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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具一格的叙事策略 耐人寻味的生活寓言——谢志强《墓中手稿》赏析

2010-02-17

中学语文 2010年5期
关键词:书摊陵园手稿

柳 青

中国当代的小小说,从萌芽发轫到逐步繁荣,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成为一个充满朝气的文学新品种,许多优秀的篇目通过各种途径不断进入大众视野,同时也为中学生所喜爱与关注。无论从艺术性还是人文性,无论从视野的广度还是思想的深度,无论是写作模式的还是作品的数量,谢志强,这位出身于1954年,在新疆生活20年,从事小小说创作20年的小小说作家,在小小说作家群中都堪称一流。

谢志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小小说应当对存在提出质问,也就是揭示人类的存在的根本境况。我们的小小说有种游离小说的探索之外的迹象。特别是拉丁美洲的 ‘爆炸文学’启示了我,它启发了我对自己小小说的警惕。这样我及时地调整了自己,开始了评论界冠以我写的‘魔幻小小说’了。”

正是他在这个方面的探索与实践,才使得他的作品具有了可研究性。看完这个短篇的人,一定都会有这样的感受:这是一个有意味的故事,也是一个有意味的形式。

“他”的《墓中手稿》几次遭到拒绝,不被人理解。“他”认为这是自己倾注一生心血写成的传世奇作,但是无人理会。

“他”开始心灰意冷,因为这是“他”“视文学如生命”。在完成手稿之后,留给妻子一封信,然后自己销声匿迹。

妻子在朋友的帮助下,完成“他”的遗愿,发行《墓中手稿》,召开研讨会。

“他”以一个局外人身份看到《墓中手稿》取得巨大成功,好评如潮。《墓中手稿》成为艾城最成功的作品,自己成为艾城伟大的作家,将被载入史册。

“他”想跳出来,公开自己的身份,但迅速就发现,如果这样做,一切将不复存在。此时,自己真的被排除在艾城之外,如同幽灵一般徘徊在艾城街道。

这样的故事就如同一个闹剧一样可笑,但是往往真实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不知道到底哪一种情况才是真实的,是作品真的具有如此巨大的成就,还是那些鼓吹者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的应景之举,抑或是艾城人本就缺少理性的思维而习惯于人云亦云?为什么一直不断遭到拒绝的作品,突然之间就成为了公认的永恒经典之作?

有一个有意味的细节:妻子在墓中拿到那个手稿的时候想起了一件事,“他”上街买菜,付钱之后就自己走了,以为菜会自己跟着回家。“他”其实一直以别人无法理解的思维方式生活着,正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些反常的举动。这样的细节描写,是为了让这个荒诞的故事显得很真实。

还有一个有意味的细节:“他”的妻子已经重新过着正常的生活,“而且,很幸福”。“他”不但被社会排斥在外,也同时被家庭所抛弃。就因为实现了那个文学梦想,“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又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壤。其实,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妄。

于是,“他”开始写作第二部:《遗忘》。此时,作品开始转换叙述视角,改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叙述,讲述了一个梦境。梦中,三年前去世的父亲讲述了自己冥界的寂寞。这个情节的寓意其实是很明显的,“我”看到了父亲在冥界墓群中的孤独,也同时感到了“我”在现世人群中的孤独。父亲的结局就是“我”的未来。人的孤独之感永远无法消解。“我”想遗忘《墓中手稿》取得的成功,然后,平静地接受真正的死亡。

在离开墓地时,“我”居然在陵园门口看见了书摊,书摊历来被“我”认为是一个“城市的隐秘或核心”,是一个城市文化底蕴与文化内质的象征,但是,今天,“我”发现,“大概市区没法设摊吧”,在繁华的街市中,居然没有摆放一个书摊的地方。更为奇怪的是,“我”居然在书摊中发现了没有署名的叫《遗忘》的绝版书籍。这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写过一部长篇小说也叫 《遗忘》,“我怀疑另一个人以我的名义抛出了《遗忘》,我曾透露过梗概,但是,像书名一样,我遗忘了”。这里的寓意是显见的。那种剽窃抄袭的现象实在太普遍了。甚至原创者的声誉还没有抄袭者来的大。许多抄袭者在原创者快要忘掉自己曾经的作品的时候,发现有机可乘。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在文字铺天盖地的社会,已经没有人想精心写出一部好的作品,就比如《红楼梦》,就比如《三国演义》。一生写一部作品就够了。但总是有人想成为多产作家,没有才华多产的时候,就开始剽窃。不断的复制与粘贴之后,自然就会有许多看似原创的雷同作品。

