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标准化工作的建设——学习科学发展观有感
2010-04-14金玲吴剑
金 玲 吴 剑
(中国水利学会,北京 100053)
2003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首次提出科学发展观,十六大将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央重要指导精神正式提出,十七大将其写入党章。科学发展观适应了我国当前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方针。而要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除不断深化对其科学性、必然性和战略性、指导性认识,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外,更重要的是通过组织活动和交流,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付诸实践,见诸行动,与自己的切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1 实现新时期的可持续发展水利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因为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同时也是工业的命脉,更是人民赖以生存的命脉,水利建设发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科学地、健康地、协调地发展及可持续发展。所谓可持续发展水利,即有效的利用水资源,既能满足人类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又不破坏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协调性。进一步讲,实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核心在于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可持续的开发、利用和配置。目前提倡的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也是基于上述要求。而在此,水利标准化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为水利工作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在水利行业有很多的标准规范被水利工程建设和非工程建设所用,如堤坝工程、地质勘察、河湖生态、水轮机模型试验等等,但是近年来,影响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不合理的现象及当前标准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标准的技术水平低下。近年来,水利及其相关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尤其是 “十五”期间,在大坝监测仪器设备、安全生产,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灾害管理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许多先进成果未能及时转化成技术标准,目前600余项水利现行有效技术标准,平均标龄10年,局部领域如水质分析类和材料试验类标准的平均标龄长达15年,由于种种原因,各主持机构 (业务司局)和主编单位比较重视新标准的制定工作,老标准的修订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复审确定的200多项需修订的标准中目前只有100余项安排了修订,水利技术标准老化现象依然相当严重。与国外发达国家标准相比,在种类和数量上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标准制修订不及时,制修订周期长,国际先进标准采标率低下,先进科技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慢,非但未能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科技的推进和引领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和制约水利科技创新的发展进程。
(2)标准之间矛盾突出。我国现行行业管理体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标准的编制,行业利益导致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协作,各行业追求大而全,导致行业标准之间低水平重复、交叉现象十分普遍。同时各行业都积极把本领域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并为了避免纷争强调以执行本行业的标准为依据,维护本行业领域相关利益,因而出现了不同行业之间同一项水利活动的诸多不统一与矛盾。如水利部的防火标准因与中电联的防火标准内容交叉,至今未发。不仅如此,就行业内部而言,交叉现象也非常严重,如水电类泵站标准和农水类泵站标准虽然名称有别,但内容相似,有待于协调。
(3)重点领域技术标准严重匮乏。水利技术标准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需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发展而发展。近年来,为了尽快解决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危机,我国治水思路做出了重大调整,强调人文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行合理开发和利用,强调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灾害,在实施手段上强调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并重。治水中心工作的转移,迫切需要新的技术标准的支撑保障。人类与生态环境需水预测、用水层面上以及在节水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层面技术标准匮乏。目前对标准的技术研究和试验验证工作开展远远不够。
2 随着水利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应该看到,水利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标准、认证认可、计量和质量等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待于全方位开展;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较弱,致使标准化工作的引导能力不强;标准的文本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日常管理、沟通协调和宣贯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等。鉴于上述问题,结合科学发展观,我们应在以下方面加强改善我国水利标准化工作的相关建设。
(1)协调发展,全面统筹。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合作。根据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水利部国科司作为水利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整体规划,统一管理和协调水利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有关业务司局作为水利标准化工作的主持机构,编制标准化制修订项目计划,提交主管机构审核;实施标准化制修订项目。2008年颁布的新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更是要强调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水利技术标准为重点,以进一步提高水利技术标准在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节约用水和提高用水效率、水环境保护、跨流域和跨地区调水、水土保持与生态系统建设、西部地区和城市水利建设、水利信息化等方面的覆盖率。同时要注意把握由水利部管理的标准与水利工作需要使用的有关水电、信息化、水环境等标准的关系,准确地提出有关水利技术标准的项目名称、章节框架、主要内容,确定每项标准在水利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和相互关系,解决水利技术标准存在的层次、界限不清,标准项目过细、过散,内容相互交叉、不协调、矛盾和低水平重复等问题,提高水利技术标准发展效率与效益。
(2)以发展为第一要义,加大水利关键技术科技转化与研发进程。水利标准化需要了解国家、国际标准化发展态势,及时掌握我国标准化发展实施战略,重点剖析我国未来技术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开展水利标准化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研究,引导、保障水利标准化快速、高效发展。根据水利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围绕水利工作主要任务,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布局,以"可靠度分析理论在水工程设计中应用及指标体系研究"等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为重点,开展标准关键技术研究、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等基础性研究工作,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加强专利和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推进力度,参照相关国际标准,确立合理的技术水平,实现标准制修订工作与科学研究同步,加快国际先进标准的采标率、国内已有科研成果的标准转化率,努力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类技术标准在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高水利产品标准应对市场变化和国际竞争的能力,推动水利技术标准走上国际舞台。同时加快标准制修订速度,有效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大标准的基础研究力度、增加国家科研资金对公益性行业标准研究的支持。
(3)坚持以人为本,构建节水型和谐社会。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在全世界致力于应对水问题的21世纪,我国作为经济高速发展的人口大国,面临着更为紧迫的压力。中国国情、水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了节水是一项重大国策,也决定了中国必须走节水型社会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节水,要作为一项战略方针长期坚持。要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温家宝总理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社会,应该作为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这些重要论述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阐明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然而,尽管国务院、各部委近年来发布了不少节水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的法规规章与政策文件,但目前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区域的制度政策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同时缺乏完整系统的节水型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落实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要求的计量实施;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许多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内容中节水原则谈的多,具体操作实施措施少;工业与生活节水措施明了,农业节水措施模糊;已发布的地方用水定额编制状况程度不一,有的很细,有的很粗,实践操作性较差;有的以地方标准发布,有的以水利厅的文件发布。因此,围绕节水型和谐社会的建设,仍需要继续加强与健全节水政策法规。2003~2004年水利部委托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了 “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005年,水利部以此为基础,用办资源 [2005]179号文印发了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2006年,水利部向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申请编制国家标准 《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节水法规和节水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操作性强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促进节水技术的协调发展。只有建立和完善操作性强的节水制度和措施。这样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构建人水和谐的节水型社会。
总之,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阶段,以民生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为目标,以节水型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水利标准化工作水平,必须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水利建设的发展,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水利建设发展各方面及全过程,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建设可持续发展水利,构建人水和谐社会,把标准化工作作为水利现代化和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技术支撑,从而解决好新时期水利发展中的各类问题,促进水利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作为新时期的水利工作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为构建和谐的水利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