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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领域的民主参与

2010-04-11潘一禾

关键词:工人民主决策

潘一禾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日常工作领域的民主参与

潘一禾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虽然为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我们日常工作领域的内部权威结构与政府内部的权威结构都必须包含“一定水平的、健康的权威主义成分”,但现代参与民主理论提醒我们:应该特别重视日常工作领域的民主必要性,重视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辅相助的工作民主和职工参与问题,重视工作世界低层次和高层次参与对普通人性格的明显影响,强调参与和民主对提高工作效益和员工自尊自信上的积极作用,并由此从民主的方向上来监督或修正工作领域和政府内部的权威结构。

参与民主;生活民主;民主;权威

一 更深更广的现代公民参与实践

正如郭秋水先生在《当代三大民主理论》一书中提出的,当代有关民主政治的理论著作即使谈不上“多如牛毛”,至少也是“群芳争艳”。各种民主理论对“民主政治”的定义虽然各有不同,但都共同承认“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1]当代民主理论在政治理论家中虽有较为广泛的支持,但同时也受到了不少严厉的批评。因为这些理论忽视了社会政治生活中几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首先,当代精英主义民主对个人自由的压制。特别是日益庞大的官僚机构、政治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民主对私人生活的控制,严重扼杀了公民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社会政治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不仅包括资源占有上的不平等,还包括性别、种族、信息获得等方面的不平等;再次,对微观层次上民主的忽视,使得日常工作和生活领域的民主参与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及建设。

正是对当代民主理论怀有深刻的不满,20世纪60年代“参与民主理论”重新兴起,随即成为一种重要的民主理论流派。根据美国《萨菲尔政治学词典》的解释:“参与制民主是新左派的一个著名的口号,它意味着市民要参与影响他们工作和生活的事务,穷人进入管理财产的机关,学生进入学校管理机关,工人参与工厂管理部门的活动。”1970年,卡罗尔·佩特曼的《参与和民主理论》一书的出版,则标志着参与民主理论的正式出现。[2]佩特曼的参与民主理论首先对以精英主义思想为核心民主理论的批评开始。她认为,以熊彼特、萨托利等为代表的精英主义理论家,运用“科学客观的”研究方法,通过排除一些无法界定的规范的概念,试图从真实世界中的经验材料中寻找一种建构性的民主理论,以期解释实际运行中的民主现象。按照这些理论家的观点,当代民主政治体系的稳定运行,以少数精英的积极投入政治生活和多数民众的政治冷漠和非参与为主要特征。民主理论不再集中关注“人民”的参与,不再关注普通人的参与活动,民主政治体系的主要优点也不再被认为是与普通个人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与政治有关的必要品质的发展。

按照佩特曼的观点,公民参与政治最恰当的领域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如社区或工作场所,因为这是人们最为熟悉也最感兴趣的领域。只有当个人有机会直接参与和自己生活相关的决策时,他才能真正控制日常生活的过程。佩特曼重点研究了工业领域特别是工厂,因为大部分人一生中大量时间花费在工作中,工作场所的活动在集体事务的管理方面提供了一种教育功能,这在其他地方是没有的。而且,佩特曼认为,像工业这样的领域本身就应该被看作是政治体系,它提供了除了国家层次上的参与以外最重要的参与领域。如果个人对他们自己的生活和环境施加最大程度的控制,那么,在这些领域的权威结构必须按照他们可以参与决策的方式组织起来。工厂内部的参与活动推动工业领域中权威结构中的民主化,进而废除了“管理者”和“工人”之间的差异,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经济平等。

就参与民主对整个民主制度的功能而言,首先,在当代社会,只有当个人有机会直接参与同自己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事务决策,才能实现对自己生活前景和周围环境的控制。更为重要的是,在基层、社区、工作场所或地方层次上的广泛、深入的参与,能使公民个人获得更多的机会去实践民主,在民主实践中进一步培养政治控制能力,通过在较低层次参与活动的教育功能,他们可以更好地判断国家事务,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参与国家范围的决策。最后,一种参与性的社会在任何层次和领域都是开放和自由的,人们有广泛的机会学习和实践民主,私人个体将享有各种机会成为一个有教养的、自我实现的公民。

