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式“中庸”
2010-05-14荣筱箐
荣筱箐
有次陪国内来的朋友到纽约皇后区法拉盛购物,我们从曼哈顿的繁华中心时代广场登上前往法拉盛的唯一一趟地铁列车7号线。两站之后上来几位“惹眼”的乘客,从男士的头发到女士的唇线都和他们的谈吐举止一样,滴水不漏一丝不苟。我对朋友说:“这些人一定上错了车。”
地铁停站时,其中一名女士突然大叫,几个人在车门关闭前的一刹那挤了出去,在站台上一阵哄笑,不知是因为没看清车号就上了车而自嘲,还是因为及时出逃而庆幸。朋友以为我在纽约这块风水宝地上得道成仙,练成了未卜先知的本事。不过这个洞穿世事的秘诀,其实早就在多年前就被风靡剧集《欲望都市》(Sex & City)泄露了天机。
《欲》迷们一定记得,在第二季的一集中,平日里混迹于曼哈顿下城食肆酒吧的女主角Carrie随男友Mr.Big到上东城参加一个社交派对,率性随意的她从里到外显得和周围场景格格不入,直到在阳台上吸烟时巧遇酒保旧相识才找回了自我。
这集剧名叫《种姓制度》(The Caste System),这种在印度沿袭至今的身份标签在美国并不存在,但狭长的曼哈顿岛被横平竖直的道路分割出的似乎也不只是地理上的细密网格。一手夹烟一手握咖啡杯的情感专栏作家,不属于恨不得把“高贵”二字写在脸上的珠光宝气的上东城派对,正像衣着光鲜的乘客通常不会出现在一路经行低收入新移民区的7号地铁上一样。棋盘上的些许越位,都明显得在旁人诧异的目光中无处藏身。
其实人以群分并不是美国特色,但美国人留给外人的印象一直是标榜自我、张扬个性,他们对于“越位”的敏感和由此带来的毫无悬念的中规中矩看上去似乎有些难以解释。
人们常喜欢拿亚洲文化中对共性的强调,对比西方文化对个性的尊崇,在家庭和社会的囹圄中踱着稳妥的方步,在集体的声音中摸不到自己脉搏的中国人,眼见着美国人夏天捂西装、冬天穿短裤、左手执笔写字、右手握叉进餐、造出的米老鼠和阿凡达都古怪精灵、抛出自己观点时都慷慨激昂掷地有声,难免不心生羡慕。
但只要生活在美国就不难发现,这些看上去色彩斑斓的不拘一格,其实不过是维系在“求同”的社会主线上一些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因为生活习俗和公众敏感地带的不同,投射在大洋彼岸就生成了“特立独行”的幻像。
其实美国人对“共性”的痴迷比中国人并无不及,只不过中国人的“求同”秉信的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古训,是“一问三不知”的缄默,是长期的艰险时境留下的狡黠又无奈的明哲保身的智慧。而美国人的“求同”则是要让自己努力成为主流价值观的代言人,好水涨船高冲上个人理想的巅峰。两者的差别只是在进退之间。
美国人通常把人纳入“popular”和“eccentric”为主轴的坐标中,前者相当于中文说的“流行”,说的是受人欢迎的个性,而后者大致就是中国人所艳羡的“特立独行”,但在美国这个词更多用作贬义,所以译成“怪诞乖张”更为贴切。无论如何注重个性培养,大多数美国人都是在接近前者,远离后者的理念指导下成长起来的。不懂过万圣节、不爱吃汉堡包或连续两天穿了同样衬衣而遭到同学嘲笑的新移民学生,用不了几个月就丢下原本的文化习俗,变得和本地同学没什么两样。路还没走稳的孩子就开始学习握棒球杆——不懂这项风行全美的运动就等于失去“合群”的机会。
即使特色鲜明的个体也不愿单打独斗,而是想尽办法寻找群体的“归属感”。在美国,不仅同乡会、同学会等根据族裔、职业背景建立起来的联谊会多如牛毛,连希望死后将尸体冷冻起来的人或任何有独特体征、信念或癖好的人几乎都有自己的联盟或协会,哪怕只有一两个成员,“组织”可以让人从势单力孤的“我”变为齐心协力的“我们”,再不近情理的观点有了“我们”撑腰都变得理直气壮起来,再不合群的人也能从eccentric的轴向popular的一端大步跨进 。
如果说中国人的“求同”与几千年来讲求的“中庸之道”有关,美国人的“求同”则更多源自民主选举的政治体系。游戏规则鼓励人们站在风口浪尖逆风呐喊,不过你尽可以与对手阵营针锋相对,不能在自己的阵营里标新立异,因为在这场大多数人主宰的游戏中,胜败最终不是取决于你是否有机会振臂高呼,而是你是否能一呼百应。
如果无人应声,自说自话,“求同”的中国人一定懊悔为什么不做沉默的大多数,非要多上一嘴,而“求同”的美国人却知道自己只不过是去错了派对上错了车,等来下一班就可能时来运转。就像曾经落败的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佩琳(Sarah Pallin)借了更保守的茶党这一波就又扬眉吐气起来,算是终于找到了组织。★
(作者为旅居纽约的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