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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川北土地改革*

2010-02-15王安平

中共党史研究 2010年1期
关键词:川北胡耀邦土地

王安平 韩 亮 朱 华

·人物研究·

胡耀邦与川北土地改革*

王安平 韩 亮 朱 华

新中国成立初期,胡耀邦作为川北区党政军主要负责人,在进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根据中央土改精神,结合川北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清匪肃特,安定秩序;宣传政策,动员民众;划分阶级,明确界限;没收征收,制裁不法;查实田亩,分配土地;土改复查,填发证书等工作,从而消灭了川北的封建生产关系,巩固了当地人民政权,激发了翻身农民的生产热情,有力推动了川北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胡耀邦;川北行署;土地改革;执政风格

Abstract:In the early years ofNew China,as a man holding the supreme power in the Party,the government and the army ofNorthern Sichuan,Hu Yaobang did exceedinglywell in the course of land reform.Acting in the spiritof the instructions from the Central Committee about the land reform and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Northern Sichuan he launched the campaign of suppressing bandits and spies to stabilize socialorder,publicized the Party’s policies tomobilize themasses,determine class status to draw a clear line of class demarcation,confiscated illegal incomes and punished lawbreakers,checked and verified ownership of far mland for correct distribution,reexamined the land reform and then issued land certificates to the peasants.All these resolute and forcefulmeasures eliminated the feudal relationsofproduction inNorthern Sichuan,consolidated localpeople’spower,aroused the enthusias m of emancipated peasants for production and forcefully promoted the economic restor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that region.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民党在四川潜伏了大量军政人员,致使四川局势混乱。为尽快建立地方政权,恢复秩序,中央决定将四川划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政区,受中共西南局直接领导。1949年12月,胡耀邦被任命为川北区党委书记、川北人民行政公署主任、川北军区政委。此后3年,他领导川北人民为建设新川北作出了卓越贡献。本文拟就胡耀邦领导进行的川北土改作一述论。

一、川北土改前的土地关系

1950年2月,川北行署成立,辖南充、遂宁、达县、剑阁4个专区并南充市,计1市35县。朱德、邓小平等开国元勋均诞生于此,可谓人杰地灵。但解放前川北经济非常落后,农业生产总值约占当地全部国民生产总值85%,连同手工业则占98%以上,工业产值衰微。农业作为经济支柱,不仅受川北丘陵和山区多、土地贫瘠、旱涝无常的自然地理条件限制而发展滞后,而且解放前落后的生产关系也严重制约了生产力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土地占有不均。川北幅员面积9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仅2400余万亩;1757万人口中,农业人口1631万,占92%;农村人口1700余万,占97%,人均耕地不足1.5亩①川北区各县户口、人口统计表.川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川北区土地改革运动统计材料》, 1952年,四川省档案馆案卷:建北05-46.。地权集中更加剧了人地紧张状况,占川北总户数6.81%、总人口8.62%的地主富农,占有32.81%的土地,人均5.47亩,含外籍地主所占土地,则为38.96%。占总户数83.35%、总人口76.63%的贫雇中农,占有50.29%的土地,人均仅0.95亩②川北区35个县土地改革运动前后各阶层占有土地变化情况总表,川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川北区土地改革运动统计材料》,四川省档案馆案卷:建北05-46.。部分地区如岳池,占总户数6.84%、总人口7.42%的地主富农,占有26.60%的土地,人均3.96亩。占总户数61.36%、总人口57.06%的贫雇中农,占有28.89%的土地,人均仅0.55亩。③川北区岳池县土地集中、分散、一般综合土地占有情况表,四川省档案馆案卷,建北01-71.地主富农的人均占有量是贫雇中农的7.2倍。连同外籍地主,地主富农共占有全县53.92%的土地。

第二,土地经营方式落后。“土地集中,如果能够使用得当,则不一定有害,可是封建主义的土地集中,则是和土地使用的极端分散相结合在一起的,是十分有害的”④邓拓:《旧中国农村的阶级关系与土地制度[J]》,《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川北地权集中带来的是租佃制盛行。早在清中期,川内已现“昔日之蜀,土满为忧;今日之蜀,人满为患”景象,伴随土地兼并加剧,佃农数量与日俱增。1912年至1937年,四川佃农比例由51%一度升至59%,自耕农由30%降至20%。1939年佃农比重飙升至70%。⑤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第61~81页。自耕农没落说明土地日渐集中,也证明了土地使用日渐分散。川北佃农还将土地再行分佃,形成二重佃户,使土地经营更加细碎化。农民在狭小的土地上耕作,从播种到收获每一个环节都是靠人力投入,农业成为简单再生产的重复。土地集中与使用分散矛盾导致的人地紧张,吸引了更多购地资金,产生更多的封建收租地主,使生产陷入恶性循环。

