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零门票研究初探
2010-04-08彭新江陈拥军
彭新江, 陈拥军
(1.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 湖南 茶陵 412400; 2.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 湖南 攸县 412300)
森林公园零门票研究初探
彭新江1, 陈拥军2
(1.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 湖南 茶陵 412400; 2.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 湖南 攸县 412300)
通过对比部分景区门票收入与景区建设的关系,分析了森林公园门票实施零门票的现实意义,并提出了以零门票创新经营的理念,由此可壮大和繁荣地方第三产业。
森林公园;零门票
门票,是指进入某些场所如公园、博物馆、体育场等的凭证,一般是一次性的,而且需要花钱购买,有时被称为入场券。作为一种凭证,门票自然就有一定的价格。
森林公园是在森林植被丰富的区域,利用天然山体、奇峰岩石、山涧溪流、奇花异卉等景观建设的公园[1],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并有优美的景色和科学教育、游览休息的价值,是人们休闲、放松的好去处。其门票价格自然倍受社会关注。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意识的成熟,森林公园的门票愈发成为社会的敏感问题。森林公园的乱收费及乱涨价现象,已严重威胁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本文尝试通过对比部分景区门票收入与景区建设的关系,提出森林公园门票实施免费策略的现实意义,以创新经营理念,壮大和繁荣地方第三产业。
1 森林公园门票目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互相攀比、持续涨价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对于门票价格的不断上涨调整态势,目前社会上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观点。赞成涨价的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通过提价限制旅游进出人数,保护景区生态文化环境;二是有效地控制人流,能更好地维护景区相关设施;三是提高门票收入,有利于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和质量。
但反对涨价的专家学者们却普遍认为上述理由难以立足,并一一反驳。针对“控制流量说”,业内专家认为,森林公园门票涨价的受害者,基本上是最普通的消费者,拒绝低收入者进入森林公园,不能分享大自然的风光,自然有失公平。
而森林景区最核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对历史文明的传承上,通过提价达到限制人流的做法,显然不利于和谐社会[2]的构建。此外,涨价未必就能达到更好地维护相关设施的目的。
国家建设部在2003年的一项调查显示,颐和园等景区门票收入的20%是用于维修,80%则发了工资与奖金。同年武当山门票收入1000多万元,则全用于景区1800多名职工的支出和扶贫工作,用于资源保护的金额为零。而武陵源景区的158元门票收入中,真正直接用于资源保护的费用只有区区8元,而47元支付了景区管理成本,是资源管理保护费的近6倍。
而挖掘森林旅游资源的社会效益,不应仅仅局限或热衷于景点门票收入,而应从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综合效益的角度考量。景区的门槛低,人人都可进,则能带动多种消费,各行业均可因此受益。
旅游景区的收入来源实际上可以大大拓宽。除门票外,还可以囊括住宿、餐饮、商品和娱乐等相关产业所创造的收入。因此延长旅游景区产业链,发展旅游经济,可以增加旅游税源,扩展旅游景点资金投入的路径[3]。
有调查显示,游客的旅游消费主要支出,除了景区门票、住宿、路费之外,还包括特色旅游产业消费、娱乐、餐饮、购物等方面。在旅游业相对发达的国家,景区门票、住宿、路费仅占总支出的30%,其余70%都用在娱乐、餐饮、购物等方面。但在我国,游客的旅游消费支出结构刚好相反,景区门票、住宿、路费的开支占总支出的70%左右,这种有悖于旅游经济规律、非良性的旅游经济模式已经制约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上述结果表明,景区门票收入与景区设施建设优劣,并不存在必然的相关性。
2 森林公园实施零门票的积极意义
森林公园,以良好的森林景观和生态环境为主体,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为人们提供具有一定规模的游览、度假、休憩、保健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的场所。
由于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开发见效快、产业推动面广、就业容量大、社会经济效益高,能推动国有林场转型、转制,带动林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可成为龙头产业,从而得到政府和林业部门的重视。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的旅游业,能带动多个行业齐头并进地发展,诸如餐饮、住宿、交通、文化等服务行业。因此,也可以把旅游业称之为“酵母产业”。
但多年来,各类公园经营者处在资源垄断地位,习惯于通过定价权的控制,从门票提价中获取不当利益。2003年以来,在旅游门票价格不断攀高的背景下,有学者对“涨价风”提出警告和质疑。还有学者主张一些沿海地区财政状况比较好的地区,非但不应涨价,还应该实行降价甚至免费。尤其是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免掉门票,让更多的人分享经济改革的成果。作为为大众服务的公共资源,森林公园的景区从属于公益性,应该通过完善公益性景区的管理机制,适时建立森林公园服务体系,促进其公益性的释放,保障大众的游览权利[4]。
其实,门票价格,最终有一个极限。而旅游购物、娱乐消费则具有非常大的弹性[5]。门票上涨,经常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在消费理念中,如果是被商品吸引而导致消费者花钱,则是一个心甘情愿的个性化过程,容易为消费者接受。但门票消费则是一种强制性公共消费行为,高价格则会出现反向抵抗心理。在国际旅游业界,旅游过程中非旅游消费占总消费额的70%是一种普遍现象,而我国目前仅占到30%~40%,说明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思路亟待调整。
为此,探索森林公园“零门票”这一新的经营理念,对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零门票,其实就是对公园实行免费制度。实行免费制后,公园的游客自然会大大增多。这对于森林公园景区的相关产业的从业者而言,无疑是最好的 “活”广告。同时,零门票会促生一种全新的旅游经营理念。失去门票收入,对于政府而言,自然会产生从旅游经营体制、服务内涵等方面激发改善和提质的压力,并通过放弃局部利益,实现全局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长期维持门票居高不下的状况,人为地设置“门槛”,不仅不利于景点客流量的提高,还降低了相关产业的消费动力。景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无法提升,最终会使整个旅游产业失去活力。
