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英语的词汇特征
2010-04-07郑红莲
郑红莲
(南昌工程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 江西南昌 330099)
商务合同英语的词汇特征
郑红莲
(南昌工程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 江西南昌 330099)
商务合同英语 词汇特征 商务合同
商务合同是在商务活动中签署的具有法律地位的文件,因此,商务合同英语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在商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既有商务英语特点又具有法律英语特点的语言。它是人们根据社会文化环境、交际目的和交际对象等语用因素,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特殊用途和自身规律的语言功能变体。商务合同英语是在法律语境和商务语境中的一个具有某种特殊用途的语言变体或语域,不具有特殊的语言材料或独立的语法体系。美国语言学家裘斯 (Martin Joes)按照言语交际双方的身份、性别、年龄、社会关系等因素所反映的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在著作 The Five Clocks中提出了语言正规程度的五级分类法(five levels of formality),即庄重文体 (frozen style)、慎重或正式文体 (for mal style)、请求或商议文体 (consultative style)、随便或非正式文体 (casual style)和亲密文体 (intimate style)。从语言正式程度判断,商务合同英语属于庄重文体,而且,商务合同英语具有鲜明的词汇特征。商务合同作为商务应用文的一种,用词正式,遣词造句力求准确。在逻辑的精确性与严密性、表达的专业性与规范性以及思维的清晰和条理性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在词汇方面呈现出明显的文体色彩。外来词、古体词、专业术语、模糊限制词等在商务合同英语中的使用充分体现了商务合同英语在词汇层面上所具有的文体特征。
1 外来词 (loanwords)出现频率高
商务合同英语中使用的商务类专业术语有不少来源于拉丁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有些则是由词根派生或合成,许多术语都有相同的前缀或后缀。这些词语意义比较稳定,利于精确表达概念。英国法律英语为了显示法律语言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严密性,大量沿用中古英语,以区别普通英语,而美国法律英语倾向用简单明了的常用词汇来表达法律意思。例如:null and void(拉丁语)无效,nota bene(拉丁语)注意、留心,ad valorem du2 ty(拉丁语)从价税,bona fide holder(拉丁语)汇票的善意持票人,del credere agent(意大利语)货价保付代理,force majeure(法语)不可抗力。商务合同英语中的法律类专业术语也主要来源于拉丁语和法语。拉丁语词汇进入英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间接方式(有些拉丁语词汇进入法语,再由法语转入英语中)和直接方式 (有些拉丁语词汇直接进入英语)。例如:crimen falsi(伪证罪),de facto fort(事实上侵权行为),de facto agreement(未经合法手续或正式承认的事实上的协议),action in persinam(债权诉讼),proviso(限制性条款),void ab initio(由最初开始即属无效)。由于历史的原因,英语中许多法律术语由法语借用或转化而来,例如:complaint,statute,verdict,warrant,bail等。
2 古体词 (archaism)大量使用
商务合同语言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古体词语的大量使用。古体词是一种具有鲜明文体色彩的词汇成分。古体词在商务合同与法律文体的大量使用,充分体现出其庄重严肃的文体风格,这与商务合同英语文体的社会职能和国际商务的行业特殊性有关。商务合同英语中最常使用的古体词多为复合副词,即由here,there和where分别加上 after,at,by,from,in,of,to,un2 der,upon,with等一个或几个介词共同构成的复合副词,如herewith(与此一道),therein(在其中),thereinafter(在下文中), thereof(其),thereto(附随),whereas(鉴于)等。这些复合词中的“here”指的是“this”,即“本文件 (合同,协定等)”,“there”指的是“that”,即“另外的文件 (合同,协定等)”,“where”指的是“what”或“which”。古体词语的使用除了体现其庄重严肃以外,还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使意义更加清楚、简明。例如“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几乎看不到“according to rele2 vant terms and conditions in the contract”这种表达方式,常用的表达方式是“pursuant to provisions contained herein”或“as provided herein”等。对“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本合同”,西方工商界一般会选择使用“Neither party hereto may assign this con2 tract.”而较少使用“Neither party to the contract may assign this contract.”这正是古体词语精炼准确的体现。
