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创新的特点与政策的非必要性
2010-02-16陈祝平刘艳彬
陈祝平,刘艳彬,袁 平
(浙江大学 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服务创新的特点与政策的非必要性
陈祝平,刘艳彬,袁 平
(浙江大学 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从创新的过程、投入产出和轨迹三个维度,论证了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非真实文本性和非突破性三个特点。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服务创新由于市场导向性而无需政策干预,由于缺乏真实文本而难以响应政策激励,由于缺乏突破性而没有政策聚焦的价值。由此,从政策干预、政策激励和政策聚焦三个方面证明服务业创新政策的非必要性。
服务创新;创新特点;创新政策
研究服务创新的特点是制定专门的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事实上,近20年来对服务创新的特点已经有许多研究[1],但并没有明显地引起国内外政策制定者的兴趣和关注,大多数 OECD国家表示还没有专门针对服务业创新的特别政策,而我国政府也没有从整体上将服务业创新政策作为考虑的对象[2]。
有的文献提到,2005年以来,服务创新是发达国家政策制定者关注的一个热点,其主要依据之一是OECD提出了推进创新型服务战略和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KIS)的报告[3]。其实,推进 KIS这样的创新型服务的战略或政策构想,只代表这些发达国家对创新型服务业政策的关注,并不代表对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关注。创新 (型)服务与服务创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创新 (型)服务是专门为制造业或农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服务,其本身不一定是创新的。比如一些外包服务是创新型服务,这只是说服务的对象是创新活动,并不是说这些外包服务本身一定是创新的。事实上,许多这样的外包服务本身并不要求创新,否则,很难解释高创新的发达国家把创新型服务外包给低创新的发展中国家。
那么,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的服务业创新政策普遍难产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服务业创新政策本身存在非必要性。比如,在服务与制造出现相互融合[4]或一体化的趋势下,专门制定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必要性值得怀疑。正如有的文献指出,随着服务与物品的区别减小,纯服务和纯物品的减少,以及知识大量地在物品和服务中间产生和流动,制定特殊的服务业创新政策就没有多大的必要[5]。
而本文进一步发现,即使没有服务与制造之间的融合,政府也没有必要再制定专门的服务业创新政策,因为服务创新本身的特点决定着服务业创新政策的非必要性。也就是说,服务创新的特点,虽然不能证明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必要性,但能证明其非必要性。证明一种政策是非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事实上,一国的政策资源总是有限的,有时候不推出某种政策,也是一种理性的政策选择。
一、服务创新与政策干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政策或涉及经济利益的社会政策实质上都是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干预。政府的创新政策也不例外。然而,服务创新的特点使得它的市场活动不必由政府干预。
(一)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
从创新过程看,服务创新区别于制造业创新的一个本质特点是具有消费者导向性[6]即市场导向性,而制造业创新具有技术导向性。比如,软件制造业的创新过程是技术导向的,主要关心通用软件技术本身,而软件服务业的创新过程是客户导向的,主要关心客户专用软件的设计。软件制造业在创新时,只有笼统的抽象的目标客户,而软件服务业如果没有具体的客户,就无法创新。
市场导向的服务创新,其核心是市场创新,即服务随市场或客户的变化而创新。而技术导向的制造业创新,其核心是技术创新,即制造技术随科学技术自身的进步而创新。服务创新高度依赖市场,与市场变化同步,与技术变化不一定同步。制造业创新高度依赖技术,与技术变化同步,与市场变化不一定同步。多数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常常超前于市场的变化。
