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成为主旋律
2010-02-27
中国房地产业 2010年12期
2009 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2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0年1月7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等五方面,共出台了十一条政策,业内统称“国十一条”。
2010年4月17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2010年9月29 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其中包括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等,以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此次推出的五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调控,被业界称之为“二次调控”,又称作“新国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