陈尧的译介文章总结说:参与民主理论对参与的强调继承了古典民主的基本精神,在当代背景下,进一步扩大了政治参与的方式和范围。在参与民主论者看来,参与不仅包括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还包括经济领域的参与(例如职工对企业决策的参与)、社会领域的参与(例如居民对社区管理的参与)、政党组织内部的参与等形式。为了避免人们对其理论的误解,参与民主论者特别强调参与不等于直接民主,参与仅仅是人们扩大对自己生活控制的一种方式。[2]

由于参与式民主论者认为,自由和个人的发展只能依靠公民在社会和国家事务中直接地不断地参与才能实现,所以现代民主发展的一个基本方向就是不断发展各种新的参与形式,提高、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程度,以此促进民主。根据参与式民主的这个定义,时下中国流行的一些新的民主概念,如草根民主(grassroots democracy)、咨询民主(consultative democracy)、审议民主(deliberate democracy)、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等,都可以归到参与式民主的名下。草根民主与“自治”概念有密切的关系,它希望公民在公共生活中更多地掌握自己的命运,在公共决策中体现自己的作用。咨询民主强调决策过程要广泛听取利益相关人、决策实施者、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感兴趣的公民等方面的意见。这些参与者可以对决策发挥影响,但不是决策者。审议民主就是体现了审议性质的民主,它应当同时具备审议的一面和民主的一面。协商民主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由公民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决策,通过广泛的讨论和对话,形成共识或找到最大的共同点即共同利益,做出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决策。*参见陈家刚选编《协商民主》,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它们都是在不同的层面探讨更深更广的现代公民参与实践或参与式民主的实现形式。

二 非政府权威结构中的民主参与

由于一个社会中仅有少数成员是属于执政人群或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大多数人从事的是政治体制外庞杂的专业工作。所以,当代西方的参与民主理论对更好地理解日常生活中的权力分享和决策参与,又有一种特别价值。

参与民主理论认为,个人应当接受一些在国家政治过程之外的民主“训练”,非政府权威结构中的参与经历能使个人更好地适应未来可能的政治参与活动。各种生活世界中的非政府公权力参与和介入活动,将培养一种“积极的”性格或“非奴役的”性格,同时增强人们的政治效能感,增强人们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满意度。例如卡罗尔·佩特曼认为:如果一个人要实现在工作场所中的自我管理,那么就显然需要某些特定的品质。又如,如果某个人能够实现自我管理,就要求个人对自己负责任和有效的参与能力,以及控制自己生活和环境的能力,必须充满信心。这些性格与“奴役”或“消极”性格是没有关系的。有理由表明,这种信心的获得,至少部分地,是属于那些参与社会的理论家认为可以通过参与过程逐渐积累起来的心理益处。人们也可以将这些品质看作是著名的“民主性格”的一部分。

参与民主理论研究者为了证明自己的设想,进行了各种人群、各种工作状况的小型实验。这些参与实验在许多不同的组织环境中进行。包括男孩俱乐部、妇女组织、大学教室、许多不同的工厂、办公室、商店、科学实验室等等。类似地,这些实验是在具有不同的年龄、性别、教育水平、收入水平、职业和权力的人群中进行的。这些实验的对象包括男孩、家庭妇女、大学生、不同技能水平的体力工人,以及不同工厂中的管理者、职员、销售员和科学家。

