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原型理论对“族”字词演化的分析
2010-03-22苏芬,苏鹤
苏 芬,苏 鹤
(1.河南大学 外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2.河北理工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语言是发展的,学习语言要有历史发展的观点。现代汉语是从古代汉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们又必须承认语言的继承性,看到古今汉语相同的方面;但是更应该重视语言的发展,看到古今汉语相异的方面。”[1]从王力先生的这段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语言的继承性。而语言各方面的发展,词汇的变化又是最快的,旧词不断消亡或产生新的意义,新词就不断产生,词义也不断地进行着演变。词义的演变离不开词源学和语用学的研究,而把二者联系起来的是语言的认知基础。原型理论作为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从认知角度分析了语言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词汇本身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原型理论一经提出就受到许多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他们将原型理论用于解释词汇和句式的多义性。多义性涉及语言系统各层次:音系层次、词汇层次、句式和结构层次以及语法功能层次。就目前的研究成果而言,主要集中在词汇和句式层次。国内学者对多义性的研究涉及多义词的认知理据、词语习得及外语教学。本文尝试从原型理论(prototype theory)出发,结合概念隐喻(conceptual metaphor)和转喻(metonymy)对“族”的词汇进行语义分析。因为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带“族”的新词,比如“工薪族”、“丁克族”、“月光族”、“啃老族”、“乐活族”、“拇指族”等等,甚至还有“红太阳一族”、“精品一族”之类。因此,研究“族”字词发展变化的一般理据,并揭示其深层的原因显得尤为重要。
一、原型理论
原型范畴理论(简称为原型理论,prototype theory),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认识世界离不开范畴化(categori- zation)。原型理论是在批判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经典范畴理论(classical theory)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典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这样一些抽象的包容物:事物要么在范畴内,要么在范畴外。只有具有某些共同的属性才能属于共同的范畴。共同属性被认为是范畴的定义[2,p6]。这种二元对立的传统很难解释丰富多彩的词语的多义性。
20世纪50年代,哲学家Wittgenstein对经典理论进行批判,认为在游戏(spiel)范畴中没有各种游戏的共同特征(common properties),只有家族相似性。就像一个家族内的成员之间长得相似,如头发、脸型、眼睛、肤色等等。同时,Wittgenstein还观察到游戏范畴没有固定的边界,由于范畴扩展而产生的新游戏以某种合适的方式相似(resemble)于原来辨析戏。通过对数字(number)的研究,Wittgenstein提出了中心(central)与非中心(non-central)之分,认为整数(integers)是中心成员。同样“掷色子游戏”就不是游戏范畴中的好(good)例子,因为它不典型,不是中心成员[2,p16-17]。
