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和”的价值意蕴
2010-04-04郭明俊
郭明俊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传统文化中“和”的价值意蕴
郭明俊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为深化对传统和谐思想及其意义的认识和理解,采用文本解读和现代诠释的方法,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和”的价值意蕴的论述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分析认为,“和”的价值意蕴表现为“和是道”、“和则生”、“和则一”、“和则美”等方面。分析结果表明,传统和谐思想因其与当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契合无间,从而使“和”具有现代价值,尤其是对推动中国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传统文化;和;道;美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质,也是中华民族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和基本精神之一,它不仅在过去为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观念支撑和价值导向,而且在当代对促进全球人类持续健康发展、对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智慧资源。所以,在今天对此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并加以现代的诠释和运用,仍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目前学界对传统和谐思想的内涵及其特征的论述颇多,但是对“和”的价值意蕴探讨不够。本文拟从传统文化的文本出发,就其有关“和”之价值意蕴的论述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现代诠释,藉此来深化对传统和谐思想及其意义的认识和理解,并使之在当代社会进一步弘扬光大。
所谓“和”的价值意蕴是指“和”作为一种存在状态,对宇宙万物之生成和人类社会之发展所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以及以“和”为核心理念、以追求和实现“和”为价值目标的文化观念体系对人类社会健康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和”之价值意蕴的论述非常明确而深刻,概而言之,约有四端。
一、“和”是道
“和”是宇宙根本之道,天地万物生成变化的根本规律。它首要的价值意义在于,为人类思想和行为提供了根本的评判标准和规范原则。
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一开头便说:“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氤氲相荡胜负屈伸之始”。“太和”一词出自于《周易·乾卦·彖传》的“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一语,清代的王夫之释“太和”为“和之至也”[1]。即至高无上的和谐、最好的和谐状态。张载言“太和”是道,意指宇宙本来就处于最佳的整体和谐状态。故王夫之说:“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1]
其实,“和”是道的思想最早源于《中庸》。该书一开头便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那么这个须臾不可离的“道”是什么呢?《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里把“中”与“和”相提并论,将其看成是天地之“大本”、“达道”。事实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中”与“和”是相同的概念,“中”是实现“和”的方法和手段,“和”是各因素处于“中”的结果和状态。《中庸》分别论述了“中”、“和”、“中和”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各自所占的地位,提出“中”是天下的根本,“和”是贯通天下的原则,而把两者结合起来的“中和”则是使天地各得其位、万物生长发育的大本大源。
由是而观,张载的“太和所谓道”显然是对《易》之“太和”说和《中庸》之“中和”思想的继承。在此基础上,张载进一步论述了“太和”之道的实质及其化生万物的机制,认为由于“太和”包含着“浮”与“沉”、“升”与“降”、“动”与“静”的阴阳互感性,具有内在运动发展的本性和机能,它是“虚实、动静之机”和“阴阳刚柔之始”,因此“太和”之道本质上是阴阳和合变化之道,即阴阳二气依时而行的无过无不及的有序变化。这样,“太和”之道就与《周易》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一阴一阳”之道又是吸收老子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观点而形成的。可见,把“和”、“太和”视为宇宙根本之道、天地万物生成变化的根本规律,这乃是儒道两家共同的观念。
古代思想家言“和”是道,意在把“和”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道”是中国传统哲学中表示本体的最高范畴。其最终目的是要赋予“和”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意义。正如赵馥洁先生所言:“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论并非以宇宙的本质为认识的根本目标,而是借‘天道’以明‘人道’”;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质特征是“自然与人伦合一、知识与道德融合,宇宙法则与治世规范统一,‘必然’原理与‘应然’判断贯通。”[2]同样地,传统文化倡言“和”是道,其目的不是要提供一种客观的事实认知,而是要做出一种价值判断,即要为人类树立一种最高理想目标,提供一种“治世”的根本法则。所以,“和”是道的价值意蕴在于,用“和”的宇宙法则来关照万物;用“和”来规范人类的思想和行为,把“和”作为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心灵关系的最高原则和根本价值取向。这四大关系构成了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而协调这4种关系,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所以,“和”不仅在过去还是在现在和将来,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和”则生
