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消费合作社:探索更有品质的生活
2010-05-17文/邵科
文/邵 科
消费合作社,是国际合作社联盟大家庭成员中最为重要的类别之一,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英国罗虚代尔先锋社就是一个消费合作社。台湾消费合作社也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并且一直保持到现在。台湾的消费合作社在过去几十年时间里,不仅为社员提供相对廉价之生活用品,更以其组织能力保障消费质量,维护社员应有消费权益,并有发挥平抑物价、促进社员间交流互动的功能。台湾消费社现已发展形成包括学校员生消费合作社、机关员工消费合作社、劳工消费合作社、地区性消费合作社、社区合作社等在内的诸多类别,到2008年底共有3000多家消费社,300多万名消费社社员。
学校师生自己的便利商店
学校员生消费社是台湾消费合作社的第一大类别。笔者在台湾交流访问的台湾大学就创办有员生消费合作社。根据台大消费社的规定,消费社社员以本校现有教职员工、临时人员及在校学生为限,消费社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社务会、理事会及监事会等机构管理合作社,而管理机构成员皆为通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本校教职人员以及在校学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150位社员代表中学生社员代表就有50名,在15位理事成员中学生理事亦占1/3。
台大消费社依业务性质设有供销部及代办部。其中供销部设有第一门市与第二门市店,供应销售日常生活必需品及文具用品;代办部代办公教福利品之供应。这些门市店在工作时间内都开放供全体社员使用。
笔者刚到台大时就有被告知,如果想在学校里面买日常用品可以去小福(第一门市的昵称)和小小福(第二门市的昵称),而笔者所在的系所同学很多都是合作社社员,他们入社的手续非常方便,只要备妥自己的台大学生证、100元股金、一张一寸照片,然后填写入社申请书,交到消费社办公室等地点办理即可使用。由于笔者访学期间也持有台大学生证件,因此亦可办理入社。在访学期间,笔者也经常到小福与小小福去购买食品与生活学习用品等,像食物类里面的粥类、饭团、潜艇堡、各种口味奶茶,以及门市店里面的各种饮品、面包等,包括种类繁多的学习用品等都有消费过,并且有段时间,小福与小小福在中午所供应的便当也曾是笔者和其它许多台大师生所钟爱的对象,都非常物美价廉。
而且值得肯定的是,尽管现在学校里面进驻有在台湾非常有名的“7-Eleven”以及“全家”等便利超市以及其它餐饮店,但是每当下课或者就餐时间,时常可以在小福、小小福门店看到师生们排队购买食品和其它用品的场景,有时队伍还排得相当长,足见消费社的经营魅力。很多师生也已经习惯在购物的时候让合作社所聘任的店员刷上自己的社员证卡,因为这样就可以在第二年的六月中旬至十月底获得与自己在消费社交易量成正比的盈余红利返还,并且当学生从台大毕业的时候,或者当老师离开台大去其它学校教书时,他们除了可以领回入社时所交的股金100元之外,还可以领到历年累积的股息(年息10%)。
截至2008年底,与台大员生社一样的学校员生社台湾就有两千多家。实际上,这类学校员生消费社设立始于1955年。1974年台湾当局内政部门与教育部门公布《学校员生消费合作社推进办法》,更为员生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高中(职)以下各级学校设立员生社数量逐年增加。1980年以台湾省政府颁布《台湾省各级学校员生消费合作社改进要点》为标志,在此后20年左右的时间里,台湾员生消费社更迎来了发展的繁荣时期。而且实际上在1974年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学校员生消费社的存在确实为当时在校教师职工生活支出的节省、社会福利的改善,以及为学生家庭教育支出的节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尽管近些年来由于受台湾政府当局对台湾省政府精省改革方案的波及,以及随着外部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人们收入水平提高等,出现了员生消费社政府支持减弱,很多员生社难以为继,总体数量和社员数不断下降的局面。但是依然有相当数量的员生社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准确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得以继续存活,并且发展壮大。
员生社作为师生自己的合作社,当前不但担当着便宜与安全商品提供商的角色,而且很多员生社(包括台大员生消费社)的部分盈余有按章程规定转作公益金,用于与本校有关之公益事业,其中包括有用作学生奖学金等,此外,员生社的存在亦是对年轻一代最好的合作事业教育,让他们从小就能接触与体验合作社这一益贫性的经济组织,使得其将来进入社会后能够理解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合作事业发展,增进社会总体福利水平。
家庭主妇的绿主张实践
在学校员生社之外,近些年来在台湾发展较好而且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一类消费社组织就是地区性消费合作社,这其中又以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的发展最为突出。
主妇联盟生活消费社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1987年,当时一群家庭主妇认识到不能再坐视社会经济变迁下的环境破坏,于是决定从自己做起,改善环境质量并提升生活素质。1989年,主妇联盟正式注册登记为“财团法人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实践结合妇女力量,关怀社会,提升生活质量等的组织宗旨。其后,主妇联盟基金会的一些义工妈妈们开始进一步实践自己的组织理想,从1994年由20人,每人出资2万元成立台北县理货劳动合作社开始,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直到2001年11月正式成立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此时已有社员1799人,股金总额978万(新台币)余元,而到2009年10月31日,合作社已拥有社员31357人,共329个班,股金总额超过1.1亿元新台币,员工人数超过200人;并且在总社之下除了财务部等总社各行政部门,消费社还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成立了台北县分社、台中分社与台南分社,各分社分别服务所在区域社员,各分社下面还进一步设有25个“好所在”与13个“取货站”。