由于这些参与实验往往从基层即从地方政府管辖的层次入手,因此也强调了地方政府在促进公民参与上的特殊重要性和必要性。卡罗尔·佩特曼认为阿尔蒙德和维巴的《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一书为自己的参与理论提供了最有趣和最重要的证据。这本书的作者发现,在所有五个国家中,在政治效能感和政治参与之间存在着—种积极的关系,同时在地方层次上人们的政治效能感水平,比在国家层次上更高。阿尔蒙德和维巴的研究还发现,在美国和英国,政治效能感的水平是最高的,因为这些国家在地方的政治参与活动中存在着最多的制度所规定的机会。从许多调查事实中可以得出一个支持古典假设的观点,地方层次的政治参与在发展公民的能力方面扮演了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可以作为政治能力的训练场。地方政府允许民众参与的地方,能够培育一种效能感,这种感觉可以传播到整个国家的层面。

参与民主理论研究者在对政治行为和政治态度进行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参与活动和人们所知的政治效能感或政治能力感之间存在着重要联系。具有政治效能感的人比那些缺乏这种感觉的人更有可能参与政治生活。研究还发现,这种政治效能感的基础是一种普遍的、个人对其自身活动效果的感觉,这涉及个人在处理各种事务方面的自信。就像阿尔蒙德和维巴的《公民文化》一书曾经指出的:那些在迎接每天的任务和挑战中感到更有效果的人们,更有可能积极地参与政治活动。在许多方面……相信自己的能力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态度。*参见(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之第七章《公民的能力意识》,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

由此,参与民主理论不仅认为非政府权威结构中的参与对于培养和发展全国层次上的参与所要求的心理品质(政治效能感)是必要的,而且还引用许多证据来说明:工业领域(用中国人更容易的理解就是基层企业领域和日常工作领域)是非政府权威结构中的参与得以发生的最重要的领域,它将有助于我们解释为什么在社会经济地位更低的群体中政治效能感较低的现象。

要注意的是:与一般比较熟悉的商法和企业法关注角度不同,参与民主理论所讨论的“工业领域的参与”问题,重点关心的是工作文化与政治文化的关系及互动。平时讨论的类似“新公司法”中应有的“公司民主”问题,主要是指公司章程应制定得符合民主立宪的标准。这种指向的现代公司已经不再是传统国营企业,其公司核心是资本,而资本意义上的民主,重点是强调理性、公平的公司决策程序。这种公司民主化决策,包含了参与、表达、协商等内容,旨在让诉求不同的出资者、管理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在一个高度规则化的工作决策程序中得到理性的处理,并形成“最低限度的共识”。由此激发各方对公司共同体的认同和创造力。但这类公司民主的认识一般不包括职工参与的民主问题。*参见《公司民主》,http://www.sina.com.cn,2007年1月21日,原载《法制日报》。

另一方面,目前也有一些文章讨论的是传统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公司职工参与制度”。这类制度强调公司职工仍应以劳动者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但作为原来国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延续和重塑,事实上众多企业在推行新公司制后,职工参与管理呈日益淡化的趋势。所以不少学者从法学的角度评议说:我们目前的职代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职工持股制度、职工培训和教育制度等,从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上看,都还有许多含混模糊之处。*相关讨论参见胡冰梅《浅谈健全公司职工参与制度》,南方网,http://www.southcn.com/nflr/jcck/200610301023.htm;石少侠、王福友《论公司职工参与权》,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9140。不过西方参与民主理论更多地关注现代独资公司和各种类型的现代工作世界中的工作文化,讨论这些企业管理方式和组织方式对普通人尤其是普通收入人群的工作认同、社会认同影响,讨论这些影响他们自尊和自信的工作环境及氛围,又如何与他们应有的政治效能感或政治能力感发生着重要联系等等。