“和”的价值意蕴还表现在它是宇宙万物生成发育以及人之“成己成物”的内在根据和必然前提。没有不同要素的相互协调、配合、适应,就没有事物的生存和发展。最早提出“和”观念的西周太史史伯从一开始就彰明了这一点。他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已成百物。”(《国语·郑语》)即各种不同的元素、不同的东西相互调和、相互补充,万物才能生生不已,如果只是把单一要素、同一东西加在一起简单地重复,那么其结果是只有量的增加而没有质的变化,就不可能产生新事物,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和”是事物产生、发展的根本法则。史伯提出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它奠定了中华“和合”文化的基础。中国历史上的“和同之辨”、“尚和去同”以及孔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思想皆肇始于此。
“和则生物”也是《中庸》的主要思想。《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后世将这句话简括为“中和位育”,并把这4个字刻在山东曲阜孔庙大成殿前。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和位育’几个字代表了儒家文化的精髓,成为中国人的基本价值取向。”[3]所谓“中和位育”,是说达到了“中和”的境地,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生长发育了。这显然把“和”作为物之发生、发展的逻辑前提。
先秦儒学的总结者荀子也讲“和则生”,他说:“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荀子·天论》)即自然界日月风雨四时,都秩序井然地演化着,这种有序演化的本质便是“阴阳大化”。正是在阴阳“冲气以为和”的中和化的过程中,万事万物产生了、养成了,故“志于阴阳者,已见其和之可以治者矣。”
及至两汉,这种把“阴阳冲和”之气作为万物产生根源的思想更为普遍流行。比如,被后人称为“汉代孔子”的董仲舒就说:“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由于“和”指“和气”,是一种“最良”的“气”,这种“最良”的“气”本质在于它处于阴阳两者的最佳的平衡统一、和谐协调的状态,从而具有独特的“生”天地万物和“成”天地万物的功能。东汉思想家王充也提出:“阴阳和则万物育”、“阴阳和则谷稼成,不则被灾害”(《论衡·自然》)、“瑞物皆起和气而生”(《论衡·指瑞》)等等。这种把阴阳二气的平衡统一体的“和”视为“物之所生”的观点与现代唯物辩证法关于“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的观点是内在相通的,它构成了古代关于事物产生和发展的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态[4]。
概而言之,“和则生”具两重价值意蕴:其一,“和”乃宇宙万物产生的前提;其二,“和”又构成万物发展的动力。在“和”的统一体内,阴阳2种矛盾的方面和要素处于一种最佳的关系状态中,从而使“和”的统一体具有一种“互保”、“互济”而形成的内增效应和整体合力,形成一种动力源头和发展机制,这就是“和”能“生物”的秘密所在[4]。
三、“和”则一
“和”对于人类社会的价值意蕴在于,它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也是凝聚社会力量的法宝。孔子曰:“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即社会和谐了,国家就有凝聚力,社会才能安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可见,“和”乃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前提,一个不和谐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下去的。孟子也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这里的“人和”是指人民之间的团结一致以及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协调关系,即社会和谐。依孟子之见,社会和谐要比有利的自然条件更重要,尤其是对统治者来说,是否具备“人和”的基本条件是决定其统治地位能否稳固长久的前提。
荀子明确提出“和则一”的命题,认为“和”是人类得以强大并成为“万物之灵”的根本所在。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霸》)在荀子看来,人之所以高于动物、胜于动物、“最为天下贵”,就在于人能“明分使群”,而人能“群”的原因又在于“分”。这里的“分”既指社会等级差别之分,又指社会分工。而“分”的根据和保障在于“礼义”(“制礼义以分之”),通过制礼以明确每一个人应固守的“度量分界”、等级名分,并规范出人的合“礼”的行为。人人以礼而行,其行为就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中行”。倘若每个人都以礼而行,社会成员就形成了和谐协同的关系,就形成了一种放大的整体力量,也就能够控制外物以实现自身的目的。不可否认,荀子提出的用于区分高低贵贱等级的“礼制”是有其阶级局限性的,但那种基于社会分工的“分”则是有意义的。更为重要的是,他在这里阐明了一个至今仍然合理的道理,即“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就技术层面来讲,有了分工,人们的专业技术就能够提高,生产能力就能够增强;有了合作,就能够形成一种集体的力量,就能够创造出更多、更好的财富;就社会层面而言,“分”则和谐,和谐则统一团结,统一团结则力量强盛,则战胜万物。与之相反,“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荀子·王霸》)事实证明,不断的争斗会使人离心离德,离心离德就会使社会解体,社会解体了,人类也就不能生存和发展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只有和谐,社会才能稳定、团结、统一;只有和谐,社会才能聚集起无穷的强大力量来改造自然、造福人类;只有社会和谐,人民才能平安快乐地生活下去。从这个角度来说,“和谐”与否关系到天下之治乱、社会之兴衰。
