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借我一生
2010-05-14余秋雨
50多年前一个细雨霏霏的黄昏,一个身穿旗袍的“破产地主”的女儿撑着油纸伞,踩着泥泞的乡间小道,来到了小镇一间破败的学堂,教刚收工的农民识字。晚上回到家后,她还要守着一盏昏黄的油灯,为村民们读信、写信、记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丝毫怨言。这位“破产地主”的女儿,就是我的母亲。
4岁时,母亲便把我送进了学堂。在母亲的影响下,7岁时,我开始代替她的工作,为全村人写书信、记工分……多年后,偶有读者要我签名,刚动笔,他们往往会小声地加上一个额外的要求,要我写一句警句或座右铭。我写下“善良”二字———母亲的言行告诉我,只有一颗善良的心,才能包容生活的是是非非,才能在善意往返与暖流互温中,体味到淡定而从容的幸福。
有一次,一个文人发表文章称我在一本书上曾抄袭过复旦大学文史研究所所长章培恒教授的一段论文。一时间,全国哗然,不少朋友知道后十分气愤,纷纷打来电话要我出面“反击”。我淡然一笑:“我宁肯做一个满身污迹的劳动者,也不愿做一个天天都在清理自己衣冠而不劳动的‘干净人。”结果到最后,谣言不攻自破,章培恒教授撰文《余秋雨先生何曾抄袭我》,对这位文人的文章一一进行了驳斥。
让我此生感到莫大幸运和幸福的是,一位性格同样善良的女性走进了我的后半生,她就是马兰。1991年,马兰前往上海演出黄梅戏,我和她相识并相爱。作为安徽省黄梅戏剧院院长,马兰不能像平常女人一样每天回家。但只要回家,她总是忙前忙后地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我笑着说:“所谓尘世就是充满灰尘的世界,要学会承受,别擦了。”马兰不肯。我每次出差,从不把脏衣服带回来,都是在宾馆洗好,叠得整整齐齐地带回家,讨好地说:“看,我疼你吧,自己把衣服都洗好了。”
也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刚开始,我写作的时候,马兰总在眼前绕来绕去,让我无法静下心来。我急了,抱怨道:“你能不能到隔壁去?”那以后,我写作的时候,除非万不得已,马兰绝不进书房。让我特别感动的是,每次发生小摩擦和争吵后,总是马兰主动作出让步。而且,她还对朋友现身说法:“家是个不讲道理的地方,对于一些小事情不能太较真。”
1997年,我和马兰开始在黄梅戏领域进行合作,携手做起“黄梅音乐喜剧”的文章:我编写出一幕充满童话色彩的新戏《秋千架》,马兰则昼夜排练,塑造了一个在秋千架上荡出青春和智慧的少女形象。这部大雅大俗的作品吸纳了民歌、西洋乐、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的精华,为戏曲注入娱乐因素,令人耳目一新,在合肥首次公演场场爆满。然而马兰对金钱毫无概念,《秋千架》演出时开支较大,到北京演出时几乎都是包场,不能卖很多票,结果是场场轰动却场场亏损。马兰担心我会责怪她,出乎她意料的是,我拿出了十多万元稿费继续支撑她在舞台上的梦想。
2009年“五一”期间,一篇号称马兰撰写的《我的声明》在网上盛传:“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看到这则言之凿凿的无聊花絮,我不禁哑然失笑,忙叫来马兰:“瞧瞧,我们又离了一次!”马兰一看,随即笑作一团:“这个美女作家,不就是我吗?”这就是马兰让人感动的地方。从1999年参加凤凰卫视的“千禧之行”以来,我身边不乏美丽而智慧的女性,但马兰从没怀疑过。在她平和、信任的目光中,我虽然越走越远,心却与她越靠越近。掰指一算,5年中,我和马兰已经“被离婚”20次!几乎每三个月,我们都会“被离婚”一次。每次,我和马兰都乐不可支。
(聂勇摘自《家庭》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