第三,租押剥削沉重。租佃制盛行与高额租押剥削密不可分。川北的租佃形式分议租、分租、实租及典租几种,租额一般占常年正产量7成以上,甚至有10成的“满租”。实物租外,还流行力租,即最简单、最原始的劳役地租,剥削量丝毫不比实物租低。除了力租,其余租佃形式都需缴押金,否则就租不到地种。押金是为防止佃户缴不起租,不仅保障了地主的剥削,也便于放高利贷,获取厚利。地主趁币值贬值之机,逼索佃户多次加押。无力加押的佃户,只得借高利贷,致使家破人亡,而地主累计加押收入已远超当时地价。可以说,押租是对农民施加的强制超额剥削。农民称,“地主是稀泥巴里插棍棍,能插好深便插好深,总振(整)着你换不过气来。”⑥三台观音桥实验乡第二保农村经济调查,四川省档案馆案卷,建北01-143。

在军阀统治下,川北农民饱受田赋预征之害。1932年的田赋竟预征到1978年,时人指出:“预征年度,且达极远者;预征次数每年亦有不止一次者,是欲不使农民沦为俎上之鱼肉不可得矣……尚有更使人闻而骇异之四川省预征田赋至民国六十余年之事,尤使现代农民子孙应负担之税,于近日一次搜刮之,焉得不使农民罗掘俱穷,无以为生?”⑦转引自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第145页。

“土地奇缺和毫无就业出路,共同迫使农民作出了悲惨的选择,反过来又允许别人从自己的困境中谋取高额利润。”⑧〔美〕斯科特著、程立显等译:《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年,第18~19页。在高强度的剥削压迫下,川北农民“岁岁勤动,不得自养”,民谣唱道:“尖尖山,二道坪,茅草棚棚,笆笆门,要想吃干饭啥,万不能,万不能。”因此,川北农民迫切要求推翻地主阶级统治,获得土地所有权。唯此,农村生产力才能摆脱落后生产关系的羁绊,为工商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川北土改的前期准备

尽管川北土改迫在眉睫,但新解放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均不利于立即开展土改。1948年2月,毛泽东指示,新区土改“不要性急,应依环境、群众觉悟程度和领导干部强弱决定土地改革工作进行的速度”①中央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146页。。1950年2月,按中共西南局的部署,“征粮、剿匪、春耕三大工作尤为迫切”,同时要搞减租,为土地改革作准备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重庆出版社,2006年,第93页。。川北各项工作据此渐次展开。

(一)征收公粮

川北解放初期,由于国民党破坏、匪徒暴动、交通中断、地主捣乱、粮商囤积,使粮食供应极为紧张,价格一日数变,导致人心惶乱、社会动荡。平抑粮价,保证军需和城市人民生活用粮,成为当时的首要任务。中共西南局审时度势,把粮食问题放到稳定西南局势,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提出解决西南区粮食紧缺问题的唯一办法:组织征粮工作队到农村去,以地主、富农为主要对象,征收农业税——公粮。

1950年1月13日,行署根据指示,结合川北实际制定了《川北区征粮工作方案》,部署了全区的征粮工作。20日,又制定了《1949年征收公粮暂行办法》,作出了《关于征收1949年度公粮工作的决定》,规定1949年公粮仍按民国38年初的旧赋元累征3至6成征收,公粮任务为85905万斤,实行田多多出、田少少出、赤贫不出的合理负担政策,确定起征点为200 斤,不足者免征。

由于1949年全区自然灾害严重,仅遂宁地区9个县受灾面积即达45万亩,而且国民党政权已征收过1949年的田粮赋税。更严峻的是匪特大肆煽动群众抗税抗粮,加之中共南下干部人少、人生地疏,群众和地下党同志对征粮均缺乏思想准备,认为“解放了,粮不用出了!”因此导致征粮进度迟缓。面对严峻形势,胡耀邦在4月川北财经会议上分析“公粮任务重不重,完成任务行不行”时指出,征粮推迟拉后不好,要彻底解决思想问题,不叫喊就有办法,抓得紧就有办法。完成征粮任务,一是要大胆依靠群众,二是分化地主阶级,三是不要精雕细刻,四是注意纠正错误,五是严厉镇压坏蛋。这次会议的召开成为完成1949年征粮任务的转折点。会后,按照胡耀邦提出的五项指示,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带领工作团分赴各地督促检查征粮工作,部队集中主力对征粮区土匪实施围歼,保证了征粮工作的顺利进行。

1950年8月,行署决定在1950年公粮开征前,坚决扫清1949年尾欠。胡耀邦要求采取实事求是的清理方针和原则,坚决贯彻西南局的四项规定,即贫苦农民尚未缴纳者一律免征;地主富农欠粮,超过负担能力或政务院规定者,应予减少;负担未超政务院规定而又有缴纳能力者,坚决追缴;应缴而又能缴,但采取顽抗态度者,再次说服无效的,送交人民法庭依法惩处。同日,公布《川北区1950年农业税征收办法》,要求在查实田土的基础上依率计征,为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创造了条件。

在“早完粮,早减租”的号召下,1950年10月底,全区征粮5亿多斤,占1949年征粮任务的93.5%③川北区1949年公粮任务原为85905万斤,西南局鉴于任务略重的实际情况,经两次调整后减为55200万斤。。至11月底,连同1950年任务全部完成。胜利结束征粮工作,不仅为开展清反减退运动赢得了时间,争取了主动,而且为保障川北的军需民用、稳定市场物价、安定社会秩序和恢复国民经济创造了必需的物资条件。

