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中游易涝洼地除涝形势与治理建议
2010-05-29何夕龙陈长柏
何夕龙 陈长柏 陈 婷
一、历年洪涝灾情
淮河中游两岸及主要支流下游受淮干高水位顶托,因洪致涝、关门淹现象较为严重。据1949~2000年资料统计,该区域多年平均耕地面积约为4300万亩,多年平均洪涝受灾面积约1270万亩,成灾面积约770万亩,平均成灾率达18.0%,其中涝灾受灾面积约900万亩,占洪涝灾害面积的70.9%。成灾面积在500万亩、1000万亩和2000万亩以上的年数分别为19年、13年和2年,分别占统计年数的36.5%、25.0%和3.9%,其中成灾面积超过1000万亩的有 1954年、1956年、1962 年、1963 年、1964 年、1965年、1979 年、1982 年、1984 年、1991年、1996年、1998年、2000 年共 13年,平均约4年出现一次。
淮河中游不同时期洪涝灾面积见表1,洪涝成灾面积统计分析见图1。
由表1可见,分析不同时期成灾率,1949~2000年平均成灾率达18.0%,其中20世纪60年代最高,为21.8%;其次为 1949~1960年,21.1%;20世纪80年代的成灾率最低,为11.9%。成灾率最高的年份为1963年,达88.4%。涝灾年平均成灾面积最大的是20世纪60年代,1949~1960年期间次之,20世纪70年代最少。
由图1分析可知,新中国成立以来,淮河中游洪涝威胁总体呈减轻趋势。其中洪灾的变化趋势是逐渐减少,涝灾的变化趋势是先抑后扬。洪灾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新中国成立后加大了水利工程建设,淮河流域防洪体系初步形成,各项水利工程在防洪过程中发挥了作用。涝的问题仍较突出,一方面是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连续出现丰水年,另一方面是支流和面上水利设施治理力度不够,整体除涝能力还很薄弱,致使近年来涝灾面积有所增加。
二、现状除涝能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淮河中游易涝地区先后进行了多次不同程度的治理。洼地排涝条件有所改善,洪涝灾频发的局面有很大改观,但由于受主客观条件制约,如洪涝矛盾、旱涝矛盾、上下游承泄矛盾等问题比较复杂,以及投入不足等原因,整体除涝能力仍较低。
区域内泵站排涝能力不足、排涝设施落后。除少部分洼地建有大中型抽排设施,抽排能力能达5年一遇,其余大多数洼地抽排规模较小,排涝标准不足5年一遇;有的低洼地区缺乏泵站等排涝设施,内水难以外排。已建的焦岗湖禹王站、泥河芦沟等大中型排涝站在2003年、2005年和2007年均发挥了显著效益。
河道排涝标准低、淤积严重。目前淮北平原骨干河道中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的约占30%,达到3~5年一遇的约占30%,不足3年一遇的约占40%。如氵解河流域自1952年按麦作期5年一遇标准治理以来,方店闸以上至今没有进行治理,河道内杂草丛生,淤积严重,目前的排涝能力仅相当于5年一遇设计流量的27%~43%。
排涝大沟除涝标准较低,现状排水能力约占设计排水能力的50%。排涝干沟淤积严重,部分大沟上的桥、涵严重阻水,群众为生产生活方便建造“蓄水坝”、“过路坝”,致使大沟排水不畅,面上受淹。中小沟配套少,常形成“小沟无水地里淹,小河无水大沟满”的局面,“一尺不通,万丈无功”,面上排水系统不通畅,延长了洼地受淹时间,加重了涝灾损失。
三、除涝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洼地易涝多灾,迫切需要解决受涝问题
淮河中游地区由于气象、地理、土壤特性等原因,平均3~4年发生一次涝灾,尤其是1991年、2003年和2007年洪涝灾害损失中,涝灾损失均占2/3以上。因此,迫切需要解决受涝问题。
(二)农业发展落后、粮食产量波动较大,迫切需要提高除涝标准
频繁的洪涝灾害致使流域内粮食生产不够稳定,单产及总产量年际间变幅较大,如2003年、2007年大洪水,区域涝灾成灾面积分别为1644万亩和1026万亩,粮食产量分别为109亿公斤、123亿公斤,较常年粮食产量185亿公斤低76亿公斤、62亿公斤,减产幅度达41%、34%,分析表明,涝灾已经成为影响粮食生产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对粮食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因此,保障粮食安全非常必要。
(三)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配套难,迫切需要加快除涝工程建设
淮河中游易涝洼地有关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人均收入普遍偏低,地方财力有限,对面上排涝工程难以进行大规模治理投入,导致易涝区的面上配套不完善。面上排水体系不完善,加重了涝灾的影响,造成了地区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了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成为制约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
表1 淮河中游不同时期洪涝灾面积统计表(万亩)
四、治理建议
近年来的水灾损失表明,随着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完善和防洪标准的进一步提高,涝灾损失占洪涝灾害总损失的比重有上升的趋势,除涝形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加强除涝工程建设。目前洼地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一是国家对淮河流域易涝洼地治理高度重视;二是淮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已初步建立,为支流及洼地排水创造良好条件;三是淮河流域平原洼地除涝规划前期工作已完成,为下一步加快实施洼地治理提供有利条件;四是历年来洼地治理积累了大量的治涝经验。因此,要抓住洼地治理机遇,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治水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等对水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好易涝地区群众最关心的洪涝问题。
由于淮河中游洼地点多、面广,且水系复杂,需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措施方面,对于沿淮沿湖洼地,重点是建设一批泵站,提高抽排能力;对于淮北平原洼地,主要是治理骨干河道,增加排水能力,疏通面上排水沟渠,形成较完善的排涝体系;对于淮南支流洼地,重点是加固圩区堤防,配套涵闸和排涝站,并在岗畈高地分流、实现高水高排。在加强排涝工程建设的同时,应考虑有条件的湖洼增加蓄水、退垦还湖和调整产业结构、结合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引导和帮助洼地人口向集镇转移。
五、结语
淮河中游是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但是由于农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不完善,防洪除涝标准低,洪涝灾害较为频繁,制约了社会经济和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通过加快易涝地区除涝建设,改变易涝多灾的面貌,结合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的水利条件,对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