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公布
2010-03-22李芳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2010年2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要求,在各收藏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反复审议、遴选、论证,文化部初步确定 3005部珍贵古籍入选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38家单位入选第三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浙江省共有浙江图书馆、浙江大学图书馆、杭州图书馆、嘉兴市图书馆等 12家单位、310部古籍入选《名录》,浙江省博物馆、西泠印社获重点保护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