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图拉发薪制
2010-05-14南乡子
读者 2010年10期
南乡子
巴西有一个家族式的机械加工企业,已经历经了三代继承者。现任董事长马思图拉是一个有做大事气魄的人。他接任后将企业规模扩大了将近一倍,员工数量也就有了相应的急剧增长。
有段时间,马思图拉发现企业的利润呈周期性的波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业绩和获利均会下滑。这是企业扩大规模前从没有出现过的现象。马思图拉于是安排人事部门负责调查。
两周后,一份调研报告摆放在马思图拉的案头。原来,前些时间员工扩招,企业招进了大量北部山区的青壮年。他们会在每个月月初发薪的那几天,下班后結伴去酒吧喝酒。北部山区的人喝酒有一种习惯,就是在酒里掺一些当地产的一种野果的汁液。添加了野果汁液的酒味道醇厚,口感很好,但是刺激性非常强,喝下去后人非常兴奋,酒醒之后人却异常疲倦。为了招揽生意,酒吧老板自然是有求必应,专门弄来了北部山区的野果榨汁。因为是结伴去的,场面热闹,所以每次员工们喝酒总会过量。这就使得那几天上班时他们异常困倦,自然也就影响到了工作效率。
原因调查出来了,几个管理人员建议,要么找酒吧老板商量,让他们放弃在酒中添加野果汁的做法,要么将来自北部的员工开除。马思图拉否定了这些建议,他认为那是酒吧老板和员工们的权利和自由,自己无权干涉。他想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寻找解决的办法。
经过考虑,马思图拉决定改革发薪制。他将原来实行的每月固定月初第一天为发薪日改为月初、月中、月末三个发薪日。当然,愿意在后面两个发薪日领取薪水的员工,可以相应多拿到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的利息。这个制度实施以后,员工们再也不像原来那样在月初扎堆饮酒了,企业的效益又恢复到原来的良性状态。
(金丹丹摘自《年轻人》201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