(二)清匪肃特

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政治、经济因素,导致川北匪患猖獗,很多地主集特务、土匪、恶霸、袍哥等身份于一体。国民党溃败前,曾布置所谓“巴山防线”的军事设防和情报网,以及建立了华蓥山和大巴山的“游击根据地”。胡宗南部溃败后,还布置了“地下军”。他们趁人民政权接管城市,接受改造投降、起义部队之机,勾结恶霸地主、旧乡保长及封建会道门,组建“反共挺进团”、“暗杀团”、“百人党”等反动组织,造谣蛊惑群众,劫掠公粮仓库,暗杀革命干部,发动武装暴动。如果不肃清这股反动势力,不仅社会秩序难以安定,新生人民政权也难以巩固。

初期,很多指战员对清匪肃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轻敌思想,不主动分析敌情,及时进剿,而是驻兵城镇,这种消极等待状况不仅使土匪没有被消灭,反而越剿越多。经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充分研究川北历史和现状后,胡耀邦指出,“土地改革必须在社会秩序业已安定,准备工作已经充分,群众觉悟与组织已达到应有程度时,始能进行。”“而彻底肃清匪特乃是川北人民当前最大和最高的利益。”①川北人民行政公署办公厅编《川北政报》,1950年第1期,第1~2页。为扭转局面,1950年4月,胡耀邦亲自挂帅,成立了川北剿匪委员会。5月,他在川北军区干部会议上强调,要准备对付匪特有三十六变和三十六计,要充分全面贯彻剿匪方针。同时,他提出六个结合:英勇顽强的斗志与机敏灵活的战术相结合;党委、政府、军队、群众相结合;宽大与镇压相结合;军事打击与政治瓦解相结合;战斗队与工作队相结合;发动群众与分化地主、控制保甲相结合。他指出,务必彻底歼灭股匪,要挖匪根,既要抓出惯匪头子,又要抓幕后者、操纵者、出主意和出钱财者,特别是对后一类更要严办。②中共川北区党委办公厅编《川北工作主要材料汇集》,1952年第9期。

胡耀邦的讲话提高了指战员全面贯彻剿匪方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标志着斗争进入全民参战的新阶段。群众主动上交枪支、举报匪情,自发设岗查哨,涌现出为捉匪首与之同归于尽的李登燕、深入匪穴瓦解土匪千余名的张云凤等一批英雄人物,③川北人民行政公署办公厅编《川北政报》,1951年第40期。给匪特以沉重打击。有民谣曰:“前世造了孽,今生当棒客,白天不敢停,夜晚不敢歇”,生动地刻画了土匪走投无路的形象。到8月底,“共歼灭股匪七万三千多人,其中政治瓦解两万四千多人”,粉碎了匪特企图在营山、江油等地的暴动计划,提前一月熄灭股匪,④郑仲兵编《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第47~48页。为土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减租退押

面对川北“干人头上三把刀,重租厚利押金高;干人面前三条路,逃荒寻死坐监牢”的境况,中央指示“所有新解放区,在实行分配土地前,应一律实行减租”。1950年3月,胡耀邦参加由邓小平主持、西南军政委员会召开的西南土地改革会议。鉴于西南地区刚刚解放,“邓小平采取灵活的政策,暂时不搞土改,实行减租退押。在会议上,胡耀邦参与起草《西南地区减租退押条例》”。⑤《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45页。关于退押问题,中央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1950年6月22日,刘少奇在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退还押租的四个办法:(1)退得起者全退;(2)分期退; (3)不能全退者退一部分;(4)退不起者不退。邓小平要求西南地区在减租运动中必须按照刘少奇提出的四个办法加以处理,而对退押中的具体问题则可由各省、行署加以研究,订出细则。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第210~212页。

在减租退押的实施过程中,胡耀邦贯彻了党中央和西南局指示,并有所创造。他亲自主持制定《川北区关于实施西南区减租暂行条例的若干补充规定》等相关法令,贯彻了租额必须减至土地正产物35%以下的标准,细化了《西南区减租暂行条例》,明确了不同租佃形式的减租标准。他制定《川北区退押实施办法》,规定了租押的四种退还方式,即全部退、分期退、退一部分、免予退。为指导川北比较普遍的涉及外籍地主和佃户的减退工作,胡耀邦还主持制定《川北区外籍地主减租退押办法》,从而将工作重心转入减租退押。他强调:“这是打垮封建势力,把农民发动组织起来的决定条件,否则就是‘空口说白话’,就是‘缘木求鱼’。要明确租子必须减,押金必须退的原则,违抗破坏政策法令者严格法办,我各民主阶层对此也不应稍存犹豫与动摇。”①《川北政报》,1950年第8期,第1页。当他了解到运动出现了影响工商业发展的苗头时,当即作出两项批示,“退押不能伤工商元气”、“不能用斗地主的办法去斗老板”②共青团四川省委青运史研究室编《胡耀邦在川北》,绵阳市内部资料图书,1989年,第47~48页。。这给政策执行者指明了方向,对工商业震动很大,影响深远。1950年11月,全区抽调了1.5万余名干部,训练了33万名积极分子,川北各民主党派和开明士绅也组织了36组近千人,全面投入减退工作。1951 年2月,清反减退工作基本结束。

