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性选择视角分析中国教育政策伦理
2010-03-19陈鑫
陈 鑫
以理性选择视角分析中国教育政策伦理
陈 鑫
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的教育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牵涉到理性追求、价值选择、分配机制及效益权衡。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教育政策的执行必然牵扯到多方利益,而有效的均衡多方利益需要依托伦理道德的规范。从理性选择视角分析,是以个人利益的得失来评判教育政策,而伦理道德,则是关注社会群体利益。该文认为由个人上升到整体,以社会道德规范来评价中国教育政策的发展,符合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需求。
理性选择 教育政策伦理 利益公平
中国教育政策是国家为实现战略目标而制定的符合社会公众教育发展需求的方针和措施。在当前法治社会环境下,中国的教育面临着资源分配不均衡、地区教育水平差距大、高端师资力量薄弱、教育高收费等一系列问题。教育政策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充分说明了当前社会缺少相应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使得众多的社会公众难以接受目前我国的教育政策。由此可见,教育政策问题不光是政策主体的制定问题,它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问题,是社会伦理道德的建设问题。要使教育政策合理有效,就应该顾及社会伦理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基本权益。
1 理性选择与教育政策伦理理论概述
1.1 理论来源
教育政策伦理是政策科学与伦理学的有效结合,它的理性选择是适应时代潮流的一种规范,是教育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参考标准。“现代政策科学创立者”哈罗德·拉斯韦尔曾说,“政策研究不应该披上科学客观性的外衣,而应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即在对政府行为的研究中,应该将目标与手段或价值与技术结合起来。”[1]这表明政策研究应具有规范性,在外部环境影响下,规范性就体现为适应时代环境的标准,对于教育政策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的政策研究要晚于西方,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教育系统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教育政策牵涉到价值选择、利益资源合理、公正分配等问题,这需要相应的伦理道德作为衡量标准。再者,随着家庭经济收入的提高,全国各地居民的文化支出比例不断上升,优质与特色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使得教育政策制定要具有高质量和突出性的特征,要能满足大多数公民的根本利益,这就需要相应的伦理道德约束。而付出尽可能少的成本来获取最优秀的教育资源则是多数人心中的期盼,在现有政策的规范下获取最大效益是理想的个人目标。由此,理性选择应运而生。
1.2 教育政策伦理的特点
教育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实现国家的战略性教育目标,根据国家发展的基本规划、方针而制定的相应政策。它是公共权力机关为了解决公共教育问题,实现共同目标及维护公共利益而制定的相关措施。
而伦理是指处理人们相互之间关系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依据的道德标准,是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依据原则规范行为的道理,是做人的准则。它包含情感、价值取向、理性分析及人生观等因素,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行为规范。教育政策伦理是指教育政策从制定到执行的一系列过程所要遵循的道德规范,它具有以下特点:
1.2.1 公平性
公平是教育政策伦理中的核心词,公平即公正,是人们从既定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相适应关系[2]。因此,公平代表了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事物,这正是教育政策伦理所提倡的精神。在公平的教育政策指导下,个人与社会公众都能分享良好的教育资源,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都能及时得到满足。
1.2.2 道德性
教育政策伦理体现的是符合国家教育发展的道德规范,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政策伦理的精神准则。从理性选择角度出发,个人树立崇高的道德标准有助于获得良好的教育素质,而对国家而言,崇高的道德风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食粮,是维护社会秩序,提升民众精神修养的重要标准。因此,道德建设在教育政策伦理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2.3 利益性
