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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编目形势对我国书目规范工作的挑战

2010-03-23胡云霞阮海红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杭州310018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0年7期
关键词:编目书目实体

●胡云霞,阮海红(浙江传媒学院 图书馆,杭州 310018)

近年来,我国在规范控制工作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两岸三地的编目界都积极开展了著录规范化建设,加快了规范工作的步伐。国家图书馆规范数据库有50余万条名称和主题规范记录,每月以6000条左右的速度递增。CALIS联机规范系统子项目于2003年9月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中文个人名称批处理生成的准规范记录共46万余条。中国台湾汉学研究中心的规范系统现已收录中文名称规范记录52万余条,香港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HKCAN) 现有规范记录12万条。[1]虽然我国的规范控制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总的来说,我国图书馆规范工作尚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理论和实践研究尚显薄弱,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1 国内规范控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编目界缺乏统一的编目标准

目前国内的图书馆编目工作主要有两大系统:全国联合编目中心和CALIS,前者以国家图书馆为中心,其文献著录规则和MARC格式的规定,更多考虑了中文文献的特点,强调打造中国特色;后者以高校图书馆为主,其文献著录规则和MARC格式的规定,则严格执行国际标准。两大系统各自为政,编目原则存在分歧。2002年由国家图书馆牵头,CALIS参与了对《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1996年版进行修订。在2005年新版《规则》颁布后,双方均冠以“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之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不遵照执行。编目原则的不统一,影响着规范文档的检索点形式和选取原则,不利于图书馆数据的交流与传输,更不利于书目数据的标准化建设。

1.2 各图书馆尚未实现规范数据的共建共享

由于我国图书馆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在全国范围内还未真正实现书目规范控制,图书馆之间也没有广泛地开展规范数据交换,因此,书目数据的共建共享已成为我国图书馆编目界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拿国家图书馆和CALIS来说,尽管国家图书馆2003年以来引进ALEPH 500图书馆集成系统,通过软件实现了书目数据与规范数据的链接,使中文书目规范控制的实现成为可能,但并没有在馆内全面实现对所有中文文献和数字资源的书目数据的规范控制,对连续性出版物、各类非书资料、电子资源等文献类型的编目工作则未考虑规范控制的实施问题。CALIS的书目数据规范工作,在高校图书馆内自成体系,也没有与其他图书馆共享。

1.3 规范控制的评估和维护工作不够深入,影响了规范数据的质量

美国编目专家罗伯特·H.伯格在《图书编目规范工作》一书中提出对规范系统的维护与评估是规范工作的核心内容。规范系统是一个动态系统,规范记录中的信息是动态的,只有坚持经常性的、良好的维护和评估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系统的故障,改进与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对数据的评估和维护工作是规范系统生命力得以保障的关键环节,影响着规范数据的质量。当前,由于国内的各个规范控制机构还处于初建和发展阶段,中心工作围绕着扩大规范数据量方面进行,对于维护和评估工作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开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而维护和评估是一项难度相当大的工作,仅凭单个机构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合作的方式来完成,这样才能节约成本,提升规范数据的质量。书目规范控制的评估和维护工作已是目前编目界必须重视的问题。

2 国际书目规范控制的最新进展

随着国际书目规范控制工作的实践和发展,图书馆界对书目规范控制的理论和实践有了新的认识。随着文献编目网络环境的不断变化,国际图联(IFLA)锐意进取,改革创新,颁布或修订了新的标准和规则来适应形势的发展。IFLA于1998年颁布了《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FRBR)研究报告,随后推出了《规范记录功能需求与编号》(FRANAR);2001年颁布《规范记录和参照指南》(GARR) 并出版了《UNIMARC/规范格式》(第二版);2003年公布了《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2005年提出了《规范记录的功能要求》(FRAR)。同年,AACR修订联合指导委员会会议决定将英美编目条例改为资源描述和检索(RDA)。之后,2007年4月在IFLA网站上公布了FRAR的修改报告,将《规范记录的功能要求》改为《规范数据的功能要求》(FRAD)。

2.1 书目记录功能需求(FRBR)

2.1.1 FRBR的基本理念

FRBR主要研究新时期的编目对象、目录用户任务与目录功能以及国家书目记录的基本要求。FRBR的核心内容是提出了一个书目记录的实体—属性—关系模型(E—R模型),该模型先将编目的对象分为著作、个人与团体、主题三组实体,再将第一组实体分为著作、表现方式、表达形式和文献单元四个层次,每个实体都具有用户感兴趣的属性,实体之间有着密切的逻辑关系。FRBR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为书目今后的发展提供一个结构性的框架,用以连接书目著录的文献、满足用户的需求,也为国家书目机构推荐一种核心级的书目记录标准。[2]

2.1.2 FRBR的意义

近年来,《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FRBR) 所代表的编目理念对文献编目工作的影响日益深化。FRBR的基本理念和概念模型,为我们在新的环境下重新审视编目理论与实践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对于编目员而言,基于FRBR模型,著录书目信息,同一作品的不同载体的信息能够集中在一起,可以缩减编目成本,提高编目的效率和质量;对于用户而言,一次检索就可以得到所需的相关资源,便于用户根据自身的兴趣完成任务,能充分发挥书目记录的功能。