3 专业术语(technical term)表意清楚
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的各个交易环节和相关的各类单据,商务英语中使用了大量表意清楚的商务类专业术语。专业术语意义精确,不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具有国际通用性和鲜明的文体特征。例如:“W ithin the validity period of Contract,Licensee shall not disclose or divulge know-how to any third party without priorwritten consent ofLicensor.”其中 know-how(专有技术)的意义十分精确,专指有关特许产品的生产、使用和销售,不能用其它的词代替。再如“The seller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2 ments required for negotiation or collection to the banks”。这句中negotiation和 collection都是合同专业词汇,分别表示“议付”和“托收”,而不是我们日常理解的“谈判”和“收取”。同时,商务合同英语中也使用了较多的法律类专业术语,包括狭义的法律术语和广义的法律术语。狭义的法律术语指那些仅出现在或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在法律文件中的法律专业的特有术语,这些法律术语在商务合同文体中的数量不多,如 imputed negligence (转嫁的过失责任)特指可向与行为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追究责任的过失。而广义的法律术语则包括在法律文体中被赋予特定法律意义的常用词语,如:party(当事人),decision(裁决),action(诉讼),final(终局裁决)等。在理解这些词语时,我们不能望文生义。
4 模糊限制词(linguistic hedges)增强表达灵活性
模糊限制词不是指含糊不清的语言,而是指词语所指范围边界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通常是不能或无须通过上下文加以排除的,它源于本体的模糊性 (ontological fuzziness)和认识的模糊性 (epistemological fuzziness)。这种模糊性语言融词汇内涵的可塑性、有限性与外延的模糊性、无限性为一体。因此,在合同英语中,为了实现一定的语用目的,可以有条件地、有限制地使用模糊限制语。并且,使用模糊词语可以增强语言表达的灵活性,避免把话说得太绝对拴住自己的手脚或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恰当运用模糊词语能给日后产生纠纷留有回旋的余地,有效地保护自己。例如:If the Supplier fails to commence the work necessary to remedy such defect or any damage to the Equip2 ment caused by such defectwithin a reasonable time,the Buyermay carry out such work in a reasonable manner,and the reasonable di2 rect costs incurred by theBuyer in connection therewith shall be paid to the Buyer by the Supplier,providing that the labor costs included in such costs shall be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local costs incurred in the country in which the Contract Plant is to be constructed.这里有3处出现模糊措词。within a reasonable time(在合理的期限之内)没有确切的时间长短,in a reasonable manner(以合理的方式)也没有指出确切的方式,以及 the reasonable direct costs(合理的直接成本)也没有具体的量化。但在合同中运用得恰到好处,比用精确的数字表达更有说服力,体现了合同条款的预见性及适用性。
商务合同英语具有语体庄重、行文规范、措词严谨、语言正式程度高等语言特点,而且具有国际通用性。商务英语合同的措词必须严谨、精确、庄重、正式,这样才能对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行为准则的准确含义和范围进行直接而明确的规定。研究商务合同英语的词汇特征,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做到恰当、得体、准确地使用商务合同英语。
[1] 谢建平.功能语境与专门用途英语语篇翻译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105-106
[2] 廖 瑛,莫再树.国际商务英语语言与翻译研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83-84
[3] 翁风翔.国际商务英语实用翻译[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2.112-113
[4] 蔡龙权,戴炜栋.关于限制语精确话语信息的可能性研究[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4):17
[5] 陈建平.对外经贸合同翻译失真问题分析[J].中国科技翻译, 2003,(4):23
(2009-10-09 收稿)(陈 迁 编辑)
G 642
C
1008-6633(2010)03-4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