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蔬菜农药残留问题探讨
2010-04-04胡立峡
胡立峡
最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及其有关事件不断发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和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点,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引起了政府、市民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从2006年1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又在2009年6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为进一步监管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场所等各个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环节提供了法律依据。
1 蔬菜农药残留现状
蔬菜残留农药,是指蔬菜在喷施农药后残留在蔬菜表面的农药及有毒代谢物、降解转化产物和反应杂质的总称。蔬菜大多数生长期短,病虫害比较严重,种植过程中需多次施药,加上施药后采摘间隔短,造成蔬菜残留农药过量不可避免。常见的残留农药主要是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农药,如氧化乐果、乐果、马拉硫磷、甲胺磷、久效磷、倍硫磷、克百威、抗蚜威和西维因等。从2007年元旦开始,我国已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然而从现实出发,受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素质和行业监管能力等方面的制约,农残超标和非法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的事件时有发生,毫克级的有机磷类农药即可致人畜于死地。当农药残留在人体中达到一定的数量,不为人体所分解时,将无法避免地发生各种病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在食物中毒事件中,由农药残留引起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由农药引起的中毒死亡人数占总中毒死亡人数的20%左右。
2 农药残留超标的根本原因
2.1 违禁农药仍在使用
多数蔬菜种植者法律意识淡薄,仅注重剧毒农药的药效,仍然继续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如甲胺磷、甲拌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导致蔬菜农残超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仍有高毒高残留农药,包括甲胺磷,呋喃丹,另外不定期有敌敌畏,甲基1605,杀虫醚等在大量使用。而一些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却难以得到推广。
2.2 生产环节监管不利
农民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以及农药性质,如高毒、剧毒、内吸等特性缺乏了解,而随意加大使用剂量,甚至超范围使用。还有一些菜农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随意在蔬菜、水果等作物上使用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致使蔬菜中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从而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
2.3 农药市场管理有漏洞
有些农药如对硫磷是2004年5月农业部公布的蔬菜区禁用农药,可以在大田作物上使用。市场销售的很多农药是多种成分的,有的农药标签上没有直接标注“对硫磷”名称,但本身含有这种成分,使用后会导致所产蔬菜中此成分农药超标。这是农药市场管理中的一个很大的漏洞。
2.4 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高毒农药比例较大
据统计,目前我国农药产品中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即杀虫剂占全部农药产品的比例偏高;有机磷农药占杀虫剂的比例偏高;有机磷农药中高毒农药的比例偏高。湖北省农药市场上销售的农药产品也不例外。而这些高毒农药产品都是老产品,价格相对较低,菜农选择的比例较高。农药市场秩序不规范,标签和质量问题比较突出。
2.5 生产方式落后,质量控制难度大
农药残留超标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落后的生产方式造成的。目前有规模的蔬菜和葡萄生产基地,大部分还没有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测服务机构,农民外销产品还是凭经验和运气去闯。其次,药品检测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药残检测费用大,且不能向农民收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高,负担重。
2.6 优质蔬菜难以实现优价,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优质的蔬菜如有机蔬菜、无公害蔬菜等,由于其生产方式的特别要求,产品的质量提高了但产量却下降了,必须有较高的价格来确保农民的利益。由于市场体系尚不规范,法制不够健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生产、经营者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假冒绿色食品等现象,使得市场经营中出现了一些无序现象,无产地、无商标、无质量认证的产品时常能够见到,混淆了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识,损害了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3 应对措施
3.1 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实行倒追究制度
打击禁用农药的违法使用和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保证农产品生产安全。要采取禁用农药流向登记制度和农药违法使用可追溯制度以及农户田间管理档案登记制度。即通过国家和市例行抽检,发现农药超标,要进行倒追究制度,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对违规经营的企业,一经查出,严惩不怠。同时,还试行农药经营企业信用评比制度,对信誉好的企业以政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名义给企业挂信誉牌匾,引导农民到信用好的企业购药。并结合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建立有效的控制流通领域药残的措施。
3.2 加大对农药使用环节监督力度
在蔬菜生产方面建立基地档案管理制度,建议在蔬菜生产区推行联户联保制度和生产违法举报制度,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奖励基金,通过与基层签订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制,并根据管理结果进行奖惩,以此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检测系统的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建立有效的控制流通领域蔬菜农药残留的措施;加大对农药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完善用药记录制度。
3.3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评比活动
以政府名义,对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通过抽检,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进行评比,排出名次,并向全市通报,作为年底评选先进的重要指标。对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进行追查,堵住违禁农药流入基地的渠道。并通过检验结果追查农药来源,由此打击违法销售农药的不法商人。同时,要将检测结果在媒体进行公布,对那些管理不利,连续两次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基地,取缔无公害生产基地资格。
3.4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技术培训
提高农民对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所造成的为害的认识,是从源头上控制蔬菜农药残留的关键。农业部门应做好农药知识及科学使用农药的培训工作,指导农民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针对农民生产方式落后、新技术不能及时运用于生产的问题,下一步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和新的生产管理技术印发到农户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培训力度,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培训班办到乡村,做到家喻户晓。
3.5 加大投入力度,增加检测密度
蔬菜产区的质量管理,必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力度,而这些机构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技术机构,如果没有资金保障,就难以把检测工作开展好,所以政府必须加大投入力度,增加检测的密度,确保检测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