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香烟坐牢又挨罚
2010-05-14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0年11期
刘军是铁路工人,经常帮别人带东西回家乡,带一两条香烟那更是常有的事。时间长了,刘军想:要是从外地带回来香烟,从中赚取差价,挺划算。2009年11月,他以每条210元的价格购入309条硬盒芙蓉王,打算以每条215元销售。结果,刘军在杭金衢高速金华市入口处被查获归案,全部香烟被查扣。经查,这些香烟全部为真品卷烟,价值共计6万余元。
看守所里的刘军懊悔地说,自己根本不知道私运香烟是犯法的。烟草零售要许可证,运输要准运证,他不仅违反了《烟草专卖条例》,还触犯了刑法。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刘军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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