参与理论研究者布劳纳(Blauner)曾对四种不同工作环境进行比较研究。在《异化和自由》(1964)一书中,布劳纳研究了美国的印刷业、纺织业、汽车业和化学工业中普通工人与劳动分工之间的关系,工人与工作组织和技术过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工人的影响。他发现:只有特定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我们所感兴趣的心理特征的发展,即构成政治效能感基础的个人信心和效能感的发展。这些环境条件在汽车业和纺织业中并不存在。在前者中,“汽车业的工作环境是如此高度的理性化以致工人实际上没有机会解决问题和贡献他们自己的思想”,在这一环境中工人对他的工作程序和环节无权控制,没有可能运用自己的创新技能或实施领导活动。这种技术,以及汽车组装工厂所具有的典型的权威结构,对于培养工人的自尊感没有任何作用,“汽车工人的社会个性……表现为一种典型的对权威和制度体系的愤世嫉俗的态度”。

纺织业中的环境更加不利于政治效能感的发展。在纺织业中,不仅技术过程将工人对他自己工作的控制减少到最低,而且工人也“任由上级摆布”。布劳纳引用了一项关于纺织工人的心理学研究,研究认为轧花工人的典型性格是他“退缩在自己的工作地点……具有明显的依赖性……对自己缺乏信心……感到卑微……最普遍的情感状态……似乎是恐惧和焦虑”。这两个产业领域与印刷业和化工业之间的对比是明显的。

在印刷业中,目前还仍然主要是手工操作,工人对他自己的工作有着较高的控制权,这一产业具有较高的、内在化的工艺标准和责任机制,工人享有不受外部控制的较高自由。布劳纳认为,所有这些因素有助于形成“一种体现强烈个人主义和自主性的……社会个性,坚定地支持社会中公民权的观念。(印刷工人)……具有较高的自尊和自我价值感,因此为参与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运行做好了准备”。

类似的发现可以在化工业中看到,但在化工业中,不是因为工人对工作具有的高度控制以及他们的工作环境,而是通过在运行和维护连续的工作过程中一组工人的集体责任中体现出来。每组工人对他们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具有控制权,这些工人主要通过内部的自我约束进行工作。就像印刷业一样,这种工作环境有利于形成自尊和自我价值。布劳纳的结论认为,“工人工作的性质影响了他的社会特征和个性”,“不同的工业环境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性格类型”。*以上引文转引自(美)卡罗尔·佩特曼著《参与和民主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9-50页。

三 日常工作领域的民主和强化参与方法

与中国传统的“重民”和“民主集中制”相关,参与民主理论研究者也认为工业领域已经实现的某些“参与”不过是管理者认可的上下关系处理方式而已,或者是管理者为更好推行既定政策而允许被管理者进行事先的信息通知和相关讨论而已;通过允许参与的某种民主化管理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管理层与被管理者紧张关系的调整和缓和。但有意思的是,参与民主理论研究者认为这类管理技巧式的参与不过是些“假参与”或“部分参与”。应该得到促进和推行的,是在此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参与”。同时参与民主理论研究者也认为:即使是“假参与”和“部分参与”,它们对工作世界的民主和对工人的参与意识培育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参与”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大词,它通常指在上级所负责的事务中下级有着较高的影响力。另一个典型的“参与”定义是:参与就是雇员而不是管理者在影响他们的工作的管理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过程。第三种定义认为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就是:指所有在组织中下级由下至上的行使权力的过程,这一过程被他们自己和上级认为是合法的。

一个典型的“假参与”例子是,领导者不是只告诉员工有关决定的内容,而是让他们提出对这一决定的质疑并进行讨论。实际上,许多所谓的在小团体中进行的“参与”实验就属于这种形式。如维巴指出的,人们关心的不是去创造(决策过程中)参与实际发生的情况,而是通过领导者(管理者)采纳特定的方法或风格来创造一种参与的氛围,“参与局限于成员如何支持领导者做出的决策,而领导者……既不是由团体成员选举产生的,也不需要对团体负责……团体领导者在自己的头脑中有着特定的目标,将团体成员的讨论只是作为促使成员们接受其目标的手段”,“参与型的领导已经变成一种说服的技巧,而不是决策的方法”。