减租退押运动的开展,消灭了匪患,打击了恶霸势力,壮大了基层组织,巩固了人民政权,为土改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运动中农协会员发展到400万人,自卫队发展到45万人,全区减退果实以谷计约3亿公斤,仅退押即达黄谷5亿斤。为避免挥霍浪费减退果实,胡耀邦提出“农村工作的一切步骤,均须与生产密切结合”,号召把一切胜利果实投入生产。据巴中、射洪、中江、南充22个村的统计,共买回耕牛2032头、猪11051只、农具37940件、肥料149858挑、油饼532505斤、种子61367斤、其他用具1818件、家禽1366只、兴修水利121处,为春耕准备了条件。胡耀邦总结道:“减租退押反恶霸是必经的,不可跳跃的阶段,胜利地全面结束减租退押反恶霸是进入土改的先决条件,什么地方减租退押搞得好些,什么地方的土改就会更顺利些。”③《川北政报》,1951年第2期,第4页。央、西南局的土改政策基础之上结合川北实际作出的决策。早在1950年6月,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就指示少数民族的土改绝不可性急,《土改法》亦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邓小平也指示,少数民族地区不搞减租、不搞土改,但有迫切要求的还应该进行。④《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第201页。因此,胡耀邦在《决定》中提出,除平武、北川两县藏族聚居地外,争取于本年度基本完成土改工作。个别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将依据自觉自愿的原则,土改推迟到1952年实行。

此外,胡耀邦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交通闭塞、文化落后的现状,专门制定特殊政策,帮助当地人民发展经济,如《平武藏族工作计划》(草案)规定:设立平武县藏族自治区委员会,并建立各级自治机构,自治委员会下仍恢复部落、土司、头人等名目,废除保甲制度;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发展农业生产;兴办教育事业,认真办好一所完全小学;移民到藏区;发还枪支;禁种并销毁大烟⑤政协四川省南充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南充市文史资料——胡耀邦与川北区工作回忆》第2辑, 1994年,第31~32页。。胡耀邦两次派出慰问团前往少数民族地区慰问,宣传党的政策,增进了解。上述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团结了少数民族人民,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川北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51年1月,胡耀邦在川北区党委土改工作会上提出“一期两班五步”的做法,强调一期应“集中主要精力作好土改实验”,土改实验“是全面土改的序幕,对以后工作有着示范作用。能够在实验中取得丰富经验,就可以使以后工作进行的更顺利,同时土改是长久之计,不像减租退押工作搞得不好还可以重新来过,因此实验工作只许作好,不许作坏”。一期分两班,“先集中干部在重点搞上十来天再分散开来”。步骤上,“首先全面动员,通过各种会议

三、川北土改的实施

1950年12月,胡耀邦根据全区农村革命秩序基本确立,农村干部大批成长,农民群众思想觉悟有很大提高以及要求分配土地的具体情况,作出《关于1951年争取基本完成全区土地改革的决定》,部署了全区土改工作。在土改的实施过程中,胡耀邦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提出平武、北川等藏、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土改可以推迟进行。这是在贯彻党中宣传政策,使全体人民都心中有数,然后划好阶级成分,进行没收、征收、分配果实,最后庆祝胜利进行总结,给农民以生产发家教育”。“这些步骤不可机械分开”,完成任务总的标准是:“要弄踏实、妥帖,避免粗糙、夹生、吃回头草;要进一步发动群众,避免和平土改;要严守政策,避免混乱;要密切结合生产,避免浪费与破坏”。①《川北政报》1951年第2期,第5页。为保证运动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2月他提出,全区土改“分为三期,春耕以前集中力量在六县四区一市地区进行实验;六月以后再约二十县左右的大部地区全面展开,其余少数边缘县份在秋后进行”。“各县应即组织土地改革委员会,专责主持这一工作”。②《川北政报》1951年第3期,第29页。

1951年3月中旬,川北区土改试点工作在巴中县恩阳乡展开③郑仲兵编《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50页。。胡耀邦专程到恩阳乡召开工作团小组长以上干部会议,指导土改工作。3 月18日,胡耀邦亲自颁布《川北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正式拉开三期土改大幕。一期自1951年2月至4月,在岳池、南充、遂宁、三台、阆中,南部的七个区,巴中、江油、达县、广元各一个区及南充市郊展开。涉及人口460 万,占全区28.7%,耕地580万亩,占全区24%。二期自1951年6月至9月,含达县、巴中、江油、广元、武胜、营山、蓬安、仪陇、西充、蓬溪、安岳、潼南、中江、射洪、南部。人口760万,占全区47.5%,耕地1112万亩,占全区45.2%。三期自1951年11月至1952年4月,含宣汉、平昌、开江、万源、南江、通江、剑阁、苍溪、旺苍、昭化、青川、平武、北川、盐亭、乐至、巴中1个区,人口380万,占全区23.8%,耕地750万亩,占全区30.8%。三期土改后,除少数民族聚居的63个寨,约1.3万多人的地区尚未进行土改外,全区36个县(市)的土改即告完成。④中共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川北区历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50页。每期土改又分五步展开。

