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急件质检办量函【2010】24号关于彻查出租车计价器生产企业的紧急通知
2010-0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1月1日,部分省份在用出租车计价器出现“黑屏”等停止工作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出租车正常运营。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从源头加强出租车计价器的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出租车计价器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各自所辖区域内的出租车计价器生产企业进行彻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所制造出租车计价器是否与批准的型式一致,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型式、超出许可证范围生产的情况,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是否满足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生产企业所制造的出租车计价器在近6年内是否出现过类似“黑屏”停止工作的情况,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出租车计价器生产企业要采取技术手段检测其软件设计是否合理(包括用户在用的型式和企业正在制造的型式)。重点检测内容包括:对涉及时间的软件源代码进行走查,确定算法是否具有缺陷(bug),要特别查看闰年的计算是否正确,年份是否存在上限,秒分时天月年进位是否准确;对由时间作为条件控制出租车计价器计量功能的算法进行检查,确定算法是否具有缺陷(bug),要特别查看条件语句的逻辑分支是否完备等。
二、检查方式
出租车计价器生产企业自查与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查相结合,以生产企业自查为主。生产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逐项自查,发现问题要准确、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报。生产企业自查结束,要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自查结果报告,并在报告中确认所生产的出租车计价器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计价器出现死机的产品缺陷。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核查。
三、具体要求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要坚决避免出租车计价器影响出租车运营的事件再次集中发生。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处理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总局报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督促生产企业彻底解决问题,必要时可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协助完成。
(三)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检查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和检查情况报表(附表1,附后)于2010年2月26日之前上报总局。
计量司联系人:王英军
电 话:010-82261837
传 真:010-82260127
E-mail: wangyj@aqsiq.gov.cn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
抄送:计量司,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0年1月13日印发
主题词:转发出租车计价器△检查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本局:局领导(郑),计量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