零门票制,还体现了一种来自政府的人文关怀。还林于民、还景于民,这是世界旅游发展的趋势,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和谐及与自然的融合。森林景观只是旅游业的一个物象和平台,但其中蕴藏着众多的商机。旅游的魅力就在于让游客在快乐中消费,心甘情愿地付费。
3 零门票制对发展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
森林生态旅游是人们越来越向往的旅游形式,森林公园的建设也愈来愈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6]。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一方面,生活在都市里的人们,渴望去感受大自然的真山真水,寻求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感受,在宁静、自由中放松自己。现代旅游者也已不再满足于普通的观光旅游,希望获得一种愉悦的经历,强调一种参与、一种体验。
森林旅游产业应该是全方位的,带动性强,关联度大,涉及到交通、娱乐、餐饮、商业等各个方面,拥有一个很长的产业链条。因此,发展森林公园不能仅仅将眼光盯住几元、几十元、上百元的门票收入上,而要在“吃、住、行、游、购、娱”这六要素上下功夫,做足做活,做大做强。抛弃部门的蝇头小利,可以收获地方经济上的最大化利益。通过零门票的小举措,可以使游客对森林公园形成一种亲和。留住了游客,才能拓宽财源。
以森林景点零门票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未来”的经营方略,可以起到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游客文明水准的作用,最终达到吸引更多游客,拉动更多消费,繁荣一方经济的目的。
杭州西湖在公园零门票上进行了有益探索,是我国公园零门票制度的一个成功范例,显示了不同凡响的勇气与胸襟,也散发出现代旅游的独特魅力。西湖旅游区实行“零门票”后第一年,该地区的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逐年递增,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5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7.08%;财政总收入31.35亿元,比上年增长27.9%。
免费游览西湖的成功,对于国内其它地方实施旅游零门票也具有积极的意义,值得各地森林公园借鉴。
4 森林公园实行零门票制后的补偿问题
森林公园体系的建立,在加强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推动了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国民日益增长的户外游憩需求[7]。
但现阶段,森林公园门票在公园收入中还是占有重要位置。实行零门票后,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的经济效益会大受影响,并使其职员的薪酬水平降低。但实施一种新的制度前,应妥善筹划好森林公园经营管理者的经济来源和出路。
为此,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建立对森林公园的补偿机制。该机制应该具有合理、合情、可操作性。
森林效益补偿有两层含义,一是通过制度创新,对森林公园各种服务功能的损害进行各种形式的减缓和补偿;二是对森林的“外泄收益”和“外摊成本”内部化,让森林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8]。
因此,在森林公园实行零门票之后,当地公共财政预算中应增加对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的拨款,以便弥补零门票所带来的资金缺口。同时,减免对于林区景点建设投资方的税收和管理费用,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组建旅游股份制集团公司,实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逐步开发,在招商引资时尽可能为投资者在土地使用、税收上让利,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
此外,作为一项回报公众的公益事业,森林公园实施零门票后,可让更多的居民享受生态旅游的乐趣。为此,可争取当地政府的行政许可,形成企业和企业家自愿捐助机制,促进森林公园平稳健康发展。
5 小结
作为21世纪最健康的娱乐方式,旅游正被千家万户所认同。虽然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的旅游业,在地方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但将旅游产业链延伸,就会拉动方方面面的消费。当然,其前提是森林公园能敞开大门,最大程度地接纳更多的游客,让消费者获得更多的、更有意义的娱乐。
为此,有必要让局部利益(零门票)服从全局利益(地方经济),毕竟一个地方的自然资源非常有限。而许多地区(如杭州西湖)的成功案例,也为我们佐证了森林公园实施零门票的可操作性。基于此,在森林公园推行零门票,实现地方整体利益最大化,是可行而具现实意义的。
[1] 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字典[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94:177.
[2] 胡蓉蓉,陶卓民.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初步探讨[J].价格月刊,2005(9):20-21.
[3] 成致平.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机制需要研讨的几个问题[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11):6-7.
[4] 周永振.基于社会公益性的景区门票价格问题[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8):84-85.
[5] 张晓萍.福州国家森林公园门票收入动态变化研究[J].福建林业科技,2006,33(1):110-112,130.
[6] 张金泉, 徐颂军.广东省森林公园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340.
[7] 李世东,陈鑫峰.中国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发展轨迹研究[J].旅游学刊,2007,22(5):66-72.
[8] 温全平.城市森林规划理论与方法[M].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134.
(责任编辑:谭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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