第一,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培训骨干,整顿组织。1950年6月,胡耀邦指出,土改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对各阶层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首先,应有系统地发动农民群众,普遍建立与健全农民协会和农民代表大会;其次,训练足够的懂得政策与做法的干部,完成必要的调查研究与典型实验;再次,团结一切赞成土地改革的开明士绅,以便土改有步骤、有秩序、有领导地进行。⑤《川北政报》1950年第1期,第3页。

他强调“要有深刻的政策准备”,必须将《土地改革法》《西南区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等法规反复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政策和广大人民见面,粉碎反革命谣言。在城镇上,要召集工人、市民、工商界、文教界及其代表人物,向他们详细说明解释政策。在农村中,应召集全体居民(包括地主在内),反复讲解讨论政策。⑥《川北政报》1951年第4期,第13页。他指出,干部是领导力量,但只有干部,便是“裸体跳舞”⑦《川北政报》1950年第4期,第19页。,要迅速发展与壮大农民协会;认真地培养农民积极分子;积极而慎重地建设农民自卫武装⑧《川北政报》1950年第9期,第15页。。土改“必须依靠农民经过农协、农代会来进行”,但农协的组织要严格纠正形式主义和关门主义的偏向,妥善地加以调整,只有坚定地依靠贫雇农,并坚固地团结中农,才能把土改工作做得扎实⑨《川北政报》1951年第3期,第29页。。胡耀邦特别强调必须依靠贫雇农,他认为“依靠和发动贫雇农是土改斗争的关键”;“群众、特别是贫雇农,真正发动起来了,地主阶级真正打倒了,是土改好坏的标准”。⑩《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50页。

胡耀邦指示各级政府务必要将土改落到实处,要有专人负责并成立土改工作队。1951年1月6日,胡耀邦主持川北区党委召开土改工作会议,成立川北土改工作总团,亲自兼任总团长,(11)《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49页。负责全区土改工作。各级政府成立工作队,县由区党委常委或地委书记亲自坐镇,区由县委书记或县长负责,乡由区干部领导,一期土改就抽调了1.2万余名干部参加。他还指示采取扩干会形式训练干部,如西充县培训了2200多名农民干部。他指导各区乡召开各界人民、农民、妇女、青年代表会议,广泛地宣传动员交代政策,并组织各机关、团体、学校及工商界展开学习。同时,各区乡大量翻印党中央、中共西南局和行署的土改法令条例,仅一期土改就印发5个土改文件5万份,平均每百人1份,土改队还以张贴布告、标语、口号,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使政策深入群众。各地还普遍召开区乡贫雇农大会、农代会和农民大会、中农会、富农和小土地出租者会、工商联合会、妇女会等,向群众讲解土改为了谁、保存富农经济、保护工商业、照顾原耕、公平负担等政策;召集地主训话,宣讲政策,警告其要老实守法;使政策和各阶层见面,通过“吐苦水”、“挖穷根”、“算剥削账”,进行“谁养活谁”和“土地回老家”的教育,深入发动了贫雇农,夯实了土改的群众基础。

第二,划分阶级,明确界限。从划成分关系到明确敌我界限,弄清团结谁、打击谁的是非问题。阶级成分划准确了可以团结农村90%以上的人,组成反封建统一战线,土改就可顺利完成;划错了会形成政策、阵营混乱,影响人心,增加土改阻力。

从老解放区的土改经验来看,划成分失误主要出在富农这一环节上。邓小平指出,“土改的关键是政策问题,政策的关键是富农问题”,①《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第134页。并确定富农不动,孤立地主,保护中农的划分标准。根据邓小平的指示,胡耀邦于1950年8月颁布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对富农从是否占有土地、占有多少、如何使用;是否从事主要劳动;剥削时间长短、剥削量高低等三方面作出了明确界定。这些标准厘清了富农与地主、富裕中农的界限,避免了混乱。此外,胡耀邦专门强调土改“要划对阶级成分,这是保证土改正确的前提”②《川北政报》1951年第2期,第5页。。同时制定出“划分成分,分清界限,团结朋友,孤立敌人”的方针,要求必须严肃、务必正确。“特别是对小土地出租者、富农与中农,要实事求是,”③《川北政报》1951年第11期,第18页。“反对以任何藉口降级或升级,阶级成分划错了的,应坚决予以纠正”④《川北政报》1951年第3期,第29页。。值得注意的是,胡耀邦号召“群众性的评定阶级成分”,以保证划分成分的公正性。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川北区土改经过“讲阶级、评阶级、通过阶级、批准阶级”,采取“自报公议、出榜公布、本人到场、允许申辩、最后定案”的方式,先划地主,后划富农,再划农民内部,结合斗争,既划准了阶级,又发动了群众。

