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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
——以陈云的党风廉政建设观为视角

2010-02-15王家云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党风陈云党风廉政

王家云

(淮阴师范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
——以陈云的党风廉政建设观为视角

王家云

(淮阴师范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并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二代领导核心中重要成员的陈云,他在参与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党风廉政建设观,正是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历史经验的最好总结。其基本点是:未雨绸缪,强化忧患意识;重视教育,构筑思想防线;干部带头,给全党示范;依靠组织,依靠人民群众;坚持法治,加大惩处力度;规范制度,严格责任制。研究这些经验,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体现党的先进性,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历史经验;陈云;党风廉政建设观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且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视角看,陈云在参与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所形成的党风廉政建设观,正是对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历史经验的最好总结。研究陈云党风廉政建设观所体现出来的历史经验,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体现党的先进性,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未雨绸缪,强化忧患意识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之一,就是始终对党内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保持高度的警觉,未雨绸缪,不断强化全党的忧患意识,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成为执政党之初,陈云即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特有的敏锐的洞察力意识到,革命高潮时我们接收了大批新党员,我们既要肯定他们追求真理的一面,但是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他们之中的许多人还带着浓厚的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和习惯,这就需要引起我们极大的注意,加强对新党员的思想意识的教育。”[1](P27)之后,他进一步指出:“党掌握了政权以后,犯了错误会更直接更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党员违反了纪律,特别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1](P100)因此,对党内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必须引起足够的警觉,决不可以掉以轻心。

新中国建立后党在全国执政的头几年,党内一度出现了陈云所预料到的骄傲自满、官僚主义、腐化堕落等现象。对此,陈云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原来想,革命已经胜利,似乎可以不出张国焘之类人物了。现在看来,恰恰相反,革命胜利了的国家,更容易出。”究其原因在于,“从前瑞金、延安时,想腐化也很难,现在腐化很容易。”“在胜利了的国家里头,有电影,有照片,开会时热烈鼓掌,阅兵时可威风啦。火车站欢迎的时候,送鲜花,夹道欢呼。物质享受是很具备的,很可以腐化。”因此,“我们对于执政以后党内的状况是不能盲目乐观的。”[1](P213)显然,中国共产党对此认识是非常清醒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陈云既充分肯定改革开放的方向是正确的,又同时告诫全党对腐朽思想和作风的侵入要“有清醒的认识,高度的警惕”,一些腐朽思想“正在严重地腐蚀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1](P300-301)他进一步分析指出:“党在全国执政前和执政后的情况有很大不同”。过去作为党员有杀头的危险,谈不上物质享受。而“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里了,党员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自己谋私利。”鉴于此,“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以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 ”[1](P286-287)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他早在1980年即率先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1](P248)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一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中国共产党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并产生了深远的警醒作用,促进了全党的共识。邓小平在稍后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不懈地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2](P358-359)陈云的这一论断,不仅写进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而且以后的每一次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及党建工作的重要决定,都无一例外地依此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作深刻的阐述,旨在不断强化全党的忧患意识,从而增强投身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确保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不断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实践表明,忧患旨在自警,能否对党内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的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对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有足够的认识,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

总结这一历史经验,就是全党始终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始终从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进而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重视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之二,就是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立足于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构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

陈云认为,从严治党除了对极少数党员给予党纪处分,而对绝大多数党员应着眼于日常的思想教育。他说:“民主革命时期,我们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才使党始终有战斗力,使革命取得了胜利。 ”[1](P297)显然,坚持思想教育,是克敌制胜的法宝,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成功经验。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更是如此。1984年10月,陈云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书面发言中针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消极现象指出:“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个问题,不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这些现象有可能泛滥成灾,败坏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3](P338)1985 年 3 月,他在同中纪委负责同志谈纪委工作时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1](P291)同年6月,他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书面发言中再次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执政党要有好的党风。而好的党风的形成,就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

就教育的内容而言,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党纪教育,等等。其主要内容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旨在教育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从教育的过程看,从最早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到1941年《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及延安整风运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开始的“两个务必”教育、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整风整党,再到新时期《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为期三年的整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教育,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贯串于党的发展全过程,着力打造坚实的党性党风党纪屏障,不断增强共产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而使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坚强的领导核心。

实践证明,教育旨在教化,只有坚持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为基本内容的思想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防患于未然,永葆先进性。重视思想教育,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总结这一历史经验,就是要始终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力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营造浓郁的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不断提升共产党员的思想境界、精神追求、党性观念及职业操守,进而永葆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三、干部带头,给全党示范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之三,就是党的领导干部始终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包括带头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给全党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的榜样。