理性选择的根本出发点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教育政策伦理的最终目的也在于维护公众基本利益。政策伦理是用于维护社会公众的基本权益,而教育政策伦理正是用于保护我国公民的教育权益。从个人角度出发,在既定政策范围内,依托教育政策的影响力,花费尽量少的成本,最大程度地提升自身教育水平是理性选择者的初衷。
1.2.4 政治性
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实现国家发展与规划的战略目标,在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指引下,教育政策既要符合国家既定发展目标,又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及认可。它是国家实现自身政治抱负的必要手段。而从理性角度分析,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不可避免的带有政治色彩,它从服务个人教育出发,进而实现全社会及国家的政治目标。
1.2.5 主观性
我国教育政策活动的执行受到决策主体及行为选择偏好的影响,作为教育政策的决策主体,在评定政策时,个人主观的行为偏好是首要判断依据。决策主体是在衡量利弊的基础上选择尽可能满意的方案执行。由此可见,教育政策主体在政策制定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加入自身的主观判断,这也使得政策具有公共权力机关的主观臆断性。
2 当前中国教育政策伦理的主要问题
2.1 公共权力的推崇
在我国当前社会,教育政策与公共权力密不可分,作为一项治理措施,教育政策具有相应的政治性,而政治活动的实施正是以公共权力为依托的。因此,教育政策的执行必然要借助于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实施也正是为维护社会公众的既得利益。但是,教育部门在使用公共权力贯彻教育政策的同时存在过分追求公共权力的现象,由于没有深刻认清自身的行政责任、政治责任及道德责任,公共权力的过分追求已经成为维护有关人员自身利益的重要工具。
2.2 主科学的滞后
戴维·米勒曾说,“教育政策的形式或程序是指一个机构、一个人或一种制度向若干其他人分配利益的规则或途径”[3]。由此可见,教育政策的形成过程或程序即是向他人分配利益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合理与否则是由它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来决定的。就中国的教育政策而言,民主性是在政策执行之后开始逐渐获得社会的认可,而科学性也是经过社会实践反复检验之后才认定为政策本身科学合理。相对于政策程序的整个过程,民主性与科学性存在严重的滞后,即便是从个人的理性选择角度分析,个人的民主意见也无法与教育政策形成相关联。
2.3 价值理性的偏离
价值理性是指一种纯粹的价值信仰,不论面对的是何种行为、伦理、宗教及美学等等,它是对一个事物价值的绝对认可。对于我国的教育政策,价值理性应当体现在政策制定的预期目标与政策执行的实际结果基本一致,政策实施的整体效用与外部环境相适应,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就个人而言,由于缺乏社会伦理约束,公共权力机关甚至无法维护某些公民的基本受教育权利。就国家而言,各地教育水平的差异分布直接决定了教育政策的不合理。这些问题都与教育政策的制定初衷相违背,与价值理性的寓意相偏离。
2.4 公平效益的缺失
中国教育政策的公益性应体现在用最少的成本支出来实现较大范围和较高质量的教育普及,而不是当前存在的收费过高、违规操作等现象。教育政策公益性的缺失正是体现在教育腐败和资源不均两个方面。
2.4.1 教育腐败现象泛滥。广东省化州市教育局自2002年以来挪用经费2561万元用于办公楼建设及招待费支出等,动用中小学生订阅报刊回扣1356万元用于吃喝玩乐;吴川市教育主管部门在2002年至2003年间私自动用公款600万元用于招待费用和奖金补贴。
2.4.2 教育资源分布不均。2009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表明,我国当前地区教育水平差距较大。小学方面,黑龙江的师生比为12.59%,而贵州的师生比为23.49%;初中方面,湖南的师生比为12.34%,而广东的师生比为20.13%;普通高中方面,北京的师生比为11.04%,而安徽的师生比为21.14%;普通高等院校方面,青海的师生比为13.76%,海南的师生比为19.56%,宁夏的师生比为16.18%,湖北的师生比为17.15%,河南的师生比为18.01%。由此可见,我国各地区师资力量差异较大,分布不均。
2.5 人本意识的薄弱
现代教育注重科技手段的应用,教育管理逐渐转为数字管理模式,而教育政策也更多关注经济前景、政治意图及发展战略等方面,作为教育核心的人格教育逐渐淡出社会的视野,虽然教育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但人本意识的削弱在如今的教育政策制度下已显得尤为明显。
2.5.1 精神层面关注较少。健康的精神是坚定人的理性信念、使人不断勇往直前的不竭动力。而我国的教育政策主要关注是否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教学指标,各个中学的升学率及各大院校学生毕业的就业率等等。有关部门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素养的同时很少关注他们精神层面的发展状况。