四、“和”则美
“和”不仅具有生存论的价值,而且还具有美学价值——和则生美。换句话说,“和”不仅是宇宙万物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动力,而且是世界万千之美、天地之大美产生的前提。犹如史伯所言:“声一无听,物(色)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郑语》)五声和谐才能成为好听的(美妙的)音乐,单调的一种声音就不好听;同样道理,一种颜色就没有文彩,一种味道势必倒人味口,只有一种东西就无从比较好坏。春秋时期齐国的晏婴也说:“如和羹焉,水、火、酸、酿、盐、梅以烹鱼肉,烽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人、周疏,以相济也。”(《左传·昭公二十年》)厨师将鱼肉放在盛满水的锅里,加上各种调料,用火烹煮,就能做出美味的羹汤;乐师用各种乐器把不同的音调配合起来,就能奏出美妙的乐曲。只有通过“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协调平衡,才能收到多样性统一的“和羹”、“和声”的功效;否则饮食无味,音乐无美。在这里,史伯和晏子以生动的实例阐明了一个普遍的道理:世间之事、万千之美在于“和”,“和”则“美”生。自此以后,中国文化对“美”的论说总离不开一个“和”。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和则生美”、“以和为美”的思想。《论语·学而》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意即礼之运用,贵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正在于此。因为先王之道,以礼为美,和在礼中,故以和为美。董仲舒说:“治世而民和,志平而气正,则天地化精,而万物之美起”、“天地之道美于和”(《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这些都明确揭示了“和”产生了天地万物之美。不仅如此,在儒家看来,“和”本身就是美,而且是天地之最美。故而董仲舒又说:“和者,天地之大美,中者,天地之达理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和谐之所以是天地之最美,是因为在“和”中,天地万物呈现出万紫千红的娇艳旺盛的生命活力。一如阴阳合和是“物之所生”的不竭动力源泉,“天地之大美”就犹如阴阳2个半圆组成的最和谐美丽的圆,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各领风骚、各具特色,阴与阳、柔与刚的“和合”构成和谐互补之美。
“以和为美”也是道家所坚持的观点。老子云:“道法自然”。所谓“自然”并非指大自然,而是指“道”自身的状态,即自然而然的意思。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只要按照“自然而然”的状态运行,就是在“法道”;人类只要遵循“自然而然”的法则,就能与万物和谐共存。既然“道”是“自然而然”,“道”意味着万物“和谐”的状态。那么,道也就是最大的“美”,并且是最和谐的“美”,没有什么比“道”更完满、更完美的了。故庄子曰:“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黄帝尧舜之所共美也”(《庄子·天道》)、“天地有大美不言”(《庄子·知北游》)。所谓“天地之大美”,就是整个大自然所具有的美的光辉。庄子描绘道:“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生物也。”(《庄子·田子方》)大自然阴阳交合化生万物,生生不息无端无穷,这就是大美。总之,在老庄看来,生动、和谐、完美的自然界生机盎然,充满了审美情趣。自然是美的极致。
尤有进者,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则生美”、“以和为美”思想,不只是阐述了一种审美观念,而主要是彰显“和谐美”的一种社会价值。如果说儒家侧重于从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中求美,并把“美”作为一种人生哲学、伦理道德标准和处世智慧来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目的的话,道家则偏重于从人与自然的和谐中来理解美,并把“美”作为感受天地、颐养性情的手段[5]。但不论如何,“和则美”的思想昭示人们只有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关系,达到一种和谐平衡的境界,才能更好地求得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由此可见,“和谐”蕴涵着厚实的“美”的价值意蕴;和谐之道,必然是大美之道。“和谐生美”不仅诠释了和谐美学的至高境界,体现了圆通和美的大道,而且富蕴启迪智慧、陶冶性情、美化人格、提升境界之功能,勾勒了人类前行的“和美”方向,孕育和谐发展的美丽、魅力与威力[6]。诚如马克思所言:“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把内在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7]这就是说,人类的生存活动必然遵循3个尺度或原则:真、善(价值)、美,人类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和价值目标就是真、善、美的高度统一和完美融合。而中国文化追求的“和美”境界就是真、善、美高度和谐统一的境界。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所追求的“和谐之道”恰恰是整个人类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五、“和”之现代价值意蕴