早在1939年5月,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文章里即谈到共产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意义,他说:“群众常常根据我们党员的行动来测量我们的党,所以党员无论在何时何地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给非党群众一种好的影响,使他们更加信仰我党,更加敬重我党。”所以,“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1](P47)党员应该成为群众的模范,而党的领导干部应该成为全体党员的模范,凡要求党员做到的,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给全党以示范。

1985年9月,陈云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谈到整顿党的作风时则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重视。要真正身体力行,作出榜样。 ”[1](P296)为此,这一年 12 月中旬以来,中共中央书记处连续听取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端正党风、纠正不正之风的情况汇报,并就端正党风问题作出决定,要求中央党政机关和北京市委机关作出表率,多办实事,半年至一年抓出成效,为全党风气的好转造成有利的形势。对此,陈云更加明确地指出:“中央要求,在北京的党、政、军机关,要在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中做表率。我建议,做表率首先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各位同志做起”。他还针对有些人自己有车,还向下属单位要新的高级车这一现象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别人(或单位)送的和个人调换的汽车(行政机关配备的不算),不论是谁,一律退回,坐原来配备的车。他讲:“在这件事上,得罪点人,比不管而让群众在下面骂我们要好。”[1](P303)

事实上,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党的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能够严以律己,发挥表率作用。其中,不仅有全党公认、世人称颂的勤政廉政楷模周恩来,就陈云本人而言,也是清正廉洁、两袖清风,有口皆碑。他“不居功、不自恃”,“不收礼、不吃请”,对家人实行“三不准”,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的回忆中比比皆是。比如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作为党中央五大书记之一的他,始终要求有关部门在待遇上、宣传上不要把自己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并列。实行工资制时有关部门给五大书记都定为一级,他主动把自己改降为二级。1949年他奉命进京后,一直住在中南海外的东城区北长街原71号。这是一处老房子,年久失修,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房子也出现裂缝。有关部门出于安全考虑,提出大修。他认为这会脱离群众,如果为了防震,搞点钢架支撑一下就可以了。周恩来的卫士长成元功还回忆,按国家规定,北京每年11月15日气候转冷后方可以烧暖气,而有一年冬天北京出现了强寒流,陈云因坚守这一规定不让烧暖气,结果感冒发烧了。周恩来总理获悉后立即驱车前往探视,见陈云正裹着被子、披着大衣在批阅文件。[4](P180-181)

党的领导干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还表现在教育好自己的子女。针对领导干部子女可能自视为功臣子弟高人一等、甚至利用特殊身份谋取私利的现象,陈云与党的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样,极为重视干部子女的教育,防止以权谋私。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的1949年6月,陈云在给家乡老战友子女陈恺悌的信中以“父兄的责任”,叮嘱他“千万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乡人面前有什么架子或者有越轨违法行动,这是决不允许的。你们必须记得共产党人在国家法律面前是与老百姓平等的,而且是守法的模范。”况且,“我与你父亲既不是功臣,你们更不是功臣子弟。这一点你们要切记切记”。“你们必须安分守纪,束身自爱,丝毫不得有违法行。 ”[1](P210)

“每逢佳节倍思亲”,为了关爱革命烈士子女,陈云在1983年2月13日把瞿秋白、蔡和森、罗亦农、赵士炎、张太雷、郭亮和刘伯坚等革命烈士子女请到家里共度春节。其间,他在深情缅怀革命烈士的功绩之后,特别勉励革命烈士子女:“应该像自己的父辈那样,处处从党的利益出发,为了维护党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 ”[1](P280)

针对改革开放后一度出现的干部子女利用特殊身份经商的现象,中纪委做出了《中央纪委关于不许领导干部的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建议》,建议规定凡地师、司局级以上干部的子女及配偶,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已经参加的必须全部退出。陈云在这个《建议》上批示:“这件事,应由中央像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那样,作出明确的决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话,发展下去,党的肌体、党群关系必将受到损害,有所好转的党风也会受到影响,改革也难以顺利进行。应退出的干部子女的范围,是否可以再大一点,请再考虑一下。”[5](P543)之后,根据陈云的建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85年5月23日发出《关于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立即对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同年9月,他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再次号召:“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 ”[1](P296)

陈云要求领导干部这样做,他自己首先带头。“文化大革命”中,他自己的子女和其他领导干部的子女一样响应党中央号召到农村插队。他的女儿陈伟华在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后,从农村考进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国家人事部工作。考虑到教学一线教师紧缺,她在陈云的鼓励下毅然放弃了国家机关的工作岗位,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当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直至退休。她女儿弃政从教的事迹成为当时教育界的美谈,产生广泛而又深刻的社会影响。

实践证明,带头旨在示范,且力量是巨大的。党的领导干部能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对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影响极大。