第三,没收征收,制裁不法。没收征收,是废除封建剥削制度,消灭地主阶级经济基础,贯彻执行土改法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没收过程中,胡耀邦对地主和富农区别对待。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多余的房屋,自然是没收的重点。对于富农,胡耀邦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共西南局的指示,制定出不动富农的政策。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提出要保存富农经济,邓小平也强调富农不动,在战略上孤立地主可以保护中农,富农在一定时期对解决商品、粮食问题有好处⑤《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第134页。。在1950年6月的《川北区当前施政方针》中,胡耀邦明确提出“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1951年5月第二次土改会议上,他再次指出,“坚决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封建,保护资本,发展生产的总路线,是检查一切土改工作的最高标准”,同时政治上要教育贫雇农,团结中农,保存富农经济,保护工商业⑥《川北政报》1951年第11期,第17页。。

川北土改在实际执行中,各地积极贯彻保存富农经济、保护中农、保护工商业、照顾小土地出租等一系列政策,仅征收了半地主式富农的出租土地,对富农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均未变动,被征收的土地仅占该阶层土地总数的37%,土改后富农、中农及小土地出租人均占有土地均超过了总平均数。地主用于运输业、手工业、作坊和经营畜牧以贩卖为目的之牲畜,及其家畜;地主所有轧花机、弹花机、纺纱机、织布机及其他副业的手工业生产工具;地主在农村场镇之直接经营工商业或出租与工商业者的房屋;地主在城市场镇及农村所经营的一切工商业,其用于工商业经营之房屋建筑及其占有的地基,以及资金、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商品等,也均未没收。上述政策的实施,无不有利于川北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针对土改中部分地主为躲避斗争锋芒,分散、隐瞒财产,毁坏农具、房屋,浪费粮食,砍伐树木,饿杀耕畜等破坏土改的违法行为,胡耀邦指出,“不能丝毫忽视反动分子和不法地主的破坏和反抗”①《川北政报》1951年第3期,第29页。。1951年2月,他发出《严厉制裁不法地主》的命令,要求对一切不法地主的破坏,务必予以彻底追究,对所分散、变卖、转移或毁坏的应予没收之财物与拖赖未予偿清之押金,必须坚决追回或令其赔偿。继续顽抗者,应依据《西南区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送交人民法庭,坚决从重治罪。他强调,惩办不法地主,务须坚决贯彻,不许动摇,但在饬令赔罚时,一定要有界限、有范围,区别封建与非封建、守法与违法、违法之轻重、低头与顽抗等不同情况,做到合理合法、名正言顺。“吊打乱扣,是自乱步骤,自乱阵营的错误做法,是严重地违反政策,脱离群众的伪劣作风”,必须严禁②《川北政报》1950年第3期,第42页。。上述举措不仅给违法地主以沉重打击,而且稳定了人心,避免了社会恐慌。

为有领导、有秩序地展开群众性没收征收,各地在农协基础上,成立没收征收委员会,分设登记、搬运、保管、检查等组,并定出纪律。定时召开没收大会,由地主自报土地、财产,群众核对;对狡赖者,当场揭发斗争;顽抗者送人民法庭惩办;对富农、工商业者、小土地出租者采取谈判说服方式进行征收,做到界限分明,有条不紊。征没与反违法斗争的有机结合,彻底打垮了地主阶级,极大地改善了贫雇农的经济状况,为发展生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查实田亩,分配土地。分配土地是土改政策的落脚点,做好了能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增强团结,否则就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引发矛盾。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提出要在原耕基础上用抽补调整的方法来分配土地。据此,胡耀邦指出,要严格遵照土改法,适当照顾原耕者,坚决做到公平合理,绝不可打乱平分。③《川北政报》1951年第2期,第5页。为确保分配公平合理,他拟定了细致的方案:

“辖区较小居民较集中之小乡,以乡为单位分配,辖区较大,人口较多之大乡,以乡为范围计划调剂,以一村或数村为单位分配,地广人稀之边缘山地,以村为单位分配。

分配土地前应将全乡(村)人口、土地确实调查登记,经评议抽丈查实土地数量,评好质量,然后分配。

分配土地应先求得分地户每人应分土地之平均数,在原耕基础上按照标准,将所没收征收之土地,肥瘦搭配,照顾耕作方便公平合理予以分配。

生产资料的分配,依据所没收征收的生产资料之多寡及农民对各项生产资料缺少程度,从生产出发,按缺多者多补,缺少者少补,不缺者不补的原则适当填补分配。

分配应首先分给雇农、贫农,并照顾无地少地之中农。对一般地主,应依法给予与农民同等的一份。”④《川北政报》1951年第6期,第1~6页。

实践中,各地组织了乡(村)分配委员会,土地经自报公议,互相审查,最后出榜公布,插标定案。生产资料按“填坑补缺、照顾需要、有利生产”的原则分配。始终强调“干部大公无私,群众团结互让,富村照顾穷村,达到有利生产”,群众对结果均表示满意。

第五,土改复查,填发土地证。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干部短缺等原因,导致土改发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遗留问题,因此复查是土改不可逾越的阶段。胡耀邦提出,“坚决而正确地贯彻政策法令;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打倒地主阶级;公平合理分配果实,有利生产”是衡量完成土改任务的四个标准。

根据指示,复查集中力量突击落后村,清查有无漏网反革命分子,斗倒继续作恶的不法地主,纯洁与加强农村组织,处理尚未处理的山林,分配没有分配的果实,改正颠倒划错的成分,适当调整乡区,按中央《关于填发土地房屋所有证》及行署《补充规定》的要求,颁发土地房屋所有证。同时,订立爱国公约,掀起大规模群众性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