尽管“影响”和“权力”互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两者还是有差异的。根据帕特里奇(Partridge)的定义,“影响”是指个人A对个人B发生作用,但B的意志不服从于A的意志。也就是说,A对B在决定一项事情上具有影响力,但B对这件事情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各方”在这里的使用(互相影响的“双方”或“多方”),意味着在双方之间存在着对立,这种情况在工业领域是比较普遍的,对立的双方主要是管理者和工人。而且,最终的决策权属于管理者,工人们如果可以参与的话,也只是影响决策。因为他们是处于永久的服从者(不平等)地位的“工人”,最后的决策的“特权”掌握在处于管理地位的上级手中。这种形式的参与可以称为“部分参与”。而一群平等的个人,他们可以自己决定工作如何分配、如何实施。这种情形的参与可以称为充分参与,即这种形式的参与是“决策整体中的每一个成员平等地享有决定政策结果的权力的过程”。如同部分参与一样,充分参与也可以在管理活动的所有层次上进行。

在对部分参与和充分参与进行区分后,参与理论研究者也强调工业领域的参与和民主之间的关系不能随意等同。就像“参与”一词在许多文献中十分随意地使用一样,“民主”概念的遭遇同样如此。这两个术语不仅互换使用,而且通常地,民主不是指一种特定的权威结构形式,而是指企业中存在的一种通过领导者或管理者运用的方法或风格创造出来的一种“风气”,民主通常被用于描绘一种假参与的情形,或者甚至仅仅指存在着一种友好的气氛。

卡罗尔·佩特曼由此认为:一种工业民主体系应该意味着工人们享有更高层次的参与机会(而不仅仅是假参与或部分参与)。另一方面,更高层次上的部分参与并不要求权威结构的民主化,因为工人们或工人代表有可能影响更高层次的决策,同时最终的决策权仍然保留在(永久的)管理者的手中,就像目前的集体谈判的情况。在工业领域中在多大范围上可以进行直接的民主活动,多少工人可以在民主化体系中享有决策的机会,这些问题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PP.68-70)比如,德国企业通过“社会契约”和“共同决策”来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德国职工参与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共决制”,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形式,企业共决的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监事会内的职工代表制,监事会由劳资双方共同派代表组成,负责监督企业权力的行使,控制企业的预算,负责任免企业董事会的人选。另一种是职工委员会,职工委员会是企业中除工会外另一合法群众组织,它在有关职工的劳动纪律、录用与解雇、工时、休假、住房分配等问题上与资方享有共同决定权,在其他一些生产管理等问题上也享有咨询权和建议权。德国《职工参与管理法》明确规定,大型企业要按对等原则由劳资双方共同组成监事会,然后再挑选一位中立人士担任主席。《企业法》规定,凡职工在5人以上的企业,都要成立职工委员会,由全厂职工选举产生,每3年改选一次,职工委员会人数的多少由企业人数多少决定。资方在涉及职工前述利益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必须征得职委会同意。此外,德国企业职工还拥有一定的个人参与权,如职工有咨询与讨论权,认为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有申诉权。[4]

很清楚的是,在工业领域,“参与”和“民主”两个术语不可以互换使用,它们不是同义词。在权威结构的没有民主化的条件下,不仅部分参与在所有的管理层次上是可能的,而且在一个完全非民主的权威结构中,较低层次上的充分参与也是可能的。这对于参与民主理论有着重要意义。参与民主理论意味着可以从参与活动中形成民主化即充分参与所必要的心理效应。另一方面,当代民主理论表明,在现有的工业权威结构中,“社会训练”是可能的。对参与活动中积聚形成的心理效应与不同的参与形式之间的关系的考察表明,参与对个人具有非常明显的效果,即使是参与的感觉,甚至是“假参与”活动,也可能对信心、工作满意度等产生有益的影响。低层次上的部分参与对于发展政治效能感是相当有利的。因为只有这些层次上的参与才能提供给个人在工业领域的集体事务管理中的经历,才能使人了解企业中的决策与这些决策对更大范围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的影响之间的关系。