当年消费社在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之下,为了服务社员、改善组织财务,而发展出了取货站这种经营模式。当年的取货站,是社员自行集资、经营为其它社员服务的单位,诸多取货站的创始成员为当初的取货站发展和消费社在城市落地生根立下了汗马功劳。而近些年来这些在地网点不但数量持续增加,而且消费社也在逐步把这些旧有的取货站转型为全社集体出资、责任全社负担的“好所在”,使得其更加符合合作社的组织原则。而现有的这些“好所在”与“取货站”不但使得已有社员能够更好地享受主妇联盟消费社所提供服务,与合作社互动更加频繁且良好,而且服务站点的增加与产品配送服务的完善,也吸引更多的新成员加入主妇联盟消费社。
笔者所访学的台湾大学附近就有主妇联盟生活消费社公馆取货点,其在罗斯福路三段上210巷内,隶属于消费社台北分社。公馆取货点的服务时间为周一到周六,其中周一到周五的服务时间从早上的9点半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钟,周六服务时间相对短些,这就方便周围的消费社社员前来取货,也吸引周围非社员主妇关注消费社。该取货点最初是由多名消费社社员集资成立,2003年迁到现在地址。当初这些社员成立公馆取货点的目的非常单纯,认为好的事务应该有人去实现,站点成立时她们并没有过多考虑站点将来的营利性,而且当时成立与经营这个站点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过去的几年时间里,虽然他们历经诸多困难,但是这些坚持绿主张的家庭主妇们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公馆站稳了脚跟。与公馆取货站的主妇们一样在通过自己的全身心投入“好所在”与取货站经营、编织绿色生活梦想的主妇联盟消费社成员还有很多,有些成员也不惜为建站投入几十万台币的资金,亦有许多主妇义务贡献自己的大量时间精力。现在消费社这些“好所在”与取货站站点布局亦可通过消费社网站查询,上面还有各站点服务时间和如何到达各站点的详细信息。
主妇联盟消费合作社为社员举办接近大自然的联谊活动。
而为主妇联盟生活消费社提供绿色果蔬等货品的就是一些有机农场及农民。消费社找寻这些农场与农民的条件并非一般有机店采用的认证系统,而是由产品部的工作人员实际花时间去接触、了解,寻找与消费社理念相吻合的人,有时甚至为此需要花上2年时间。而消费社与农民之间的这种合作关系一旦确立起来就不会轻易破坏,农民也不敢轻易通过提供次等产品等方式破坏其自身信用,因为这将会导致他们失去消费社这个大客户。当然,消费社仍然在坚持对农民所提供的农产品进行检测,比如稻米的重金属含量检验,果蔬的农药残留检验,蔬菜的硝酸盐含量检测等。此外,消费社在每年都会安排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接触,其中消费社每季度都会办一次农地参观活动,农民每年也有被召集在一起接受消费社提供的一些农业安全生产等教育课程,通过这些互动一方面让社员消费者增进对消费社所提供农产品以及生产这些农产品的农民的信任感,同时也让农民更加懂得也更加愿意提供安全健康农产品。
主妇联盟生活消费社除了根据社员所需为社员提供绿色高品质的蔬果、肉、蛋、奶与水产等食品之外,亦为社员提供环保型的家庭生活用品,并且为社员提供提升社员之生活质量与文化休闲消费的服务,还开办育婴、托儿、托老、养老、丧葬等服务业务。而且更难能可贵的是,消费社的目光不只停留在共同购买的层面上,这些年消费社透过自己所拥有的几万名家庭主妇社员,通过举办正式与非正式的社务会、社员间的交流会以及外出生态体验游与生产者之旅的方式,努力使得社员主妇更加关心、爱护环境,支持在地农业发展,关心乡村社区,实践属于自己的绿色生活。而且,消费社也鼓励社员主妇透过自身表现,带动周围亲朋好友一起参与绿色生活,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一种安全、健康、永续的绿色生活观。
台湾消费合作社带来的启示
实际上,近些年来许多国家地区的消费合作社一方面遭受到了零售业巨头的冲击,后者透过全球化机会进入各地终端零售市场,满足了消费者对于各种生活用品的多样化及廉价要求;另一方面像“7-Eleven”这样功能齐全且24小时营利的便利商店繁荣发展,亦瓦解了许多消费合作社原本深入社区、贴近社员的本地化优势。因而早期以社会中下层人士为主,基于社区在地化优势,透过集体力量采购廉价商品,消除中间商人盘剥,降低生活成本的消费合作社传统组织利益诉求,亟需进行变革。
而台湾大学员生消费合作社和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的例子告诉我们,消费社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仍然可以展现出自己的独特组织优势。消费社既可以通过更加扎根社区与组织机构周围,建立起差异化的发展战略,通过独特、多样化且安全的产品来留住社员的心。更可以通过经营健康、绿色产品,透过环保诉求,团结有着共同生活品质要求的人们。
台湾消费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对大陆发展合作社有很多启示。例如,台湾学校员生消费社所独特发挥的对于年轻一代的合作教育,非常有利于整个社会自助、互助合作精神的培育,有利于推动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也是对年轻人非常好的现代公民教育方式,值得我们学习。而台湾主妇联盟消费社所扮演的绿色、环保角色及其所发展的下游终端市场则给我们这样一种启示,是否可以在推动以生产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透过网络、社区站点等新渠道,进驻城市终端社区市场,直接吸引周边主妇消费者惠顾合作社。更为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应该考虑开始尝试鼓励发展消费合作社,从而使得城镇具有与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的同类型组织载体,这样也可以改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城镇市场过于依赖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城市超市卖场等通路,产品增值所得更多为其他工商业者所占的局限性。
(作者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