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权利
2010-05-14莫小米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0年3期
莫小米
“妈妈,我什么时候可以结婚?”参加完亲戚的婚礼回家,女儿突然这样问母亲。
母亲吃了一惊,女儿是先天的智力障碍者,这年30岁。
母亲对女儿说:“好,好,妈妈一定帮你找。”
得找一个与女儿各方面条件相当的人,因为不平等的婚姻不能幸福,这是母亲的前提。
终于结婚了,登记那天做婚前检查,母亲看着两个人拿着尿杯嘻嘻哈哈到处乱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当然不可以生小孩。因此最操心的事,就是避孕。女儿结婚10多年,每个月母亲都提心吊胆,按时送针送药,经常带女儿去医院检查,总算没出过任何差错。
母亲70多岁了,操劳了一辈子。有人觉得她选择让女儿结婚匪夷所思,在大多数人看来,残疾人只要生存有保障就蛮好了,选择让女儿结婚,母亲的包袱从一个变成了两个可是这位了不起的母亲淡淡地回答了人们的困惑:女儿有幸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