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领域的市场模式
2010-02-15莫北
□ 文/本刊记者 莫北
合同能源管理在登陆中国后的第12个年头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 。
辨风看向: 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积极推行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提供节能设计、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新机制。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4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多方面扶持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化机制,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
风向解析:“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这个名词可以说在今年的春天,在能源界出现的频繁和引起的重视是高度的。合同能源管理,因其既能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又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节能投资方式,被称为“不花钱的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完美特性是:一能耗企业无须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巧刷新,所谓“零投入”;二EMC承担技巧风险和经济风险,能耗企业支出给EMC的款项全体来自能源节省所带来的项目效益,用户“零风险”;三是合同扫尾后,节能装备和后续全体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不花钱就能节能,当低碳从一个流行词汇成为一种社会行动,作为节能减排有效机制的合同能源管理在登陆中国后的第12个年头,也进入了自己的春天。以2009年底数字为例,2009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2008年116.7亿元增长到195.32亿元,同比增速为67.37%。从1997年国家财政部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实施的“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节能服务公司应运而生,到如今我国这个行业已经初具规模,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由2008年底的6.5万人增加到11.3万人,增幅达74%。去年,全国502家节能服务公司创造了580多亿元的总产值,同时形成了135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
据摩根士丹利预测,中国潜在的节能市场规模达8000亿元。然而10多年来,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节能公司并没有获得预期的高速成长,反而大多步履蹒跚,处境被动。
显然,这一市场尚处在蓬勃发展的初期,政府在此刻宣布对该领域给予政策扶持,使得政策障碍在这一行业得到解决的话,国内节能服务产业必将迎来一轮新的产业革命。
合同能源管理,总体上也可以说是一个推动节能改造的服务业模式。节能不仅具有环保的社会性,更应该具有经济效益性。节能效果不只是一个节能设备的参数度量,更是一个时间度量。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如果只负责销售节能设备给用能单位,一旦买卖完毕,后续难以保证节能设备能够达到有效节能效果。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设备厂商和用能单位之间的一种节能效果契约,将加强节能设备厂商和用能单位之间对节能环保的认识,以节能效果收益为盈利模式,促进节能设备产业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因此,无论从产业、意识,还是从社会宏观角度来看,逐渐成熟起来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已经毋庸置疑地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助推器,催生着中国经济和产业现状的积极变化。
这是发达国家已经证明了的。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面临企业的需求,一种以盈利为目的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简称为ESCO)出现了。他们为客户提供一种全新的节能服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欧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从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后兴起的产业已取得显著业绩,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不但给予支持并且有相应法律保障。发达国家这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节能新机制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化机制,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制造业、从纺织行业到石油化工等链条关系行业,与众多产业有密切的交集,可以带动这些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因此有专家建议,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融资租赁提供了一个发展的新领域,特别是节能领域里,融资租赁能够发挥优势,避开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