“哥特式小说,后现代小说,新魔幻主义小说,艾城的《变形记》,艾城的《百年孤独》,艾城的《铁皮鼓》。”艾城人对这本书名为《墓中手稿》的书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部生前屡遭拒绝的作品,死后却得到了无限哀荣。作者精心为读者设置了一个游戏。

所谓哥特式小说,它的基本元素是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幽灵、癫狂、诅咒等。《墓中手稿》中的主人公“他”如同幽灵一般飞扬在艾城上空,如同全知全觉者一般审视着艾城人的生活。

所谓后现代小说,它打破中国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墓中手稿》并没有一个集中的情节,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连贯的情节结构。没有明确集中的主题,也没有塑造传统意义上的人物形象,人物只是变成叙述的符号。文章显得散漫,在漫不经心的叙述中,带给读者多元思维空间。

所谓魔幻主义小说,它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迷离恍惚的幻觉结合在一起,通过极端夸张和虚实交错的艺术笔触来网罗人事、编织情节,以图描绘和反映错综复杂的历史、社会和政治现象。而这些,也正是我们阅读这篇《墓中手稿》的感觉。《墓中手稿》,真实是心理的真实、变形的真实和少数人眼中的真实。

这篇小说的耐读就在于作者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构思,以故事套故事的方式,以两种叙述视角,以荒诞不经的情节元素,让读者沉醉在两种文本的叙述之中。作者的巧妙就在于,《墓中手稿》既是我们现在正在阅读的文本,又是构成小说情节的那部在“他”死后得到广泛好评的“倾其一生写的传世奇作”,从而形成了文本的张力。而更大的张力在于后半部分关于遗忘的写作,丰满了小说内蕴。在如此短小的篇幅之中,包含了如此丰富的内涵,实在得益于作者独到的叙事策略。

作家虚构的艾城,它似乎不存在,因为它充满怪异和荒诞;又似乎存在,因为折射出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情形,是以怪异荒诞来揭示和隐喻现实世界。这种“超常体验”,既是现代文明秩序中真切的生存悖论,又是作家深入生活背后的独特发现。

[附]

墓中手稿

谢志强

他悄悄地葬埋了自己。并且,模仿朋友之笔迹,给妻子发了一封信。信中,他假借朋友之口,评介了《墓中手稿》,说是他倾其一生写的传世奇作,认为这部作品被埋没了被忽视了,那是一部未来之书。

信里,还附了他的遗嘱。这样写道:亲爱的妻子,您知道,我酷爱文学,那部陪葬我的《墓中手稿》屡遭拒绝,我已心灰意懒。一个人的作品,不被别人理解,是最大的悲哀。我视文学如生命,这部书,现在不被接受,我自信,它将是未来考古的一项重大发现,由此,它能进入文学史,这是我留给您以及吾儿的唯一遗产了。

三天后,他在陵园,远远地望见妻子在他的墓前焚烧冥纸。妻子哭了,他很欣慰:一个人死去,还有人哭,说明他并不孤独,还有人爱他,念他。

妻子当初爱他,就是因为他酷爱文学。尽管他“生前”未曾发表一个字,但是,妻子相信他。妻子说:天生我才必有用。

他注视着妻子的行踪。妻子去了他的朋友那儿,打听他的死去的情况。朋友说:见鬼了,我没写过这封信呀。妻子说:你们是朋友,现在他已去世了,我打算叫我丈夫的作品问世。朋友一脸疑惑,说:他活得好好的,咋就死了呢?好死不如歹活呀。

朋友还是陪他的妻子去了陵园。雇了陵园的两名小工,掘开了坟墓,抽出了棺材。那部厚厚的书稿躺在棺中,封面是毛笔字:墓中手稿。好像是在墓中写完了稿,大概倾注了全部的心血,自己消失了。朋友只能这么猜测。不过,这是神话里才能发生的事儿。

妻子捧着《墓中手稿》,仿佛抱着他的身体。一路流泪,下了山。妻子向他的朋友讲了他生前的一个细节:一次,他去菜场买菜,付了钱,却没拿菜。他以为付了钱就等于得到了菜,还说我已经付了钱呀。他大概以为菜属于他了,会跟他回来。

妻子说:我担心他写着写着把自己写没了,现在,果然发生了。

当天,朋友阅读了他的手稿。魔幻手法写的一个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在写一本书,书名就叫《墓中手稿》,等他写完,他的身体“像雾一样散去了”。写作的过程,他的身体在萎缩,如同一块方糖置入杯中那样。他转化成了那部手稿。结尾,主人公留下遗嘱,将书稿葬入刻有他的姓名的坟墓中。

