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2010-04-13张维银杨丽娟
张维银,杨丽娟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004)
浅析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张维银,杨丽娟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004)
阐述了依法治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途径,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保障;从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去分析,认为依法治国对党的领导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
依法治国;党的领导;途径;前提和保障;规范和制约
建国6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积极寻求治国理政的正确方略,经历了艰辛、曲折的探索过程。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中国实现了由“人治”到“法治”的转折,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这是中国历史的一大进步,更是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人们开始思考一个新的问题——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现实需要在理论上澄清对两者关系的认识,在实践中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依法治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途径
中共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而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或者称为工人阶级的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只有表现为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才具有法的效力。”[1]在我国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即统治阶级(工人阶级)的代表,带领人民群众将工人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从而最终得到实现。“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并藉以成为全社会必须共同遵守的明确的、统一的行为规范,在此意义上,党、国家、人民的利益及要求在法律中得到了和谐、有机的统一。”[2]也就是说,党领导人民通过依法治国的模式实现工人阶级对国家的统治。
当然,依法治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途径并非表明党的领导是目的。依法治国只是手段。这里所说的“途径”“手段”是一种道路选择、一种治国理政模式的选择。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只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因此,党的领导与人民利益的实现具有根本一致性,要实现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可以说,实现党的领导是实现和保障人民利益这一终极目的的潜在价值追求。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探索最终选择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在保障人民的需求得以实现的同时,也在法律上确认了党的执政(领导)地位。
二、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保障
1.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①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来自于人民的历史选择”[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人民选择的,也是历史选择的,党的领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施依法治国;②从现实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代表,即国家统治阶级的代表。在阶级社会里,承认统治阶级的领导地位,是一个社会在该意识形态下得以运行的前提。
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看出,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2.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保障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法律的社会主义本质和人民性,否则,就会使法制建设迷失方向。”[4]只有实行党的领导才能保障依法治国的正确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在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下得到真正的自由、民主和权力。因此,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保障。
三、依法治国对党的领导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
依法治国要求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政党和公民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鉴于国家法律是党的正确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党的领导不是无根据的、违法的领导,而是,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合理进行。“将党的领导纳入法治的轨道,受到法律的支配,依法执政,依法领导,这是实施依法治国和法治的最本质含义。”[5]党领导人民群众,在人民制定的法律的规范下活动,是社会主义法治所追求的社会状态。这种社会状态不仅能更好地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法律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受它约束的人,而且还能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管理模式。
依法治国对党的领导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的另一个重要的表现是:依法治国要求法律必须由有权主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制定和修改。在我国表现为——必须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法律。这不仅能有效地防止党在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而且也能反映出各个阶层的要求,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客观上要求广大人民广泛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这不仅能够保证民主的实现,也能够有效地防止少数人的违法施政。因此,依法治国对党的领导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符合中国现实国情的治国方略,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良好运行的前提和保障,是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是保持社会主义沿着正确路线前进的关键所在。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密不可分,二者的价值目标统一于“实现和保障人民的利益”。依法治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途径,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保障,依法治国对党的领导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
[2]马红军.论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J].法制与社会,2008(11):201.
[3]王莉.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J].蚌埠党校学报, 2006(3):19.
[4]高全仁.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J].党建研究,1998(3):26.
[5]张正强,王磊峰.怎样处理好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J].法制与社会,2009(5):191.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administering and the Party’s Leading
ZHANG Wei-yin,YANG Li-juan
(College of Humanities&Law,Northeastern University,Shenyang 110004,China)
It is pointed out that law-administering is a way to realize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Analyzed in historical and realistic aspects,indicating the Party’s leading is a prerequisite and guarantee for law-administering.It holds that law-administering has a standardizing and restriction function on the Party’s leading by analyzing the objective requirement of law-administering.
Law-administering;Party’s leading;way;prerequisite and guarantee;standard and restrict
G 646
A
1008-3863(2010)01-0063-02
2009-07-15
张维银(1985-),男,辽宁兴城人,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黄桂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