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缘何难企高端市场
——对话北京市二龙路医院党委副书记朱钢
2010-04-12
相比于“航母”级的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大多只算“小舢板”。历经近20 年的发展,一直在低位徘徊的民营医疗机构走到了十字路口,诚信危机、道德风险、价值回归等问题堪忧。究竟何时民营医疗机构才能咸鱼翻身,进入高端市场?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二龙路医院党委副书记朱钢。
记者:近日,媒体报道了东大肛肠医院因涉嫌虚假宣传、过度治疗而责令停业的事件。这背后折射出何深刻问题?
朱钢:医疗卫生作为一类公共品,在供需上,考虑其经济效率的同时,更要兼顾社会公平。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但提供太多,无法支付巨额费用。时至今日,世界各国仍然没有完美的医疗卫生体制。
医院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载体,直接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由社会效益转化而来,医院的产出即成果,体现在医治病人、挽救生命、减少疾患。成果的取得,除人、财、物有形条件外,主要依靠成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服务技能和责任心。医院经营管理的目的则在于通过降低运行成本获取最好的效果,而不是利润最大化,与物质部门的价值观不同。不同的价值观加上医学科学进步,产生了医院改革的内在需求。
事实上,医院需要监管,但同样存在监管过于严厉,效率低下;监管过于宽松,诱导消费。在此种情况下,医疗卫生行业亟需加强行业道德建设。无论是我国古代的悬壶济世思想,如《大医精诚录》中所言,医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还是西方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所宣布的,医师要处处为病人的利益着想,要保持自己的一生和自己所在行业的纯洁和神圣,都强调医生的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精神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一脉相承及永远不能改变。
记者:在很多人心目中,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无法同日而语。我国民营医院发展也有20 多年的时间,这么多年,一些民营医院始终脱离不了坑蒙患者、无良行医的窠臼,制约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因素究竟有哪些?
朱钢:国外民营医疗机构走的是高端市场,而我国的民营医院则只能靠夸大疗效、过度医疗等手段在低端市场生存。归根到底,说明民营医院存在“先天不足”,既没有任何政府资金支持,也没有得到任何政策扶持和鼓励,应该说,很多民营医院除了其自身的运营思路完全按企业化运作、逐利性过强外,民营医院的生存环境也确实较为严峻。
记者:1998 年之前,全国民营医疗机构总量只有20 多所。近两年统计资料表明,全国民营医疗机构已达1792 所,固定资产投资408.3 亿元,床位78051 张。民营医疗机构在我国发展如此之快,其原因是什么?和公立医院相比,民营医院的生存空间到底在哪里?
朱钢: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快说明我国医疗市场的空间还很大,仅靠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满足13 亿人的医疗需求,同时也表明,市场化的道路同样适用于医疗行业。在规模和技术方面,民营医疗机构无法和公立医疗机构相比,但它完全可以靠走专业化的道路实现生存和发展,关键是按行业规范运营,讲医德,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是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
记者:民营医疗机构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实现价值回归?
朱钢:政府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供给,鼓励私有非营利性医院的开设。目前,我国私有产权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很少,然而,逐利资本尽管能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但是民营医院退出医疗市场受经济效益的影响很大,这使得国家卫生政策难以得到落实,即政策不具有可及性。就目前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私有非营利性医院的数量占相当大的比例,如美国占80%、德国占42%、法国占16%。此外,国外的实证研究显示,就医疗机构经济运行效率来看,产权对二者退出行为影响没有太大差异。政府应多制定鼓励私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加大对长期收益的卫生防疫体系的投入,发展社区医院、小医院,打破医疗服务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对于民营医疗机构而言,从外部环境看,国家要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政府增加投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法律建立医疗风险分担体系,建立正确舆论引导体系。内部建设来看,则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行业道德建设,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加强沟通和告知。
记者:在国外,民营医疗机构走的是高端市场,而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大多盘踞在低端市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朱钢: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是要提供一个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独特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障制度,以满足国民最基本的健康需求。因此,我国政府应将有限的政府资源投入到市场失灵的低端市场中,先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就医需求,通过这种目标群体定位来增加穷人在医疗方面的福利,而将高端市场完全留给市场,私立医院通过高昂收费为高端人群提供医疗服务。印度的医疗卫生制度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对于这个人口众多且农村人口所占比重很大的国家来说,显得颇不寻常。印度的国家卫生干预具有极强的正面社会效应。可以把我国和印度的医药卫生资源和支付结构进行对比:首先,印度的医药卫生资源明显比我国匮乏;其次,在医药卫生总费用的支付结构中,我国的公共支出比例为36.2%,而印度仅为24.8%;我国的个人支付比例为55.9%,而印度为72.9%。然而,在世界卫生组织2000 年医疗卫生体制的公平性排名中,印度在191 个成员国中排在第43 位,中国却排在第188 位。不可否认这一结果归功于印度的私有制医疗机构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力量、高效的医疗服务、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有效地弥补了公有制医疗机构的不足,充分体现了公共事业市场化运作的优势。
记者:在新医改逐步推进的背景下,您认为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应采取怎样的态度?
朱钢:新医改强调,必须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政府责任与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方向应该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强调公益性并不意味着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包办制,提供服务并非政府的义务,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只有公共卫生服务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益性服务,才需要明确政府职责,并由政府运用合法强制力和税收资源来保证施行。即便如此,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购买服务”的办法,组织市场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应定位在政府和民间力量、市场机制的最有效结合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涉及筹资付费的体制,又涉及服务提供的体制。两种体制的改革中,界定政府角色都是核心问题,即筹资方面强调公共和公平,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供给方面强调竞争和效率,市场发挥作用。前者应公平之需,后者为效率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