朋友说: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宿命。

妻子说:他走火入魔了。

妻子倾其所有的储蓄,加上他几位朋友的慷慨解囊,两个月后,《墓中手稿》出版发行。朋友张罗了有关媒体、专家召开了首发式暨作品的研讨会。

他化了妆,剃了平头、刮了胡须,还戴了有色眼镜,以一个远道而来的他“粉丝”的身份参加了会议。他差点克制不住要去书上签名。

艾城有个规矩:对逝者宽容。主要体现在对死者的评价,往往拔高,尽可能溢美,但绝对省略死者的不足。所以,研讨会上,好评如潮。而且,他曾投书稿的出版社、求指教的作家、吝啬吹捧的评论家纷纷造出光环、桂冠,给他——不,是《墓中手稿》,好似坟墓平空长出了花环。

哥特式小说,后现代小说,新魔幻主义小说,艾城的《变形记》,艾城的《百年孤独》,艾城的《铁皮鼓》。接轨,对话,品位。这一系列定论,使他几乎坐不住,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随后,研讨会还表示了对他的追悼:艾城失却了一个伟大的作家,他生前默默无闻,但是,他的作品将进入史册,进入永恒。他沉不住气了,简直要宣告自己就是书著者。

可是,理智毕竟占了上风。他不敢去冒这个风险,他知道,一旦公开身份,他的名声便一落千丈,艾城对这类恶作剧绝对毫不留情。这涉及到他的人格形象——艾城已塑造出一个他的伟大形象,他不得不替它着想,毕竟它创造出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

他感到,自己这回真的死了,活着如同死,不得不死去,仅仅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墓中手稿》创造出的形象已离他而去。他开始了漂泊不定的生活。有一回,他冒充一个推销员,上自家去送广告。室内的一切,都显示,妻子已经走上了没有他的生活,而且,很幸福。他倒是期望妻子认出他,可是,妻子说:讨厌,我们不需要。

他已不是“我们”中的一部分了。他像一个幽灵在艾城的街道行走。他打算起未来的生活。得活下去。他着手写“死去”后的这段遭遇,一旦成稿,他真的就死去,死而无憾了。题目已选定:《墓中手稿》第二部——《遗忘》。

我起了个早,叫了辆出租车,径直去圣归山陵园,给父亲扫墓。我临时发兴,是因为昨晚我梦见了父亲,他不停地叩门。我打开门,他保持着三年前的模样,甚至更加硬朗,他说你怎么好久不来看我了。他很寂寞,他叮嘱我带点食品,像是有什么急事。我醒来的时候,仿佛叩门的余音还在响,打开防盗门,门外是一片空白。

我找到了父亲的坟墓,清除了墓前的杂草,供上果品,还有两瓶酒,点了一炷香。我对父亲说了一阵话,当然还有抱歉。我发现他在墓群中,其实很孤独。

香燃尽了,我下山,默默地走,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在陵园出口处,我看见一个书摊。我对书有感情,特别是出差,到了一个城市,去书店就不再对城市其他东西兴趣了,我以书店来衡量一座城市,似乎那是城市的隐秘或核心。但是,书摊摆到了陵园,我进来的时候还没有察觉。一个人执著一件事的时候,会对另一件事视而不见。

我停下脚步。摊主挺面熟,哪儿见过?艾城这个街区的居民,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况与书有关。不过,我还真的没见过他,大概市区没法设摊吧。死者不可能阅读。书都摊开来摆着,佛教、八卦,还有生死主题的书籍。好像人倒过来,需要这类书解惑。

他的口音也似曾听到过。我讨厌别人推销,我自有主张,他怎么知道我感兴趣的书?可是,他还是拿起一本书,说:这本已经绝版。

我应酬式地接过,不愿扫他的兴。打算敷衍一下再摆回原处,奇怪的是,没有署名著作者,书名叫《遗忘》。

我这些年一直创作小小说,许多人都期待我抛出大部头的长篇。其实,我也暗暗使劲,以此证明我在长篇小说领域也能行。我确实写了,书名也叫《遗忘》。只是,我冷处理了,将他放在书房最顶层的框子里,锁了锁。

我怀疑另一个人以我的名义抛出了《遗忘》,我曾透露过梗概,但是,像书名一样,我遗忘了。我总是尽力在大脑中删除我已写的东西,我写的时候激情满怀,脱稿了却不以为然。遗忘的方式是往脑袋塞入更多的东西或是从脑袋搬出更多的东西。这两种方式我觉得都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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