2.5.2 生存发展关注较少。我国教育政策对人的生存发展方面缺乏应有的人性化及足够的灵活度。以北京为例,户籍在外省的考生无法参加北京高考,而海南则是要在当地读完3年高中并且有小学和中学的毕业证才允许参加高考,这些限制对于某些户籍在外,又不在当地完成初等教育的学子无疑是巨大的门槛。
3 中国教育政策伦理问题的解决途径
3.1 完善监督,加强问责
公共权力的过分运用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网络,个人利益的不断追求是由于缺少严厉的问责机制。根据理性选择理论,当权者认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程度远高于行动成本时,该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往往被其忽略。美国学者特里·L·库珀认为,为了有效预防教育政策执行主体以权谋私,应该采用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我国教育现状,即是加强机关内部问责制,追究责任方;在外部构建完善的监督网络,使教育政策受到社会舆论及公众的监督。
3.2 扩大范围,公众参与
我国教育政策的形成覆盖范围小,民主性不够。建立有效的公共对话机制,扩大民众参与度,这才是符合社会伦理的政策形成方式。
公民个人的意愿能在新形成的教育政策中得到满足,这是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而当前的信息通讯技术如此发达,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相互交流、交换双方意见,最后通过政府建立的公共信息交流平台,使民众的意见得以反馈到有关部门手中。
3.3 追求理性,服务社会
把理性运用到教育政策之中,是指政策形成的主管部门收集完善的信息,进行客观分析,制定多项备选方案,评估各自的优缺点、方案成本及预测结果等因素,权衡利弊,最终选择具有广阔经济前景的方案。由此可见,经济效益最大化是理性教育政策的目标。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教育政策经济效益最大化对公民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都是有益无害,在如今社会的发展趋势下,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教育政策才是服务社会的最佳方案。
3.4 构建平等,保障公正
平等、公正是我国教育政策伦理的精髓,针对我国教育公平效益缺失的现象,提倡平等、公正原则,是贫困家庭的学生不会因为学费过高而放弃继续深造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各地教育资源均衡化、合理化分配,运用均衡性与差别性相结合的方式,将特色教育资源与特色当地民情相结合的重要前提。公平、公正不只是教育政策伦理的重要特质,它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根本原则。
3.5 以人为本,价值标准
教育政策重在育人,人本化的价值标准不仅仅是培育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与社会实践能力,以人为本意味着在教育政策的形成与实施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受教育者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面貌等方面,要维护其尊严和基本权利,要以帮助受教育者实现自身生存发展为宗旨,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受教育者。在教育政策执行期间,应当充分给予受教育者自由选择的权力,从理性选择角度分析,尊重个人自由选择即是维护个人基本利益。因此,人本意识不可忽略,教育政策的实施还是应以人本化价值为基础。
4 结语
伦理应用于教育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教育问题。从理性选择角度分析,教育政策的实施更多地关系到公民的基本利益,在社会认可的伦理道德规范下,使教育政策惠及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公平教育,这才是教育政策伦理的宗旨。教育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教育管理,从理性选择角度分析,富有社会伦理的教育政策将使社会公众较易接受,公民在享受教育资源的同时会更加关注自身道德修养。因此,在合理政策的指引下,新道德观的良好氛围将成为教育管理的新标志。
[1] 刘世清.教育政策伦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9,(6):13-16.
[2] 徐珠君.教育公平:高等教育政策的伦理选择[J].华商,2008,(18):67-68.
[3] 刘世清.教育政策伦理:内涵与基本问题[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7):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