人类学家Brent Berlin和Paul Kay对颜色范畴进行了研究,发现了不同语言中的基本颜色范畴以及某一颜色范畴中最具代表性的颜色,人们就是根据这种定位参照点系统(system of reference points),即焦点色(focal colours)对颜色连续体(colour continuum)进行切分和范畴化的[3]。20世纪70年代心理学家Rosch[4]通过对焦点色的心理背景进行研究,发现人们对核心成员的名称要快于非核心成员,而且核心成员也会更早地被儿童习得;自然范畴是建立在最佳(best)或最为典型(typical)的个体上的;范畴的最终形成是围绕着最佳/最典型成员以特征典型性程度差别而表现出来的,而成员间的关系是一种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从对焦点色的研究扩展到对形状和其他物体的研究,Rosch将focus(焦点)换成prototype(原型)。原因之一是人们在对以格范畴下定义时总是挑选范畴中最为典型的的个体。当然,典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具有动态变化性,随语境的变化而不同。因为它依赖于我们的认知模型(cognitive models),而认知模型,最终依赖于文化模型(culture models)。在原型理论建立的过程中,研究者们也发现原型与基本范畴成员有着内在的联系。基本范畴成员的研究是围绕范畴以及范畴化逐一进行的。
二、隐喻转喻
Lakoff和Johnson对隐喻的定义“从一个认知域投射到另一个认知域”,这个投射的过程以事物之间相似性的联想作为心理基础,主要是对事物的描述。人们最初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反映总是遵循“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原则。所以,隐喻也可以说是利用一种具体的、人们所熟知的概念,去表达另一种新的、抽象的概念。转喻是以事物间的邻近联想为基础,在同一个认知域内用突显、以感知、易记忆、易辨认的部分代替整体或整体的其他部分,或用具有完形感知的整体代替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对事物的指称。
三、“族”字词的分析
人类在认识、改造世界过程中总是带着特有的生活需要和实践经验面对新的事物,并且常常产生联想。在联想的作用下,从经验的连续性假设出发投影于未来,发现新事物在某些方面与原已认识的事物有相似之处,或特有的关联。如“习”字本义指“数飞”即“屡飞”的意思。《礼记.月令》:“鹰乃学习。”引申为温习的“习”,因为温习和鹰练习飞翔都是反复多次的行为,有相似之处,可类比。后有引申习惯的“习”,因为习惯也是由反复多次的行为所形成的。因此,在以语言反映新事物时,人们就会通过隐喻或转喻,用心中原已熟悉的事物或现象的名称来表达新事物、新现象。这样,人们就不用再造新词,增加记忆的负担,又可以使该名称成为连接相似的或相关的事物的纽带,解释新事物,并让它以符号的形式固化在人们认识世界中。而本义就成了基本范畴也就是原型,或中心成员,而引申义是次范畴,边缘成员。也就是说,一个词的所有义项中,总有某个义项处于中心或者核心的地位,而这样的核心义项就是其他义项的原型,其他义项就是在此基础上向外延伸或辐射的结果。由此可见,一词多义并不是偶然的、任意的,而是各义项以家族相似性的方式通过特定的语义引申机制从原型义项发展而来,并围绕原型义项构成一条或多条意义链[5]。
在汉语中,多义词占很大比例,每个多义词的义项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这些义项可分为基本义、引申义和比喻义。基本义是最先产生的中心义项,引申义是基本义由于隐喻或转喻而产生的,比喻义是隐喻的结果。这些新的义项由于反复使用失去修辞特征在词典中固定下来。如“族”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四个义项:(1)家族、宗族;(2)古代的一种残酷刑法,杀死犯罪这的整个家族,包括它母亲、妻子的家族;(3)种族、民族;(4)事物有共同属性的一大类[6]。单看这四个义项,我们能发现,义项之间隐约都有联系。
“族”字最早出现在商代的甲骨文中,《铁云藏龟》、《殷虚书契》均收有该字。族,古通“镞”,箭头。从词源的角度来分析,《汉语大字典》和《中文大辞典》均认为,“族”的初始涵义即为“镞”,“矢锋”之意。《说文解字》解道:“族,矢锋也,束之族族也。”[7]今字用“镞”,古字用“族”。“族”最初是个会意字,表示具体的事物“箭头”。多个“族”聚集在一起就是“众多”个“箭头”,后来这多个“箭头”也成为“族”。构成转喻,后又引申为“众”,众多、成群、群体之意,即隐喻,动词态引申出聚集、丛集、集中等义项。“箭头”自然特征都是一样的,所以,“族”又隐喻为聚居一处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众人。据相关史料“族”字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普遍用于对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的合称。在此意义上构组了家族、亲族、宗族、氏族、族人、王族等合成词概念,引申出姓氏、品类、种类等意。另外,因古代百家为一“族”,从而又有基层组织方面的含义。“族”又派生另一动词性词义即灭族、夷族、灭国、诛戮,并引申为一种刑罚,如诛灭九族(简称族诛)。但是现在“族”字“箭头”的义项已经被“镞”所取代。