总结这一历史经验,就是要求党的领导干部都像周恩来、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始终廉洁自律,不仅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及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而且要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与配偶、身边工作人员,给全党全民以示范,进而增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

四、依靠组织,依靠人民群众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之四,就是始终坚持既依靠组织,又依靠人民群众,努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既有序进行,又有效进行。

早在1956年11月,陈云在谈到改进商业工作时就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观点,即要讲政治,努力克服单纯的业务观点。“所谓单纯的业务观点,就是不依靠广大群众和当地党委。”他说:“党的八大开会时有一位同志提出,工人代表大会可以撤销厂长、经理。我看这个意见有道理。监察工作固然重要,但光靠监察工作不行,必须让群众都能讲话,都有积极性。”“有六万万人天天看着,他们提出批评,暴露我们工作中的毛病,有什么不好? ”“对革命事业大有好处。 ”[3](P31-33)1957 年1月,他在商业部党组会议上谈到商业工作中群众观点时进一步指出:“我们在工作中,不仅要依靠组织,更主要的是要依靠群众。应该成为我们的一个口号。”[3](P46)这一观点具有普遍意义,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而言,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也是为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经验。

就依靠组织而言,旨在强调各级党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性。首先,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自身建设,应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陈云在谈到纪律工作时即明确表示:“各级纪委应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之下,始终围绕搞好党风这个中心任务,作艰苦的努力。”其次,党委要肩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陈云在谈到纠正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时指出:“各级党委只有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精神文明建设;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严肃党纪、政纪,党风才能根本好转。”[1](P302)再次,党委要保证正确的方向。他说,要使全党明白,“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在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时候,如果不同时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就可能偏离正确的方向。”[1](P293)总之,没有党委的统一领导,没有党委的积极性,党风廉政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

就依靠人民群众而言,旨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首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质是为了人民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人民群众是不正之风及腐败的最大受害者。只有每个党员,每个党组“诚恳虚心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1](P111)听取他们的意见,切实改进作风、消除腐败现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支持、拥护,进而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使我们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力量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具有反对不正之风及腐败的巨大热情。陈云认为,“要使我们党的工作前进一步,问题的根本,在于开展群众工作”。“充分发动群众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关键。”[1](P74)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是难以取得实效的。

再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法是坚持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具有无穷的智慧。陈云认为:“共产党要领导群众,就必须首先向群众学习。‘三个臭皮匠,凑成个诸葛亮’。 离开群众,世上是没有什么诸葛亮的”。[1](P83)所以,党风廉政建设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不断创新监督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实效。

在依靠组织、依靠人民群众的问题上,我们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教训。大凡坚持“两个依靠”,调动“两个积极性”,那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都是卓有成效的。相反,割裂了“两个依靠”,就适得其反,最典型的莫过于“文化大革命”的“群众运动”。当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也要防止矫枉过正。我们不再主张党风廉政建设搞群众运动,但决不等于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不要群众的参与。陈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光靠监督机关不够,光靠少数领导干部也不够,“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动广大群众和干部对我们的工作提意见。”[1](P222)事实上,检察机关目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80%来自群众的举报。[6]显然,只有人民群众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力军的时候,党风廉政建设才会有实效。

实践证明,监督侧重于制约。监督要取得实效,既要坚持依靠组织、更要依靠人民群众,努力发挥组织与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这是关键。

总结这一历史经验,就是要始终坚持 “两个依靠”,发挥“两个积极性”,坚持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健全群众举报制度,积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达权,进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监督的广泛性、有效性。

五、坚持法治,加大惩处力度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之五,就是始终坚持在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大惩处力度,努力发挥纪律、法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警戒与威慑作用。

早在1940年3月,陈云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的讲话专门谈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问题。他认为“全党严守党纪是革命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只有严格执行党纪,才能“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保障党的组织的统一。”[1](P109)党在执政之前要严格执行党纪,党在执政之后同样要严格执行党纪。1984年10月,为了切实解决端正党风和搞好改革的关系,中纪委常委会提出了一份《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陈云在这个报告上针对“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的说法,作了如下的重要批语:“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 ‘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 ”[1](P251)

为此,陈云在谈到纪委的工作原则时指出:“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的工作是:无论是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各级纪委必须按此原则办理,否则就是失职”。“不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党风、社会风气无法根本好转。 ”[1](P301)简而言之,不严肃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是搞不好的。