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根本上来自服务的不可分性(inseparability)本质。服务生产和服务消费是同一过程,在时间上不可分离。服务生产完全依赖服务消费。没有服务消费,就没有服务生产。而消费就是市场。服务生产与服务消费的不可分性就是服务与市场的不可分性。市场是服务的天然属性。在经济学意义上,一切服务都是天然地为市场而生和伴随市场而发展的。服务的这种天然的市场属性,决定着服务创新天然的市场导向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服务创新中的技术创新是指客户导向的专用技术的创新,而不包括大量技术导向的通用性服务技术的创新。后者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服务创新,而是提供通用性服务技术的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或产品创新。比如,AT M习惯上被看作银行业的服务创新,但实际上AT M是 AT M制造业为银行业提供的一种通用性服务技术创新,而并不是某家银行的某个客户所特殊需要和专用的技术创新。AT M的创新主体实际上并不是银行业,而是 AT M制造业。银行业只是此项创新的使用主体。因此,在严格意义上,通用性 AT M不属于银行业的服务创新,而属于制造业的产品创新。事实上,银行业通过 AT M提供的服务都是传统的简单的服务,服务本身没有创新。如果有促进银行业AT M创新的政策,实际上是促进AT M制造业创新的政策,而并不是促进银行业服务创新的政策,尽管名义上可以这样进行政策宣传。由于服务业大量的通用性服务技术的创新实际上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服务创新,而属于相关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因此在研究产业创新及产业创新政策时,需要将这类非严格意义上的所谓服务创新或服务业创新归入制造业创新的范畴。否则,容易不清楚产业创新研究的对象或产业创新政策的对象。
(二)服务创新不必由政策干预
政府对创新活动进行政策干预的依据是创新活动存在市场失灵[7]:
一是表现在与创新有关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如创新者对市场缺乏了解,或市场对创新缺乏了解。这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是创新市场本身难以克服的,它给创新活动带来市场失败的风险和损失。因此,创新活动通常需要政府提供有利于弥补市场风险及其损失的创新政策。
二是表现在创新的外部性,即创新知识的外溢。创新知识的外溢让市场或社会普遍受益,但市场不会自发地对创新者进行补偿。这也是一种市场失灵。因此,创新活动通常需要政府进行政策干预,如通过税收政策等对知识外溢进行社会补偿。
三是表现在创新的垄断性。创新所带来的独占优势,是一种垄断性竞争优势,虽然有利于增强一国有关产业整体的竞争力,但也增加了产业内部的垄断性或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性。而且拥有垄断优势的创新者可能消减再创新的动力和成为守旧者。垄断也是一种市场失灵。政府对创新者的垄断行为也要进行政策干预,以促进产业内部的竞争和增强产业整体的竞争力。
然而,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使其能自动地调节自身的市场失灵:
第一,市场导向性能使服务创新的信息不对称降到最低程度。服务创新是市场导向的,即一刻也不脱离客户的。客户参与服务创新,成为服务创新的一个重要来源[8]。服务创新者与客户之间产生互动作用[9]。这就有效地降低了服务创新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有效地和最大化地降低服务创新的市场风险及损失。也就是说,服务创新可以自动地实现创新的市场有效性。
任何一项服务创新,要么不推出,只要推出都是市场有效的。因为假定存在一个市场失败的服务创新,那么这个创新一定是脱离市场的。而据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服务创新是不可能脱离市场的,因此,脱离市场的这个创新一定不是服务创新。就是说,上述假定是错的,即不存在市场失败的服务创新。
服务创新绝对的市场有效性,也可以从服务创新的生命周期曲线得到证明。制造业产品创新的生命周期曲线就是一般的产品生命周期曲线,即初始阶段的创新效果都是不明显的,都要有一个导入、推广和试销的过程,其中存在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可能。而服务创新的生命周期曲线相反,是所谓“逆产品生命周期曲线”[10]。服务创新由于与市场的变化高度吻合,在市场上一推出就成功,但随着同行同业的迅速效仿,创新优势和效果迅速消减,创新效果曲线迅速下滑,并进入平稳阶段。在较长的平稳阶段,随着服务质量的缓慢改进,创新效果曲线呈水平轻微向上,直到下一个重大的服务创新推出,创新效果曲线又被迅速拉起。服务创新一进入市场就达到其生命周期曲线的最高点,这就证明了服务创新绝对的市场有效性。
第二,市场导向性使得服务创新能自动地解决外部性问题。由于市场导向性,服务创新知识是伴随着市场交换而外溢的。消费者在购买和消费服务创新的同时,也分享了服务创新知识。这里,关键是服务消费者 (其中包括作为创新消费者的服务业同行)并没有免费分享知识的外溢,而是自动地在他们的购买中支付了分享知识的费用。这就是说,市场导向性使得服务创新的知识外溢是自动地获得市场补偿的,从而不再需要市场以外的社会补偿。