“族”的基本义已经演变成“聚居一处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众人”,这也是“族”字义项的“原型”义项。我们知道原型理论中的家族相似性,当新的样例出现时,人们就会根据其特征与原型进行匹配,估算这个新样例与原型的相似性,如果相似性大到超过某一阈限时,它就会被看作是该类别的成员了。原型理论强调概念具有“内部结构(internal structure)”。即该类别的成员是按一定等级和顺序组织在一起的。“家族,宗族”就是中心成员。他们就是“指聚居一处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众人”而后来引申的“种族,民族”其成员之间可能没有血缘关系了,而具备类别含义的“水族”、“卤族”“猫族”等表示“种类”离原型稍远,被称作边缘成员;那么再后来引申的“打工族”、“上班族”、“工薪族”、“丁克族”、“追星族”、“月光族”、“啃老族”、“乐活族”、“拇指族”等离原型更远了。原型理论强调组成概念的成员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而可能是彼此有重叠的,因为它们同时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因而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边界也可能是模糊的。
其实,一直到近代,汉语中还没有抽象出“民族”这个概念。在古代汉语中,“族”没有“民族”的含义。那些少数民族称为夏、夷、蛮、羌、胡、番等,同时具有方位限制。而汉族当时被称为“汉民”、“汉人”不是“汉族”。至于“族”的民族一义,是近代才有的,是近代从日本语中引进的,日语用它来翻译英语中的 Nation一词。这其实也是“族”字含义的引申。“民族”是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稳定共同体,他们有共同的语言、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质。是“族”字意义的范围的扩大。1977年经过识别认定: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如苗族、壮族、哈尼族等“××族”,而没有认定的一些族群如克木人、摩梭人等,仍表示为“××人”。
由于“××族”表达式高频率地使用,“族”的民族含义的高频率使用,使我们许多人在一见“族”字就想起“民族”来,一见“打工族”、“追星族”就自己先敏感起来。实际上,在这里“族”只是具有某些共同性的群体的含义,没有历史文化认同层面的含义,更与民族毫不搭界。在这里“族”是其引申义“种类”“类别”即“事物有共同属性的一大类”,在“水族”、“卤族”“猫族”等的基础上的类比,由“有共同属性的事物”引申到“具有某些共同属性的人群”。如:【夹心族】一看便知,即指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育小孩,家庭物质基础尚不丰厚的年轻夫妇,又称为“三明治族”。【月光族】指月月把钱花光的人。【SOHO族】指居家工作人士。SOHO是英文Small Office Home Office的缩写,意思是小额投资、在家办公。【闪婚族】从相识到结婚时间极短、闪电式结婚的人。还有校漂族、嘻哈族、走班族、抱抱族、乐活族等等。一看就知到指某一类人群。这也是“族”字使用范围的扩展和其含义的引申。
四、结语
隐喻和转喻作为人们重要的认知方式。对人们认识事物,事物概念结构的形成,语言的发展都起了重要的作用。从“族”字一词的的演变我们可以看到词语,最先产生的是中心义项,其他义项由于与基本义项具有某些关联(隐喻,转喻关系),而形成同一词义项,而这些义项的关系根据家族相似程度构成原型模式。含“族”字的词语的原型模式可以粗略的描述为中心成员为:家族、亲族、宗族、氏族、族人、王族;其次种族,民族等再次表类别的水族、卤族、猫族等;再次表人群的打工族,学生族,校漂族、嘻哈族、走班族、抱抱族、乐活族等等,在后不是以后又会出现什么“族”。新词的不断出现是社会进步、文化创新的标识,同时在新词的使用过程中也时时表现出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调适,其结果就是语言的变迁、人类的进化。而词语的演变是通过语义引申机制(隐喻、转喻)从原型意义或基本义发展而来。有研究表明掌握了基本词汇1 000就能理解规范文字的80.5%的内容。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重视基本词汇教学的重要性。不仅因为基本层次范畴是词义引申的基础,而且由于基本范畴诸多特点符合人类认知发展规律而具有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