四、川北土改与胡耀邦的执政风格

1952年4月,历时一年的川北土地改革运动完成,占全区总耕地39.4%的土地被没收征收;占全区农村人口56%的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和一部分生产资料①《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57页。。土改彻底消灭了川北的封建生产关系,砸碎了禁锢农民的封建枷锁,翻身农民迸发出极大的生产热情,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

第一,消灭了封建生产关系。川北土改前地主人均占有土地6.5亩,富农3.5亩,小土地出租者3.31亩,中农1.54亩,贫农0.59 亩,雇农0.18亩。土改后,地主人均占有量降至1.2亩,富农下降为2.18亩,中农上升为1.68亩,贫农翻倍至1.25亩,雇农达到1.5 亩,②《川北区三十五个县土地改革运动前后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变化总表》,四川省档案馆案卷,建北05-46。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第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土改共征没土地964万亩,没收房屋218.6万余间、多余粮食折谷8412万余斤、耕牛9万余头、农具261万余件。土改后,农民获得了住房、耕牛、农具,并分得违法地主的赔罚果实,生活得到改善,生产积极性高涨。1951年全区粮食生产比上年增加6%;棉花收获42万担,远超原定29万担的计划,修建堰塘36000余口,造林3000万株,猪牛增加110多万头。③《川北政报》1951年第19期,第58页。

第三,巩固了人民政权。土改实现了国民党未曾实现的许诺,确立和提高了共产党的威信。农民对党的忠诚,生动体现为给抗美援朝以丰厚的人力、物力、财力回报。全区共捐款4567373万元(合现行人民币4567373元),超额25%,捐献战斗机27架。广大农民的政治、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4万多青年农民踊跃参加志愿军,奔赴抗美援朝前线④《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57页。。出征朝鲜的川北籍战士,有70余名获得祖国功臣光荣称号,涌现出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革命英烈。

川北土改能在短期内取得巨大胜利,与胡耀邦的正确领导密不可分。中共西南局评价到:“你区土改发展正常,甚慰。你们的各项处置均属妥当。”⑤《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57页。邓小平称赞胡耀邦“有主见,不盲从”⑥《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58页。。可以说,这六字既是对胡耀邦土改工作的肯定,又是对其在川北两年半主政工作中形成的实事求是、勤政为民之执政风格的高度概括。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认真学习上级政策,坚决贯彻上级指示。建国初期的土改与以往的土改相比较,一个很大不同在于中央各项政策制定得比较明确、完善,有力地指导了各地的土改运动。如在划分阶级问题上,在1933年毛泽东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几个问题的决定》基础上,制定了明晰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对农村各阶层的属性及定性方法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在土改具体实践上,制定了《土地改革法》,为土改各环节在操作层面上提供了行动指南;在配套政策上,相继颁布了《农民协会组织通则》,明确了土改执行机构的组织原则、方式方法及权力范畴,《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则保障了土改各项政策法令的实施;在重点问题上,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作了详细的论述。以上政令的颁布与实施确保了土改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展。

在土改过程中,胡耀邦不仅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共西南局的各项政策,而且注意加强对全区干部的培训,要求所有参加土改的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土改政策和实施办法,保持政策的严肃性,防止可能发生的偏向。1950年6月2日,他在《川北日报》发文《不看报纸就不懂政策,不懂政策就不能把事情办好》,批评一些干部不读报,凭经验办事的错误思想。10月19日,他再次发布《关于干部必须阅读报纸和研究上级指示的决定》,指出干部因不看报纸和不研究上级指示而把事情做坏就成了品质问题,就成了党性不纯的严重表现。针对部分干部轻视政府政策法令的情况,他强调,“政府”两个字不能忽略,正因为我们党掌握领导权,因此干部熟悉政府公布的政策法令的意义就更大①《中国共产党川北区历史》,第262页。。胡耀邦在实践中总结出只知党政而不懂行政的干部是不可能把地方治理好的道理,深刻地把握住了党与政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复杂关系。在土改实施中,胡耀邦重视干部对政策的学习和掌握。1951年3月,他集中土改干部数万名学习土改政策,向全体土改工作队员强调:“在学好土改总路线总方针和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将土改的目的、任务、步骤、方法、依靠谁、团结谁,具体切实地传达给群众,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②《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第50页。。正是胡耀邦以身作则地带头示范,使得川北土改干部熟知各项政令,很好地贯彻了上级指示,在对待富农、工商业和反违法等敏感问题上始终没有犯过严重错误。

第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由于各地政治经济形势和历史人文环境不同,土改实践势必会受地方因素影响,因此执行上级政策必须结合本地实际。胡耀邦从川北历史和现状出发,依据中央指示,决定川北应在清反减退的基础上实施土改,以求稳扎稳打,并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川北实际的政策,如《川北区关于实施西南区减租暂行条例的若干补充规定》《川北区退押实施办法》《川北区外籍地主减租退押办法》《川北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党中央及西南局的政令,拟定了细致的操作程序。这些法令的颁布实施,确保了运动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地展开。