无疑,传统文化中“和”的价值意蕴远不止上述几个方面,但通过这几个方面,足以让人们认识到“和”的重要价值。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传统社会历来重视“和”,并形成了一个以“和”为核心理念、以追求和实现“和”为价值目标的文化观念体系。这一观念体系与当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契合无间,从而使“和”更具现代价值。
当代社会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而言,其进步性和先进程度都是过去文明无法比拟的。但伴随现代文明而来的人类生存危机,就其深度和广度而言,也是亘古未有的。人类在获得空前丰富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对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导致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短缺,已经严重威胁着人类自身生存条件;由于片面的物质利益的追求,对自然资源的争夺、占有和权力欲望的过度膨胀,造成了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冲突与战争不断;由于受个人主义的影响和市场竞争的驱使,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社会的冷漠、心灵的孤寂,使人们失落感日甚;由于人们无止境地追求感官的享受,致使“人被物役”、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由此引发了弥漫全球的自杀、恐怖、仇视、吸毒、性乱、精神焦虑、信仰危机等“人类现代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加之核扩散和军备竞赛等等,使当代人类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正如美籍华裔学者杜维明先生所言:“人类从未被自己毁灭性的力量如此严重地威胁过。我们作为一个物种的生存能力不再被视为理所当然。”[8]凡此种种,表明当代人类社会处于多方面的失序、失衡以及不和谐状态中。所以,人类要克服当前面临的各种危机,走出生存困境,首要的问题莫过于转变价值观念,树立或者建构新的价值观。在这一点上,中国传统和谐思想将会提供宝贵的智慧资源。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汤一介先生认为:“中国哲学中的‘普遍和谐’观念只有在现代社会中才能充分显示它的意义”[9],“如果人们都认识到‘和平与发展’应是21世纪人类文明发展的主旋律,那么对中国儒家和道家思想中的‘普遍和谐’观念的新诠释,无疑将会推动人类社会向着美好前景发展的主要精神力量之一。”[9]
六、结 语
依笔者之见,对中国传统“和谐”思想进行深入挖掘和现代诠释,并使之落实于操作层面,让“和”之本有的价值意蕴得以充分实现,这对当今人类社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尤有进者,中国当前的社会生活中不和谐现象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十分严重,为此中国政府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因之,挖掘和弘扬传统和谐思想,对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 张 载.张子正蒙[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 赵馥洁.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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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 杜维明.文化多样性时代的全球伦理[C]//哈佛燕京学社.儒家传统与启蒙心态.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9] 汤一介.新轴心时代与中国文化的建构[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
Value of“harmony”in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GUO Ming-jun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Development,Northwest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Xi'an 710063,Shaanxi,China)
In order to thoroughly understand the traditional harmony,the paper analyzes the valu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har monious thoughts by text interpretation and modern expounding.It is exposed roughly as follows:“harmony”is Tao whichis the origin of everything,“har mony”generates all things and“harmony”unifies the world,“harmony”is beauty.Because the traditional harmonious thought is always consistentwith the request of the social development,so“har mony”has the modern significance.
traditional culture;harmony;Tao;beauty
B21
A
1671-6248(2010)03-0053-05
2010-08-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09XZX002);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08JK176)
郭明俊(1965-),男,陕西延安人,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