除了强调低层次和高层次参与的不同重要性之外,参与民主理论研究者们还为扩大参与和强化工作世界的民主提出了一些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上的具体建议。如“工作放大”(扩大工作内容)、以转移权力方式来“侵蚀控制”,以及“复合组织方法”等等。

从工人自身和企业的角度来看,工人工作满意感的提高对于整个其他方面是有益处的,因而人们采取不同的实际措施去克服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其中一个就是“工作放大”的观念。当工作的内容增加时,这项工作就被“扩大”了。在这一观念背后有三种主要的假设:它可以使工人更多地发挥他的能力,赋予他更多的控制权,因而产量就会提高;其次,它可以创造更大的兴趣,由此提高工作满意感;最后,它有助于克服“普通工人真切地感受到在企业事务的参与方面或关注企业成功方面的无能感”。工作扩大的一个典型例子是一个关于流水线上的女工重新组织,重组后她们从事九项操作,而不是一项,她们自己进行监督,这种方法让她们获得了更大的工作成就感。工作扩大可以被看作是工作场所参与的一种初步形式,或者朝向这种参与的第一步。

科尔(Cole)提出的“侵蚀控制”政策“不是允许工人和雇主联合起来实施对工作的共同控制,而是将特定的功能从雇主完全转移到工人手中”。这一转移的方式通过订立集体合同实现。集体性的谈判将延伸到比目前更为广泛的领域,赋予工人新的权力。合同应该由商店或企业中所有工人一起订立,根据合同,工人们集体地控制诸如雇佣和解雇、生产的进度、工头的选择等。工人们作为一个团体,共同遵守纪律,接受集体支付的工资,根据事先达成的分配方案再重新分配到个人。

“复合组织方法”是一种扎根于英国传统采矿方法中的工作组织形式,这一方法涉及集体订立合同以及取消严格的劳动分工,工人们在一个团体中实行自我管理。在复合组织方法体系中,比在常规的耐久性方法中具有更高的生产率,更加有利于形成低成本、较高的工作满意度、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及社会健康。

总之,虽然为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日常工作领域的内部权威结构与政府内部的权威结构都必须包含“一定水平的、健康的权威主义成分”,但现代参与民主理论提醒我们:应该特别重视日常工作领域的民主必要性,重视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辅相助的工作民主和职工参与问题,重视工作世界低层次和高层次参与对普通人性格的明显影响,强调参与和民主对提高工作效益和员工自尊自信上的积极作用,并由此从民主的方向上来监督或修正工作领域和政府内部的权威结构。

[1]郭秋水.当代三大民主理论[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1.

[2]陈尧.译者序:民主时代的参与[M].//(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68-70.

[4]晓兰,张强.德国企业职工参与管理机制[EB/OL].http://www.people.com.cn/GB/wenhua/40489/40490/3018639.html.

(责任编辑:朱晓江)

DemocraticParticipationinDailyWork

PAN Yi-he

(School of Media and International Culture,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8, China)

Though the authority structure within our daily work o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has to contain “some healthy authoritative elements at a certain level” for the sake of the stabl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and the society, modern theory of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reminds us that we should lay special importance on the democratic needs in daily work, focus on the issue of work democracy and members’ participation which is complementary to the market economy law, pay attention to the obvious influence of high-level and low-level participation in the workplace on common people’s personality development, and emphasize the active role of participation and democracy in improving work effectiveness and members’ self-esteem and confidence, thereby monitoring and reformatting the authority structure within daily work o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living democracy; democracy; authority

2009-12-12

潘一禾(1959-),女,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西方文学中的政治》《观念与体制: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等专著7部。

C936

A

1674-2338(2010)01-00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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