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2010-04-15周泉
周 泉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地方法规的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及工程监理制的推行,工程建设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事实说明,通过实施安全监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程度,消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为此我们要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1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作用
1)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有利于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3)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4)有利于促使施工单位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提高整体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5)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要点
2.1 模板承重架
1)施工方案的审查。对于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水平杆均应具体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应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模板立杆承受的施工荷载,需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杆高度大于2 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模板立杆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杆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杆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杆每升高1.5 m~2 m时,应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及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当使用φ 48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 m。
2)支模架所用钢管、扣件的进场检查。当支模架高度超过8 m,或跨度超过18 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 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时,严禁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搭设模板承重架所用的钢管、扣件进场后应按要求进行抽样复试,如测试结果不合格,须进行调整和加固。
3)现场搭设质量控制。审查搭设操作人员的资质;检查搭设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内容进行;检查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的搭设、各部位扣件的数量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2 脚手架
1)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脚手架支撑系统必须稳定可靠,对于满堂脚手架和100 m2以上的大面积支撑排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支撑搭设;在搭设前,应对其所用材料及搭设构造进行检查,即对钢管、扣件等受力构件进行检测;需对脚手架的连墙件进行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计算,确保其可承受拉力和压力;搭设与拆除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架子工完成,并经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复验后挂牌方可使用。
2)脚手架的使用。
脚手架使用中严禁拆除主节点的纵、横水平杆、扫地杆和连墙构件,并定期检查它们的连接牢度,检查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高度在24 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3)脚手架的拆除。
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且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一起逐层、同步拆除。拆下构件严禁高空抛掷。拆卸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监护。
2.3 建筑机械
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由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有效期、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的型号等;小型机械可由项目部进行验收;井架等中型机械由施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由装拆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验收,且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其装拆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并确定其具备安装工程资质,且现场装拆操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工种操作证。
1)物料提升机检查的项目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12项内容。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上极限限位器及紧急断电开关;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材料须使用钢丝绳;提升机高度在20 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提升机高度在21 m~30 m时,不少于两组;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
2)塔吊检查的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10项内容。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检查塔吊指挥人员是否按规范要求持证上岗,塔吊的使用是否符合操作规定。
2.4 施工临时用电
1)用电管理。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用电工程进行检查,并审核施工用电现场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等项目。
2)保护接零。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且采用多股铜芯线,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电箱内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每个工地重复接地装置不得少于 3处,阻值10 Ω;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3)电箱设置。配电箱与开关箱箱体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电箱进出线路应在箱底进出,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箱体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箱体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连接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且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4)线路敷设。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可加设防护套管,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1处。电缆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7 m,经过道路等易受损伤场所应加设套管;接零保护系统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线及电缆应保持外皮完好,绝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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