2.2 规范记录功能需求(FRAR)

2.2.1 FRAR的内容

FRAR是FRBR模型的扩充和发展,FRAR概念模型涉及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名称(个人、家族、团体和商标)、名称/题名、题名(标准统一题名和集合统一题名)的规范记录。FRAR认为,规范记录实际上是关于实体信息的集合。该实体的名称可以用书目引文或图书馆目录及书目文档记录的受控检索点。此外,规范记录可能还包含有关检索点的实体(即该检索点表示的个人、团体、著作、概念等)以及该实体和相关检索点表示的其他实体之间的关系等信息。除此之外,规范记录一般还将包括确定检索点所用规则的信息、参考来源、负责确定该检索点的编目机构等。[3]

2.2.2 FRAR的目的

FRAR是IFLA于2005年提出的,其本质是FRBR在规范控制方面的应用。这个概念模型的研究目的是为满足规范记录的用户需求,对规范记录中的相关数据提供一个明确定义的结构框架,并帮助评估在图书馆和其他领域国际共享和使用规范数据的潜力。FRAR模型的问世对我国的规范控制工作的发展起了一个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中文名称规范工作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2.3 《规范数据的功能要求》(FRAD)

2.3.1 FRAD的概念模型

《规范数据的功能需求》(FRAD),扩充和发展了《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FRBR),对FRBR中确定的第二组实体的属性、关系和用户任务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为使规范记录中的数据和规范记录的用户需求相关联,进一步研究挖掘规范数据的功能要求和规范数据跨行业、跨语言、跨国界的使用潜力,提供了一个结构参考框架。[4]FRAD认为,规范记录实际上是关于实体信息的集合。从“FRAD的概念模型”中可以看出,一个人可能与多部著作相关,一部著作可能关联多个人;一个书目实体可能有多个名称,一个名称可能对应多个书目实体;一个书目实体可能与多个标识符关联,而一个标识符只能对应一个书目实体。

2.3.2 FRAD对中文编目规范控制的影响

FRAD打破了图书编目的规范控制界限,还包括档案界的实体等16个实体,建立了一种多维的书目实体关系,可根据用户需求,既能反映单个资源,也能反映特定层面的全部资源,而且这种资源不再限于印刷出版物,而是囊括了所有的已知文献资源类型,书目实体关系是一种树模型。FRAD不仅是为了帮助用户理解规范文档里的数据与“外部”实体的对应关系,更是为了解决规范数据本身管理的一些关键问题。FRAD为我们制定编目规则,确定规范记录中的标目形式、参照范围以及附注内容提供了依据,为建立各种实体关系、参照关系及连接方式提出了解决办法,全面展示了规范数据的检索、识别、控制、关联以及数据管理的功能。

2.4 资源描述和检索(RDA)最新更新信息

2.4.1 RDA及其特点

AACR修订联合指导委员会(JSC)对《英美编目规则》进行了修改,新版的AACR3即RDA。它采用FRBR的思想,目的是要制订一套适于网络环境使用的规则,可描述各种信息资源。RDA特点如下:(1)围绕着FRBR进行组织,对新的数据模型进行关联;(2)对在多种在线环境下使用的记录,提供更灵活的数据规则;(3) 更友好的用户界面。[5]

2.4.2 RDA对《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影响与冲击

RDA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注重解决数字环境、多种格式各种类型资源的编目,更加注重最终用户的资源发现、识别、选择、获取等问题。RDA对规范控制的清晰定义和描述可指导编目的理论与实践,也给我国的《规则》带来影响,促进了中文资源特别是网络中文资源的编目。RDA的另一个重要思想是融入ISBD,将RDA作为全世界不分语种、人类现有资源,可用于一切文献信息服务机构的编目规则。RDA打破语种、文献类型限制的这一思想对国内中文文献的编目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尤其是使国内中西文编目各自采用相应的规则这一现象有所改变。

2.5 国际编目原则声明(SICP)草案

2.5.1 SICP的意义

2003年IFLA通过了一个《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这个声明草案是在FRBR和FRANAR提出的概念模型的基础上建立的,它包括:范围、实体、属性和关系、目录的功能、书目著录、检索点、规范记录、检索能力的基础等七个部分。这些新原则,替代并拓宽了巴黎原则:由只涉及文字著作扩展到各种资料类型,由只涉及款目的选择和形式扩展到书目记录和规范记录的各个方面。遵循SICP既能增进国际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的共享,又能指导《国际编目规则》的编制,这一编制计划已成为国际图联编目组的主要任务之一。[6]

2.5.2 SICP关注用户便利性

国际编目原则在引言中开宗明义地提到,新的国际编目原则的首要目标是为用户提供便利,随后在第一节再次强调,制定编目规则的最高原则应当是为用户提供便利,最后在附录中又一次提出,编目规则制定工作的最高目标是用户的便利性。国际编目原则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目录用户的便利性,足以说明,国际编目界已认识到目录用户的便利性在决定编目规则制订工作诸多因素中的重大意义。

