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五大连池市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与管理
2010-04-08任继德王新颖
杨 威,任继德,王新颖
(1.五大连池市水务局,黑龙江五大连池164100;2.富锦市涝区管理站,黑龙江富锦156100;3.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黑龙江安达151400)
1 问题的提出
在中央从2003年起针对农业连续下发5个1号文件的情况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得到蓬勃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与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最基础的建设,已经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就五大连池市来说,虽早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就组织了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解决了当时的许多实际问题。但经过多年的运行,当前也存在包括投入严重不足、小农水工程运行成本高、产权制度改革推行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更需倍加重视。
2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要增加小农水建设资金的投入
国家要像农网改造、通乡村公路那样的投入规模支持小农水建设。笔者建议:①采取多种多方筹资的方式,以近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激发农民大力兴修小农水的积极性;②打破行业分割,将有关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项目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凡涉及水利建设方面的资金,归口水利部门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小农水建设步伐。③要调整目前实施的直补政策将部分资金用于小农水建设,改向农民“直接输血”,为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加农民“造血功能”。
2.2 降低小型电力排灌设施的运行成本
运行成本包括:①要解决设备购价高的问题;②要降低排灌电价;③减少渗漏损失。
2.3 完善小农水建设管理改革措施
根据小农水工程面广线长的特殊性,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改革办法。特别是对那些工程规模小、受益单位明确、服务产品可计量的小农水,如小库小塘小坝、小灌溉机泵、小机井等,下决心拍卖产权。在当前农村经营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各级政府还要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农村耕地集中连片长时间向种田能手集中,包括转包、托管和租赁等,形成相对稳定的经营模式。同时,将集中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小农水设施经营权甚至所有权无偿转让给土地经营者。经营者全权负责这些设施的管护和使用。这种办法,基本上可以解决目前农村小农水设施“大家都有份,大家都不管”的落后局面。长此以往,还将激发经营者在自己经营的土地上积极兴修小农水。
2.4 重视基层水利队伍建设
笔者在这里有两个建议:①考虑水利站工作的公益性,将编内人员待遇纳入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这是最好的办法。②如财政支出暂时有困难,可将目前乡镇按亩征收的基本水费改由市财政代收,设立专户,专门用于乡镇水利站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开支。同时,进一步加大灌区用水者协会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快小农水产权改革的步伐,形成国家、集体(协会)、个人三管齐下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