胡耀邦始终坚定地奉行实事求是原则,这使他的工作得到了党内外人士的一致认可。1950年5月13日,在川北区民主人士座谈会上,代表们对1949年公粮重不重,有没有畸轻畸重现象不敢明讲。胡耀邦则自担责任说, “(任务)川北是略重了些”,“地主是重了些,哪有地主负担50%的”,“确实有不少畸轻畸重现象,重的不减要出乱子”。这种坦诚的自我批评,感动了代表们。蹇幼樵先生夸赞,“胡主任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只有共产党才有啊!”③《胡耀邦在川北》,绵阳市内部资料图书,第34页。胡耀邦还提出,要组织、欢迎开明士绅、工商、文教、宗教、自由职业者下乡参观土改,我们有缺点,可以向他们主动说明,让他们看到土改中的优点。由于各地民主人士的积极参与,使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可以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减缓了土改的阻力,避免了运动或“左”或右的错误,使之更加公开透明。

第三,明确干部纪律,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胡耀邦深知,土改“是一个极其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和主观力量足以实地掌握运动的领导时,才能真正彻底完成,而不致发生大的偏差”。他要求干部恪守《土改中的八项纪律》,警惕和防止官僚主义与命令主义,每一地区的每一步骤都必须做得非常踏实,严防单纯完成任务观点,简单粗糙,急于求成。④《川北政报》1951年第2期,第1~2页。

胡耀邦坚决反对乱斗乱杀,指出“不杀不行,多杀不利”,“可以不杀,以不杀为有利,可以不杀而杀对我们没利”,“在政策上必须十分谨慎地区分反革命分子与一般坏分子和违法分子”。“对历史上虽有罪恶,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出力立功的,要保护过关”⑤杨宗贤:《胡耀邦在川北指导我们办案》,《炎黄春秋》2006年第9期。。他提出成立土改调解委员会,统一处理城乡工商业者兼地主在土改中的问题,对其中无恶霸行为者不斗,无违法行为者不罚,违法者能多赔的多赔、不能多赔的少赔、一时不能全赔的可分期赔偿。

同时,胡耀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正确对待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和民主人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力量,为川北建设服务。在“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中,他保护了龙杰三、余子云、尹子勤等大批民主人士,并拨出1亿元资助其过关。赵济刚曾感慨道,“要不是胡书记正确执行政策,我们早就身赴泉台了。”①《胡耀邦在川北》,第160页。显而易见,从当时和长远看,上述措施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正因为川北没有滥杀无辜,所以群众后来评说四川4个行署的工作时,公认川北是最平和的。

第四,高瞻远瞩统筹工作,坚决恢复发展生产。胡耀邦工作思路清晰简洁,但又高瞻远瞩,既没有孤立地看待各项工作,也没有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把它们看做相互联系的整体,最终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恢复和发展生产。他强调,土改必须结合生产,不可单打一,并在《关于大力领导春耕生产的十项命令》中指出,各级领导必须树立坚强的生产观点,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春耕生产来进行②《川北政报》1951年第6期,第16页。。

他立足现实,先后筹划成立了各级农林、建设科,组建了农业生产委员会,建立了农情报告制度,加强各级政府有计划地领导生产;拟定了《农业生产奖励暂行办法》《植棉奖励办法》《植棉保证赔偿办法》等政策,鼓励发展农副业,倡导因地制宜地广泛种植棉花、油桐等经济作物;强调贷款的目的是恢复农业生产,要使贷款成为推动农业生产的助推剂,还主张以良种顶交公粮,推广稻、麦、杂粮良种,从资金、技术上扶持了生产。

胡耀邦又从长远考虑,指出川北经济出路在于加强地方工业建设,但是主要方向和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农业上。他提出了“大量发展棉麻,大力提高粮食生产,大规模地植树造林,大量发展牲畜”的基本方针,强调“用整个经济工作的计划性来领导农业的向前发展”,避免盲目,要求“认真解决农产品的运销问题,有计划地发展预购政策等”③《川北政报》1951年第15期,第1~6页。。从此,川北掀起了“人人植树、村村挖塘、家家喂猪、户户生产”的热潮,推动了农业大发展。

在从战争转向建设的伟大变局中,胡耀邦在川北施政舞台上,实现了“由马上到马下”的转变。初临川北,他曾忧虑:“耀邦以不满五尺之躯来到川北,其将有利于川北人民乎?”④黄天祥:《胡耀邦在川北》,《百年潮》2001年第2期。事实证明,在他的领导下川北土改顺利推进并胜利结束,使川北政权、经济、文化建设都在土改的基础上实现了大跨越。更为可贵的是,胡耀邦在川北的地方工作经历铸就的实事求是、勤政为民的执政风格,为他后来主政中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作者 王安平,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韩亮,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朱华,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 四川南充 637002)

(责任编辑 薛 承)

Hu Yaobang and the Land Reform in Northern Sichuan

WangAnping,Han Liang&Zhu Hua

K825.3;D232

A

1003-3815(2010)-01-097-11

* 本文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胡耀邦主政川北研究》(NCET-07-070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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