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大对《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10-04-14袁逢斌
四川水利 2010年4期
6月中旬至7月上旬,大竹县人大《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历时近一个月,通过查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现场等方式对大竹县《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7月14日听取了县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与参会人员就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打算等话题进行了讨论。
通过检查,县人大检查组从四个方面对水务局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强化宣传,着力提升了全社会水保法律意识;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三是依法监管,切实加大了水保行政执法力度;四是防治结合,强力推进了水土流失治理进度。
截止2009年底,大竹县共完成14条小流域280.25km2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累计坡改梯1360.66hm2,水保林6537.99hm2,经果林2391.3hm2,村禁治理8806.67hm2,保土耕作8927.01hm2,新修蓄水池1130口,排灌沟渠1224.23km,沉沙凼11791个,生产便道63.16km,整治山坪塘16座。通过坡改梯、水保林、保土耕作、坡面水系等措施的综合配套,治理区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昔日“山上剥了皮,田里沙压泥,河床平了堤,库塘被淤积”的现象不复存在,而今在小流域内出现了“层层梯田披绿装,果树枝头花飘香,粮食满仓鱼满塘,水碧山青好风光”的新农村景象。
(袁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