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研究
2010-05-28林秀梅郝华
林秀梅 郝 华
[摘要]东北地区是建国初期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重点地区。改革开放后,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区域产业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东北地区产业结构随之改变,失去了工业发展优势,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过产业结构调整,东北地医的产业结构趋向合理,促进了地区经济增长。
[关键词]东北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9339(2010)02-0104-04
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有4个,即资本、劳动力、技术和生产结构。资本和劳动力推动属于生产要素的推动,技术推动属于生产力的推动,生产结构推动是将前3个因素结合起来的生产组织方式的推动。不同的生产结构,代表了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其结果是带来不同的生产效率和不同的产出水平。生产结构主要指的是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互为因果、互相促进。产业结构变动是经济增长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现象。经济增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变迁,而产业结构的及时合理调整又是经济总量获得新增长的必要条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了经济的较快增长。在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的互动进程中,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与合理化是两个辩证的统一体。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即产业结构由第一产业为重心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重心,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由低加工度向高加工度,由低效率化向高效率化演进,与产业结构合理化即产业规模适度、供需平稳、素质提高、联系协调、效应明显,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是高级化的基础,高级化是合理化的目的。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脱离了合理化,就会引起产业结构的“空洞化”。导致产业结构演进的倒退;产业结构实现合理化后,如不及时向高级化过渡,就会出现产业结构的“时滞化”,影响产业结构升级,从而阻碍经济增长。因此,研究产业结构演进中的合理化以及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东北地区属于资源型省份,是建国初期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重点地区。东北地区重工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工业基础,被誉为“共和国之子”。改革开放后,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区域产业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东北地区在建国初期形成的产业结构随之改变,东北地区失去了工业发展优势,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究竟合不合理,结构调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正还是负,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合理的。文章通过对比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如何促进东北三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对策及建议。
一、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从量的角度来看,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反映在人均GDP水平上。1978年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人均GDP分别为680元/人、381元/人、564元/人,依次位列全国第4位、第8位、第5位;2006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人均GDP分别为21788元/人,15 720元/人、16 195元/人,依次位列全国第8位、第13位、第12位,辽宁省下降了4位,吉林省下降了5位,黑龙江省下降了位。在此期间,辽吉黑三省平均经济增长率依次为8.87%、9.23%、7.69%。可见,辽宁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属于东北地区最高的,吉林省以较快的增长速度,缩小了与辽宁和黑龙江两省的经济发展差距,黑龙江由于发展速度缓慢,拉大了与辽宁省的经济发展差距。
从质的角度来看,反映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上,辽宁省的三次产业比重,1978年为14.14:71.07:14.79,2006年为5.28:65.2:29.51。吉林省的三次产业比重,1978年为29.25:52.4:18.35,2006年为9.71:59.06:31.23。黑龙江省三次产业比重,1978年为23.46:60.98:15.56,2006年为9.31:60.48:30.2。1978~2006年,辽宁省始终保持着二、三、一的产业结构,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均是由二、一、三转变为二、三、一的产业结构,且分水岭均为1985年。东北三省的一产比重均呈现下降趋势,三产比重均呈现上升趋势,二产比重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后,我国对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产业结构进行了纠偏,东北三省的二产比重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上世纪90年代之后,才回归到稳步上升的轨迹上来(见图1)。
二、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测度方法
借鉴葛新元等构造的多部门经济模型,将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定义为:
Zt=(At-At-1)*Gt(1)
式中:At为t年各产业增加值占当年GDP比重构成的行向量;Gt为t年各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构成的列向量;Zt为t年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若增长快的产业比重增加时,Zt为正数,说明产业结构变化是合理的,促进了经济增长,若增长快的产业比重减少时,Zt为负数,说明产业结构变化是不合理的,阻碍了经济增长。
将(1)式两边同时加上At-1*Gt,得:
Zt+At-1*Gt=At*Gt
即:Zt+At-1*Gt=rt(2)
(2)式说明,t年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可以分解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即Zt,产业结构变化部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第二部分,即At-1*Gt,可被解释为要素增加、生产力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Zt占当年GDP增长率的百分比(Pt),可以用来解释GDP的增长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产业结构变动引起的,其计算公式为:
Pt=Zt/rt*100%(3)
式中,rt为t年GDP的增长率。
三、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
从《吉林统计年鉴2007》、《辽宁统计年鉴2007》和《黑龙江统计年鉴2007》中选取东北三省1978~2006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和三次产业增加值指数数据,计算出东北三省1978年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增加值数据,据此计算出东北三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Z值,结果如图2。