第三,市场导向性使得服务创新能自动地消除自身的垄断性。由于市场导向性,服务创新都是自动地向市场公开的,因为不公开就无法做到市场导向。可以看到,所有的服务创新,无论是大的如超级市场还是小的如银行 1米线,都具有自动的公开性,都无需和不可能对市场保密。服务创新这种自动的对市场的公开性,很容易导致同行对手对服务创新进行效仿。而随着同行对手的迅速效仿,服务创新所独占的垄断优势迅速消失。这就是说,服务创新在客观上能自动地消除自身的独占性和垄断性。服务创新具有天然的非垄断性,永远不会形成市场垄断。
总之,市场导向性使得服务创新能自动地调节自身的市场失灵,从而使得政府对服务创新的政策干预失去客观依据。换言之,服务创新的市场活动不必由政府进行政策干预。历史上,重大的服务创新,如信用卡消费和超级市场等,都是服务业自发而有效的市场行为,它们的成功都是由市场的内在因素决定的,与政府的支持或干预无关。
二、服务创新与政策激励
政府产业创新政策的另一个依据是通过政策激励可以增加产业创新的投入和扩大产业创新产出成果的溢出效应。然而,服务创新自身的特点使其难以响应政府的创新政策激励。
(一)服务创新的非真实文本性
从创新的投入产出看,服务创新区别于制造业创新的主要特点有:服务创新的投入主要是各业务部门的人力资本[11],而投入 R&D的物质资本很少,而制造业创新的投入是 R&D部门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其中主要是物质资本;服务创新产出的成果具有非专利性[12]和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13],而制造业创新的成果一般都有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服务创新在投入产出上的特点,可以用“非真实文本性”加以概括。
制造业创新的投入产出有真实文本。制造业创新投入 R&D部门的物质资本可以真实计价和形成真实的财务文本。制造业创新投入 R&D部门的人力资本也可以用部门人员工资和津贴的名目计入真实的财务文本。物质制造业创新的产出一般都有专利,精神产品制造业创新的产出一般都有版权。专利和版权都有真实文本。专利的真实文本是专利文献,而版权的真实文本就是精神产品即作品本身。
服务创新的投入缺乏真实文本。服务创新活动主要是分散在各业务部门进行的,集中进行的 R&D活动相对很少,许多服务业根本没有专门的 R&D部门。因此,服务创新在 R&D的有真实文本的投入相对很少,服务创新绝大部分的投入,实际上分散在各业务部门的人力资本投入中。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在一个业务部门的人力资本投入中,无法严格地或准确地区分投入市场业务的部分和投入服务创新的部分。由于服务的市场属性和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人力资本的这两部分是难以分割的。因此,服务创新绝大部分的投入是无法准确计算和由此形成财务文本的,虽然这种投入是客观存在的。这就是说,有关服务业在 R&D的投入的财务文本,基本上无法反映服务创新投入的真实情况。也就是说,服务创新的投入总体上缺乏真实文本。这就是服务创新投入的非真实文本性。
服务创新的产出也缺乏真实文本。服务创新的产出缺乏专利或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专利或知识产权的必要条件是提供真实的文本,服务创新如果能提供真实文本,就不至于缺乏专利或知识产权的保护。
服务创新的产出是新的服务概念、新的服务者与客户的互动关系、新的服务传递系统和新的服务技术概念[14]。这些服务及服务技术概念、服务关系和服务系统都具有客户导向性和专用性,它们的“新”的真正含义,只有服务创新的接受者——客户才能感知和体验,而不是靠服务创新者的文本讲得清楚的。就是说,服务及服务创新知识本质上都是人的感性知识,而不是人的理性知识。人的理性知识都可以用语言或公认的符号准确地表达,即都有真实文本。而服务创新作为人的感性知识,在上升为理性知识以前,难以用语言或公认的符号准确地表达,即难以有真实文本。
一项服务创新有可能部分地上升为理性知识而具有文本,如金融业许多所谓“服务概念创新”[15]都有简洁、生动的广告语言文本。但任何服务创新都不可能完全变成理性知识,从而拥有完全真实的文本。服务创新的核心知识是人的感性知识,不是文本式的理性知识,因为服务创新的核心是客户导向的,是人导向的,是人对服务的一种新的感知和体验。正是人对服务创新的主观感知性和主观体验性使得服务创新知识难以有客观的真实的文本。
由此可见,服务创新的投入产出都具有非真实文本性。服务创新的这一特点实际上来自服务及服务创新的无形性 (intangibility)本质。服务创新的投入——人力资本是无形资本,服务创新的产出成果——新概念、新关系、新系统等也都具有无形性[16]。无形的东西总是无法用语言或公认的符号加以准确描述和表达的,即无法拥有真实的文本。就是说,正是服务及服务创新的无形性使得服务创新在投入产出上缺乏真实文本。
(二)服务创新难以响应政策激励
政府刺激产业创新的政策主要有信贷、税收、风险投资基金和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政策。激励政策的目的是:通过信贷、税收、风险投资基金政策激励产业增加创新的投入;通过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产业扩大创新成果的溢出效益。而激励政策的依据是存在激励机制,即在理性决策的条件下,产业创新者会对政策激励有所响应。然而,服务创新由于缺乏真实文本而难以响应政府的产业创新政策的激励:
第一,服务创新难以响应增加创新投入的政策激励。为了激励产业增加创新的投入,产业创新政策会采用低息贷款、创新投入费用在税前利润中扣除和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等物质激励措施。这些政策激励进行实际操作的关键是政策响应者必须提供有关创新投入的真实的财务文本,即创新实际投入的资本数额。而服务创新的投入主要是人力资本,缺乏真实的财务文本,服务创新的 R&D经费(文本)通常又很少,因此,服务创新难以响应或积极响应政府的旨在增加创新投入的政策激励。
例如,据文献作者对天津服务业的调研[17],服务业对创新政策的关注程度低于制造业,而且服务业往往自己把自己排除在创新政策的对象之外。比如,有一项创新政策是“对企业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 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但几乎没有服务企业申请执行这项创新政策。这里,服务业者之所以对刺激创新投入的税收政策关注度很低,就是因为他们拿不出多少真实的可用来响应这项政策的财务文本,或者说,他们真实的服务创新或研发的投入实际上是没有多少财务文本的。
第二,服务创新也很难响应扩大创新成果溢出效益的政策激励。为了扩大创新成果在产业内部的溢出效益,产业创新政策会采用专利权和版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激励手段。如前所述,知识产权在操作上的关键是提供真实的创新文本,如专利文献和版权著作等。而服务创新成果缺乏和难以提供真实文本,因此,服务创新难以响应或积极响应政府旨在扩大创新成果溢出效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激励。
总之,服务创新缺乏真实文本,这在客观上使得政府的创新激励政策在服务领域失灵。换言之,政府创新政策所依据的激励机制在服务业创新领域是难以建立的。
三、服务创新与政策聚焦
政府的产业创新政策还有一个依据,就是产业创新与国家战略的关系。创新已成为国家战略和战略性政策的聚焦点。但一国战略性创新政策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如果政府对所有的创新都进行政策聚焦,是不理性的,因此需要选择值得政策聚焦的创新领域。一国战略性创新政策聚焦的选择标准,主要看某类创新与重要领域核心技术的关系。一国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掌握重要领域的核心技术,才能避免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和保持在全球事务中的战略主动权。而服务创新由于自身的特点,与核心技术的关系甚微。
(一)服务创新的非突破性
从创新的轨迹看,服务创新不同于制造业创新的特点是连续性[18]和渐进性[19],制造业创新的轨迹一般是断续而突进的。突进就是突破,渐进就是非突破,服务创新的渐进性就是非突破性。
服务创新的轨迹是连续的。这是由服务本身的易逝性 (perishable,也称不可储存性)本质决定的。服务是易逝的,是不可储存也不可再生的,这意味着服务不断地除旧迎新。旧的服务不断地自动消失,新的服务又不断地自动产生。昨天的旧的服务已经自动消失,今天的新的服务又自动产生。广义地讲,没有哪一天的服务不是创新的,尽管这种创新通常是不明显的和没有实质性的。由于服务的易逝性,服务创新会自动地不断地进行下去,无需市场以外的任何外力的推动。这一点与制造业创新不同。制造业的创新产品具有易存性,容易保存。旧的产品不会自动消失,新的替代品也不会自动产生。因此,制造业的创新一旦产生都有一段保存期,期间一般不会很快地再创新。这就是制造业创新的断续性或间断性。制造业的产品再创新远比服务业的服务再创新更需要各种外力的推动。
服务创新的连续性也与服务的异质性 (heterogeneity)本质有关。服务是异质的产品,充满差异性。服务因时、因地、因人员和因客户而异。异,即变。变,就意味着有创新的可能。服务的多差异性或多变性,为服务创新的多发性提供了可能。这就是说,在任何期间内,服务创新都是大概率行为。而这样的行为轨迹是接近连续的。
然而,服务创新的连续性直接影响了其突破性。高度连续的创新往往难以有所突破。因为突破性创新是需要灵感的。创新灵感的培养需要时间,也需要松弛和自由的创新环境。而高度连续的创新,很难提供灵感培养的时间,而且连续创新的紧迫性也无法提供松弛和自由的创新环境。因此,服务创新虽然连续进行和从不间断,但大都是没有多少实质性的非突破性的创新,以至于至今还有“服务业是否有创新?”的争议[20]。试想:如果大多数服务创新都像制造业创新一样多少有点突破性,还会存在这个争议吗?可见,这个争议的存在说明大多数服务创新的突破性是不明显的,以至看上去不像是创新。
比如,就连超级市场这样重大的服务创新,其突破性也可质疑。1930年发明的超级市场被称为20世纪最大的服务创新之一,但事实上,超级市场的四大创新都缺乏真正的新颖度:第一,超级市场代表了新的大规模零售服务的概念,但比超级市场早 68年发明的百货公司已经是这种服务概念了。第二,超级市场代表了一种新的顾客占主动地位的服务互动关系,但之前的商业贵宾服务早就建立了这种互动关系。第三,超级市场代表了一种新的服务传递系统——顾客自助服务系统,但顾客自助服务在传统的乡镇或农村小商店早已有之。第四,超级市场还代表了开放的货仓式的服务技术模式,其实货仓式商店早在超级市场之前已存在了。
