法规的配合、衔接存在空白点,需建立完善的节水配套法规体系。
(二)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
总体来说,目前该市合理用水水平较低,节约用水还有很大潜力。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48,水稻水分生产率仅为0.7公斤立方米左右,与发达国家的1.5公斤立方米还有较大差距。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为20%~40%,与国家不高于8%的要求相差较远。工业节水发展不平衡,多数乡镇企业由于工艺装备落后、管理水平低,是工业节水的薄弱环节。
(三)节水的市场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合理的水价机制尚未形成,由于节水投入、机制等方面的原因,节水器具推广乏力,节水型器具使用率不到35%。目前尚有大量老式洁具未被淘汰,未能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全部安装国家推荐的节水器具的规定。
三、建议
(一)实行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建立行政区域地表水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单位可用水总量“四个总量”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逐步建设行政区域的用水计量控制体系,积极探索行政区域用水流转补偿机制。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开发利用。实施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方案,切实加强浅层地下水管理。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管理体系。
(二)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施《淮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确保“十一五”期间市区创建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涟水、洪泽、盱眙、金湖县城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切实抓好全市及淮阴区两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1.农业节水方面。积极推行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措施。因地制宜地推广节水灌溉制度,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到201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要达到0.55以上。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及节水改造。
2.工业节水方面。降低单位产值用水率,积极鼓励节水技术改造,鼓励工业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企业用水考核体系。限制、淘汰和禁止高耗水项目建设。
3.城市节水方面。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开展“节水器具进万家”和“争创节水型家庭”活动,重点抓好党政机关、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节水型器具推广,到2010年,城市节水器具使用率市区达到80%,县城达到75%。
(三)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加强对南水北调输水河道以及废黄河、淮沭河等主要输水河道的环境保护。完成主要水功能区排污口整治规划,划定禁止和限制设置排污口水域,严格新设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督,加大已设排污口的整合力度,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布局调整,重点加强供水水源地和骨干输水河道沿线排污口整治。实施水量、水质联合调度,落实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河湖生态环境建设,通过清污分流、引清释污、底泥疏浚、水域管护,增加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建设项目节水、用水评估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水源供给,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禁止建设高污染项目,引导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监督,定期调整用水控制总量和用水定额指标,完善年度水量分配和考核,加强用水和排水计量管理,鼓励循环使用,逐步建立用水审计评估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合理调节水资源费和供水价格政策,积极探索水权有偿交易制度,促进水资源的使用由低效率、低效益向高效率、高效益的转移。认真落实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机构。在灌区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在城乡建立以社区为单元的节水管理网络,在企业建立用水管理体系,实行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制度。制定节水型社会各类载体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各类节水型载体的创建活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
(五)加强水源地保护
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实行入河(湖)排污总量控制,提出各个行政区域和水功能区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划定重要引水河道和水源地保护范围,强化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水质监测措施,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落实保护措施,建立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六)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各级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明确目标,建立责任,落实政策,增加投入,强化考核,保障各项节水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出台规范性文件。抓紧制定和修订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有效利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淮安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倡导社会节水文明,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三是制订财政税收等激励政策。贯彻国家节水鼓励政策和税收优惠措施,水资源费可用于节水工程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的贷款贴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节水工程建设“代建制”试点。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节水设备(产品),严格禁止已淘汰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重新进入工业生产领域,各级财政要将节水设备(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开发和利用再生污水资源,大力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各级政府要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稳定投入,在财政继续增加节水灌溉、灌区改造投入,加大对工业、生活节水工程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广泛吸纳各种资本参与节水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营资本投入节水设备(产品)生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改造、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和中水回用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