上述这些新标准、新规则的出台,为国际编目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为我国文献编目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国内的文献编目机构要关注国际编目进展,紧跟国际编目形势,为促进我国文献编目工作的国际化进程作出积极的努力。

3 对今后我国规范工作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3.1 跟踪新理论,更新思想观念

规范控制是文献信息编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环境下规范控制更为重要,它是书目信息资源持续发展与共建共享的关键。因此,国内各大文献编目机构在进行书目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应关注国际编目界最新理论,提高认识,更新观念,重新审视规范数据库的价值和作用。根据FRAR的描述,规范数据库具有以下五种基本作用:(1)记录编目员的各种决定;(2)在选择和确定文献检索点时作为参考工具;(3) 控制书目记录检索点的形式;(4) 作为扩展信息,支持书目数据库的检索;(5)在自动化系统中,实现书目记录与规范记录的连接。[7]FRAR的理念对我国规范数据库的建设及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今后,我国规范数据库的建设应从注重编目规范控制与编目实践过程相结合,注重编目规范控制与实现用户任务的需求相结合,体现规范数据与书目数据协调一致的信息整合功能这三方面来考虑。要将FRAR中体现出来的实现用户任务的思想观念作为目标,指导我们进行规范化工作,要从以前的重视编目员的可操作性角度考虑问题转变到以用户需要为目标。规范数据库的建立也要从用户的角度考虑,以便用户任务的实现。

3.2 加强规范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国际图联(IFLA)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控制的权威文献,提出了先进的规范控制理念,对推动国际书目规范工作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同时对我国编目规则和标准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中指出:“著录和检索点的建立应该在可能的范围和水平达到标准化,使其更为一致,从而提高共享书目数据与规范数据的能力。”进行编目工作的相关标准和规则应该是各个编目机构共同遵守的原则;统一认识,统一标准,不仅要考虑国内编目规则的统一,还要考虑某些规则制定的国际化问题。

面对国际编目形势,国内的文献编目机构应该紧密跟踪国际上有关规范控制的研究进展情况,以国际标准为准绳,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究,尽快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标准,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共享。同时,在不违背国际化标准的前提下结合中国文献自身特色,研究制定出相关细则,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规范文档,保证书目数据质量。

3.3 积极探索联合建库模式,推动两岸四地及全球书目规范控制的共享

近几年来,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图书馆在中文文献规范工作合作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由HKCAN、CALIS、中国国家图书馆和台湾汉学研究中心为主要成员的合作项目“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是2000年第一次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所确定的。经过5年多的发展,这一项目从最初所设想的建立集中统一的中文名称规范库,逐步过渡到目前各成员单位在物理空间上独立建库,利用网络环境彼此共享规范数据成果的模式。虽然,我国在网络环境下开展中文名称规范的区域合作已经初见成效,但与国外书目规范工作的国际化相比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由美国国会图书馆(LC)倡导建立的名称规范合作计划(NACO),其成员馆已遍及世界各地,目前已有400多所图书馆参与此计划,该数据库已有超过625万条规范记录。其他非NACO的图书馆,亦可通过商业中介机构,使用该数据库的规范记录。例如美国的OCLC/WLN,通过规范控制服务商使用大型规范数据库的规范数据来实现单位之间的规范数据共享。欧洲大规模合作计划有AUTHORProject,该计划主要研究各成员国所建的规范记录互用的可行性,目标是使各成员国所建的规范记录能共同分享,以免花费资源重复建档。[8]

国外合作建库的模式为我国规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并为我国规范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内各大文献编目机构应充分意识到当前我国的规范控制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编目基础工作,仅凭一个或少数几个图书馆的力量是不可能准确、完整地实现对规范工作的标准化,只有联合大多数图书馆的力量、走合作化道路才是明智之举。今后,我国在建立规范数据库时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仅要依靠大陆各图书馆的力量,也需要与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国外的规范数据库合作,充分考虑数据库的兼容性,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实现两岸四地及全球范围内规范数据的共建共享。

[1]谢琴芳.CALIS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展[J].新世纪图书馆,2005(1):3-6.

[2]孙更新,陈琦.我国《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FRBR) 研究述略[J].图书情报知识,2008(5):62-66.

[3]富平,刘小玲.中文书目规范控制的理论和实践[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117.

[4]黄艳芬.FRAD概念模型与CNMARC规范控制[J].图书情报工作,2009(6):125-128.

[5]JenniferBowen.FromAACRtoRDA:ExecutiveSummary[EB/OL].[2009-12-18].http://www.libraries.psu.edu/tas/jca/ccda/docs/rda0506.pdf.

[6]柯平,曾伟忠.21世纪国际图联(IFLA)文献信息编目创新的研究[J].图书馆,2007(6) :17-20.

[7]付蔚,王海兰.从FRBR到FRAR——兼述中文文献资源的规范控制工作[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7(2):97-100.

[8]冼丽环,刘丽芝.合作创权威: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的发展 [EB/OL].[2009-12-18].http://hkcan.ln.edu.hk/papers/crspape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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