服务创新的非突破性也与其市场导向性有关。由于市场导向性,一方面市场的变化直接推动服务创新,但另一方面市场的习惯因素也直接影响着服务创新。服务消费比产品消费更有体验性或经验性,而经验容易形成习惯,因此服务市场的习惯因素对创新的影响比制造业市场大。所以,尽管服务创新不停地进行,但每一次创新都会顾及市场习惯而不容易有所突破。这一点,制造业创新就不同:制造业创新是技术导向的,一般不会因为顾及市场习惯而放弃技术上的突破。
服务创新的非突破性还与其非真实文本性有关。由于缺乏真实文本,服务创新缺乏继承性,服务创新者经常在无形中重复前人的创新,因此服务创新就难有突破性尤其是较大的突破性。事实上,对服务创新来说,突破或不突破,本来就没有确定的公认的文本标准。这一点,制造业创新刚好相反:制造业创新都有真实文本,因而都有很好的继承性,制造业创新者一般不会重复前人的创新,因此制造业创新通常都是在前人创新基础上的突破,尽管这种突破有大有小。
(二)服务创新不是政策聚焦的目标
很明显,发展轨迹上的非突破性,使得服务创新与一国的核心技术的关系甚微。事实上,核心技术都是突破性甚至重大突破性创新的产物。第一,核心技术都具有垄断竞争性。垄断竞争性的核心是差异化垄断优势,而差异化垄断优势只有靠突破性的创新才能建立。第二,核心技术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在于创新成果有独创性或突破性。因此,一国的核心技术一般不可能是非突破性的服务创新的产物。
由此可见,尽管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已举足轻重,尽管服务创新量大、面广和有天然的持续性,但由于服务创新普遍地缺乏突破性意义,与一国重要领域的核心技术的关系不大,服务创新不成为国家战略性创新政策聚焦的目标。不过,这一点并不影响服务创新自身的发展。由于服务创新天然的市场导向性和连续性,服务创新总会自发地、自动地和持续地进行下去,客观上无需任何市场以外的力量的推动,包括政策的推动。
四、结论
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普遍地没有专门制定服务业创新政策,是理性的政策选择。服务业创新政策,在客观上存在着非必要性。这种客观上的非必要性是由服务创新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服务创新的市场导向性,决定着政策干预的非必要性。服务创新的非真实文本性,决定着政策激励的非必要性。服务创新的非突破性,决定着政策聚焦的非必要性。一国战略性创新政策聚焦的目标,不在服务领域,而在物质生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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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留 钟)
Service Innovation:Features and the D ispensability of Policies
CHEN Zhu-ping,L IU Yan-bin,YUAN Ping
(N ingb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Zhejiang University,N ingbo315100,China)
According to our framework with 3 dimensions of innovation,namely process,input and output,and path,this paper identifies 3 featuresof service innovation,asmarket-oriented,true text-lacked and breakthrough-lacked.It argues thatmarket-oriented innovation does not need policy intervening,true text-lacked innovation is difficult to respond to policy stimulating,and breakthrough-lacked innovation is not the focus of national policies for strategic innovation.Thus a specific policy for services innovation is proved dispensable.
service innovation;features of innovation;policy for innovation
F061.5
A
1002-9753(2010)12-0043-07
2010-06-28
2010-09-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YJC630198)和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研究课题项目 (2009N66)。
陈祝平 (1947-),男,上海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服务经济、服务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