从图2可以看出,东北三省1978~2006年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呈现以下特点:
1.从时间顺序来看,1978~1992年,东北三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大,且Z值波动的幅度较大,辽吉黑
三省Z的均值依次为0.0032、0.0079、0.0077,Z的极差依次为0.013、0.025、0.023,可界定为产业结构调整期;1993—2006年,东北三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小,且相对比较稳定,辽吉黑三省Z的均值依次为0.0006、0.0018、0.0004,Z的极差依次为0.0016、0.0132、0.0019,可界定为结构稳定的产业发展时期。两个时期,辽宁省Z的均值相差5.33倍,Z的极差相差8.12倍;吉林省Z的均值相差4.39倍,Z的极差相差1.89倍;黑龙江Z的均值相差19.25倍,Z的极差相差12.11倍。
2.从地区来看,东北三省的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均为正数,说明东北三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合理的,促进了经济增长。辽宁省的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及其波动幅度都是东北三省中最小的,1978~2006年,Z值的平均值为0.0019,Z值的极差为0.0129。1978~2006年28年期间,吉林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19次高于辽黑两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和波动幅度都是东北三省中最大的,1978~2006年,Z值的平均值为0.0049,是辽宁省的2.58倍,黑龙江省的1.2倍,Z值的极差为0.0254,是辽宁省的1.92倍,黑龙江省的1.09倍。在辽宁和黑龙江两省进入结构稳定的产业发展时期后,吉林省相对而言还在积极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从表1中可以看出,1978~1992年间,黑龙江省的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及其波动幅度较接近于吉林省的水平,均值和极差较大,1993~2006年间,较接近于辽宁省的水平,均值和极差较小,1978~2006年,Z值的平均值为0.0041,Z值的极差为0.0229。
3.从地区和时间两个维度综合来看,计算改革开放后各地区每个“五年计划”Z的均值,结果见图3。
从图3可以看出,辽宁省改革开放后,对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很快,主要的产业结构调整期为“六五”时期,此后,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下降,“八五”时期后,进入结构稳定的产业发展时期,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基本稳定在同一水平上。吉林省主要的产业结构调整期为“六五”和“七五”时期,“八五”时期后,进入结构稳定的产业发展时期,“九五”时期是主要的产业结构调整期,产业结构调整呈现出幅度大、延续时间长、对经济增长贡献大的特点。黑龙江省主要的产业结构调整期为“七五”时期,其他时期产业结构变化都较小,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较小,“八五”时期后,进人结构稳定的产业发展时期,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还在不断下降。
根据Z值和东北三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进一步计算出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P值,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解释力,产业结构调整期远远高于结构稳定的产业发展期。1978~1992年,产业结构调整时期,辽宁省经济增长的8.66%、吉林省经济增长的14.2%和黑龙江省经济增长的13.25%都由产业结构的变化引起;1993~2006年,结构稳定的产业发展时期,辽宁省经济增长的0.496%、吉林省经济增长的1.889%和黑龙江省经济增长的0.504%也是由产业结构的变化引起的。说明吉林省的经济增长对于产业结构变化的依赖程度较强,同时,也说明吉林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合理的,提升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1993~2006年,辽宁和黑龙江的经济增长速度与吉林省相差不大,但辽黑两省由产业结构的变化引起的经济增长的份额较少,也就说明辽黑两省的经济增长更多的是由式(2)中的At-1*Gt所贡献的,即辽黑两省的经济增长相对吉林省而言,更大程度上是由要素投入和生产力提高所贡献的。
四、结论与建议
根据文中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与建议:
1.1978~1992年,产业结构调整期,东北三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解释力强;1993~2006年,结构稳定产业发展期,东北三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小,解释力弱。
2.1978年辽吉黑三省的二产比重分别为71.07%、52.4%、60.98%,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88%,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此时东北三省的产业结构并不合理,所以,产业结构呈现出“空洞化”的迹象,产业发展乏力,产业联系不强,产业效益不佳。经过1978~1992年的产业结构调整期,东北三省的产业结构趋向合理,1993~2006年,东北三省的经济增长速度较产业结构调整期各自有所上升。
3.合理的产业结构变化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吉林省的经济增长与辽宁和黑龙江两省相比,较大程度上得益于产业结构变化。1978~2006年,吉林省的经济增长率为9.23%,高于辽黑两省,作为经济发展主体产业的第二产业的比重也上升了6.66个百分点。1978年,吉林省的二产比重低于黑龙江省8.58个百分点,低于辽宁省18.67个百分点,2006年,吉林省的二产比重仅低于黑龙江省1.42个百分点,低于辽宁省6.14个百分点。说明吉林省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明显,也说明吉林省如果在产业结构变化、资源重新合理配置的基础上,能够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生产力,经济增长速度还会进一步提高。
4.辽宁省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六五”时期,后期主要依靠增加要素投入和产业内部技术进步来实现经济的增长。1978~2006年,辽宁省的经济增长率为8.87%,慢于吉林省,1978~1992年,产业结构调整期,辽宁省的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增长的解释力仅为8.66%,而吉林、黑龙江两省分别为14.2%、13.25%,说明辽宁省在产业结构调整期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还不够,应该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行业结构,提高产业结构的合理性,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产出。
5.黑龙江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期主要集中在“七五”时期,1978~1992年,黑龙江省的经济增长率为6.83%,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解释力为13.250,1993~2006年,黑龙江省的经济增长率为9.09%,产业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解释力仅为0.504%,说明黑龙江省经过产业结构调整后,产业结构趋向合理,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构稳定产业发展期的经济增长率比产业结构调整期提高了2.26个百分点,主要贡献在于要素投入和生产力提高,说明黑龙江省具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扩大要素投入、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
6.结构变化对于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远远低于产业本身技术进步对于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对于任何一个地区,不断提高生产力,加强技术创新,才是促进产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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