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中之官”的困境
2010-05-11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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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里,组织部长是“管官的官”,是“官中之官”,上可以直接担任党的书记或者行政主官,下可以“号令百官,莫敢不从”。组织部掌握着最为重要的选人用人的权力,处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据人民论坛杂志社调查结果显示,47%的受调查者认同组织部长的岗位风险高,位排第五。
组织人事权的强大吸引力
权力越大,关注的人就越多,需要处理的关系就越复杂,工作的难度就越大,面临的各种诱惑也更多。對上要向党委负责,协助书记选好人才。对下要同各个部门的领导人协调好关系,了解掌握各级各部门官员的基本情况,为用人决策提供参考。对外,组织部是经受“糖衣炮弹”攻击最多的部门,不仅要抵制来自公共权力体系外的考验,更重要的是要面对体系内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侵扰。
这种侵蚀无孔不入,有时简直难以抵挡。在巨大的利益,有时甚至是亲情的攻势下,意志不坚者腐化堕落,正直清廉者不胜其扰。前者如韩桂芝之流,利用职务之便,卖官鬻爵。从担任组织部副部长起,十年间先后为63人或其亲属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以权换钱,受贿金额高达700余万元。后者像组织部长中的“老实官”,在工作中不得不时时小心,事事提防。
笔者采访的几位在基层工作的组织部长感叹“组织工作很难做,组织部长不好当。”一位组织部长甚至告诉记者,过年的时候不敢回家,躲在县中学的教室里。老朋友想来看看他,经过家人的层层通报才在简陋的校舍里见了一面。他说“送礼的送卡的实在太多了,招架不住啊。”由此可见,当好组织部长之难。
选不好干部是失职,更大的考验是腐败的侵袭,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国法。公共权力系统是一个巨大的“磁场”,而组织人事权在这个磁场里具有最强大的吸引力,那些落马官员,都是掉进这个权力的漩涡,无法自拔,最终身败名裂的。韩桂芝,1996年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涉及“新中国以来最大卖官案”,被判处死缓。徐国建,在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及盐城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640余万元,死缓。段义和,1976年齐河县委组织部干事,1990年省委组织部处长。1998年济南市委组织部长,2007年7月制造惊世骇俗的“济南汽车爆炸案”炸死情妇,2007年9月伏法。曾经的前呼后拥,曾经的一言九鼎,在宣判的那一刻都成为遥远的迷梦,炙手可热的权力在那一刻化为冰凉的手铐。个中滋味,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
难以抵挡的诱惑
我们现在的体制还存在漏洞,违法违规的事有时比较隐蔽难以查处。可就是这一两次的伸手,很可能就成为腐败的开端。有许多人在组织部长的位子上,没有把握住自己,滑入犯罪的深渊。家人的请托、朋友的介绍、甚至是侥幸心理使得他们走上帮人升官,替己敛财的邪路,
一个好制度可以造就一批好官员,一项不完善的制度,使得不少好官员“疲于奔命”,很多庸官贪官“飞黄腾达”。有时我们的制度规定是好的,可是恰恰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把经念歪了”,使制度空转。 任命一个干部一般要经过下面的程序:某个位置出现空缺后,由“相关方面”提名,然后进行组织考核。可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程序被大大简化。安徽的周光全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作为市委书记,上述的组织程序在他那里简化为“买官者送钱——周光全授意——组织部考察——周光全在市委常委会上任命”。在这里组织部就成为了执行书记授意的机关,一切的考察程序成为了走过场。组织部长当然难辞其咎。
如何让“组织部长”不再成为高危岗位?首先,发挥集体决策的智慧,为组织部长减压。变“一言堂”为“群言堂”。其次,让权力的运行更加“阳光”。 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实实在在地“还权于民”。另外,强化干部信息公开制度也是为组织部长减压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党和国家一直在大力提倡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这必然带来组织工作的新气象。(执笔:人民论坛见习记者 刘新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