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平原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探讨
2010-04-08宋志勇
宋志勇
(喀什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新疆喀什844000)
1 概况
叶城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南边境,昆仑山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缘。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喀什地区,灌区属叶尔羌河流域的提河灌区,为荒漠绿洲灌溉农业。叶尔羌河流域东邻塔克拉玛干沙漠,西连布古里、托乎拉克沙漠,南以喀喇昆仑山为屏障,北接天山山麓,总面积约2.83万km2,平原绿洲总面积为1.46万km2。叶城县地形复杂,南部山峰连绵,沟壑纵横,北部低平,地形南高北低,海拔最高7 519 m(特拉木坎峰),最低1 200 m,相对高差6 319 m。坡降由中山山麓的1/80降至北部扇缘(海拔1 250 m)的1/300。该区域主要由上游的克勒青河,中游的塔什库尔干河以及出山口以外的提孜那甫河等组成。
叶城县平原灌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地貌单元。冲洪积扇区:分布于山前及叶城县以南,由历史时期暂时性洪流形成的洪积扇毗连而成,在成因上属堆积地貌,地势南高北低,海拔高程1 370~1 500 m,地面坡降5‰~10‰,在洪积倾斜平原上分布着规模不等,深浅不一的冲沟及扇间洼地,一般宽度2 m,深0.5~1.0 m。堆积缓倾斜细土平原区:分布于叶城县城及其以北的大部分地区,由提孜那甫河堆积而成,海拔高程1 240~1 370 m,坡降3‰~5‰,上覆细颗粒砂土层,由南至北呈逐渐增厚趋势。河流在此段下切能力减弱,侧蚀力增强,河床加宽变浅,河道蛇曲发育。汛期来临,洪水淹没整个河漫滩,但在历史时期形成的河床两岸高3~5 m的陡坎仍限制着洪水的泛滥。
叶城县平原灌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规划区总面积930 km2。叶城县辖17个乡、3个镇、5个场,本次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就是针对叶城县平原灌区的11个乡镇场进行。采用水均衡法评价现状年(2000年)地下水资源量5.79亿m3,2005年地下水资源量5.50亿m3,2015年地下水资源量5.06亿m3,确定的年地下水可开采量1.38亿m3,新增机井开采的2 100万m3/a的地下水替代地表水4 300万m3/a的地表水。主体工程总投资2 144.53万元。在全县11个乡镇共布置机井102眼,井深均为80 m,井径750 mm,井壁管采用426 mm的钢管。主体工程包括凿井102眼;架设10 kV线路59.2 km,另配电变压器102台;其它土建工程有汇水池102座,输水渠道1 020 m,管理站房1座,共3项工程。
2 区域“三区”划分情况
项目区土壤侵蚀的主要类型为轻度风力侵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三区”划分公告》,本项目所在区域被划为重点治理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标准等级为二级标准。
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确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范围。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结合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范围,确定本工程的水土流失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防治分区包括凿井工程区、输电线路区、其它土建工程区、临时生产生活区、土料场区等5个防治分区。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8.14 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6.81 hm2,直接影响区面积1.32 hm2。
4 预测结果
1)扰动地表面积:6.81 hm2。
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6.81 hm2。
3)建设期弃渣情况(至设计水平年):临时弃渣0.485万m3,不产生永久性弃渣。
4)水土流失总量:236.86 t。
5)新增水土流失总量:113.99 t。
由预测结果可见,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最大,是本期工程水土流失监测治理的重点时段,凿井区、输电线路、其他土建区、临时生产生活防治区的单位面积新增水土流失量最大,是本期工程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本方案将根据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和时段布设各项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5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及措施
5.1 凿井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措施:打井泥浆采用循环利用技术,将最大限度的减少弃料的产生.施工结束后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及时将弃土填入取土坑内,自然恢复地表植被。
工程区防护应加强管理,禁止放牧、打柴及其它不利于林草生长的活动;加强病虫害防治。
5.2 输电线路区水土保持措施
1)工程措施:施工结束后在土地平整。
2)临时措施:输电线路建设,应做好施工的协调工作,土方开挖后,线杆也应及时到位,便于将开挖土方及时回填。
5.3 其它土建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措施:以混凝土工程和土方工程为主。混凝土工程应优化工艺减少弃渣产生,产生的少量弃渣,弃入取土坑按设计形式堆放。填方料由指定地点拉运,弃土在取土坑按设计形式堆放。废弃料在取土坑填埋,避免占压耕地。从而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5.4 临时生产、生活区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措施:施工进场时,首先合理规划和使用施工场地,避免占用耕地和植被良好区。临时生产、生活区主要为施工单位临时房屋、材料堆放地、临时设备房、钢筋、木材加工厂等。施工完毕后应予拆除,拆除后的弃渣可就近回填到取土坑,然后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临时施工道路可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不另行站地。临时措施:①临时施工道路应经常洒水;②建筑材料如水泥及砂料堆放场应用蓬布遮盖;③大风天气停止施工;④严格执行施工车辆在规定范围内行驶。
5.5 料场区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措施:工程土料有取土前,表层覆土可以分段开挖,后一段的清废土可以放入前一段开挖的坑中,只有边缘第一段的清废土需放在土料场的边缘,堆放呈梯形台体覆盖物土堆。施工完成后,将临时弃土回填至取土坑,回填高度接近原地面后,可全面进行粗整平,然后将表层覆土覆盖于上面,自然恢复取土场植被。临时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自卸汽车应盖蓬布拉料,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6 水土保持监测
该工程重点监测地段为凿井工程区、输电线路区、其它土建工程区、临时生产生活区、土料场防治区、根据项目水土流失特征和技术规范的规定,重点监测地貌、植被的扰动范围、扰动强度及相应时间内堆料或堆土或弃土、弃渣的流失量等及料场风速、风频、风向、工程区防护林及水土流失量等。本工程监测内容有:
1)对水土流失主要影响因子进行监测,包括地形地貌、土方堆砌型式等。
2)对水土流失量进行监测。主要包括水力、风力侵蚀引起的土壤沙化、盐碱化的面积等。
3)对水土灾害监测。主要包括工程区周边植被及生态环境变化,对项目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
4)对地貌、植被的扰动范围、扰动强度进行监测。
5)对水土保持的工程实施效益进行监测。对实施的各类防治工程效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等监测。
对于与侵蚀相关的气象因子,如:降雨量、降雨强度、风向、风速、大风日天气等不单独监测,可参照当地气象监测资料。
6)重点对六大指标进行监测。
7 结论
该工程位于冲洪积扇区及堆积缓倾斜细土平原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会给灌区的生产生活带来较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工程建设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将有效的控制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防治目标的要求,使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改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项目区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促进社会进步、促进和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了保障。
[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GB/T1645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