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制定《集聚航运人才实施办法》
2010-04-10
航海教育研究 2010年4期
浦东新区制定《集聚航运人才实施办法》
浦东新区制定《集聚航运人才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办法》涵盖了航运人才所在五类企业和机构,包括重点航运服务业、大型航运先进制造与维修企业、高成长性航运企业、高端航运服务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功能性航运机构,鼓励航运人才向上述企业和机构集聚;针对新区国际化高端航运人才稀缺、高级航运管理人才不足的情况,将重点扶持上述五类企业和机构中的高、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三类人才;给予航运人才多样化奖励措施,包括对新引进企业或机构高管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和40%的个税奖励,给予医疗保障、户籍办理、子女就学、人才公寓等待遇。
摘自:中国上海网(2010-11-05).http://sh.people.com.cn/GB/167985/167987/13142871.htm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