1982年5月,陈云将中纪委报送的题为《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一份简报批给中央领导同志,并指出:“对于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杀几个,判刑几个,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几位政治局常委看到陈云的这个批示后都表示赞同。邓小平还在陈云批语中“并且登报”前面加上了“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八个字。[7](P1721)之后,中共中央书记处立即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作出部署。中纪委还先后派出154名司局级干部分赴全国各地,直接参与有关大案要案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到1983年4月底,全国揭露并立案审查各类经济犯罪共计19万2千多件,涉及党员7万1千多件,在已结案的13万1千多件中,依法判刑近3万人,被开除出党的有8500多人。[8]

几年之后,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总结坚持法治、狠狠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时指出:“这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严重的经济罪犯、刑事罪犯,总要依法杀一些。”“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多杀几个,这才能真正表现我们的决心。”陈云接着说:“杀一儆百。杀一些可以挽救一大批干部。”[9](P152-153)

实践表明,厉行法治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惩处侧重于警戒,只有严格依法惩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各类违纪违法活动,才能够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以儆效尤。

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这一历史经验,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从严治党,始终保持纠正不正之风的常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决不让违纪违法活动有可乘之机,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进而加大腐败的代价,减少腐败的机会,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公信力,坚定全党乃至全民对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念。

六、规范制度,严格责任制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之六,就是始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实行党风廉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规范的保障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既有制度保障、领导保障,又有机制保障。

早在1954年2月,陈云在谈到党的团结的可靠保证时指出,除了要提高革命警惕,提高革命嗅觉,千万不要“伤风”,还得“再加上一条,我们要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那党就有保证了。靠别的,我看都靠不住。 ”[10](P233)对于党的团结如此,对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如此。

1979年1月,陈云在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1](P242)1985 年 9 月,他在谈到争取党风根本好转的问题时进一步指出:“有些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事,违法乱纪的事,如果仅是某一个人的错误行为,那是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哪个单位、哪个地区的歪风邪气大量存在,而又长期未得到纠正,那就显然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同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领导有关。”因此,“对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他列举了当时影响较大的海南岛汽车案、晋江地区的假药案,说明有的是熟视无睹,有的甚至是袒护、包庇、支持,“如果不追究那里党委的责任,就丧失了党的立场。 ”[1](P301-302)综上所述,陈云认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切实规范制度,严格责任制。

首先是着眼于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他不仅重申完善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度、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党的纪检工作制度,还亲自主持和起草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支持和指导形成党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等一系列重大的党规党法。这些党规党法,使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制度规范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为维护党的纪律、转变党的作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是严格执行党规党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除了要增强全体共产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还要增强党的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执行党规党法的严肃性,“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1](P279)上世纪 80 年代初时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中,在对原化工部副部长杨义邦的处理上,有关部门最初顾虑重重,只给杨义邦严重警告处分。陈云坚持“我看没有必要怕那些负责同志躺倒不干。要讲党性,不怕躺倒,就让他躺倒吧。 ”[7](P1725)最后按照有关规定,中纪委决定给予杨义邦留党察看2年和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国院务决定撤销杨义邦的化工部副部长职务。

再次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如前所述,陈云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纪委的责任,要追究有关单位、有关地区党委与纪委的责任,实际上提出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设想。依据这个设想,1998年11月中共中央正式公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制度上明确了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强调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实践证明,制度旨在规范,是否能够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是否能够真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是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的保证。

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就是要始终坚持制度建设当先,确保制度设计的严密性、制度执行的严肃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彻底性,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的权威性,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的执行力、公信力、保障力,进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能,真正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与先进性水平。

[1]陈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陈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陈云故居暨青浦革命历史纪念馆.走近陈云——口述历史馆藏资料辑录[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5]陈云文集:第3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6]控告检察:始终紧扣人民群众实际需求[N].检察日报,2009-09-15(1).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8]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工作的报告[N].人民日报,1983-07-27(1).

[9]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陈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 缪开金]

The History Experience of CPC Building an Honest and Clean Government——From Chen Yun’s Concept of the Honest and Clean Government

WANG Jia-yu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Huaian,Jiangsu 223001,China)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CPC has always attached import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n honest and clean party and has accumulated rich experiences.As an important member of the key leaders of CPC’s first and second generation,Chen Yun formed his concept of building the honest and clean government through his participation in the practice of building an honest and clean government,which is the best summary of the past experiences:Taking precautions before it is too late and Strengthening the awareness of unexpected development;emphasizing on education and building an ideological defense;Cadres taking the lead and being the party model;Relying on organization and the masses;.Upholding the rule of law and increasing punishment;Normalizing systems and accountability.To research these experiences is necessary for further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the clean government and consolidating the party’s ruling status and reflecting the party’s advanced nature.

the construction of an honest and clean CPC;history experience;Chen Yun;the concept of the honest and clean government

D26

A

1674-0955(2010)06-0075-07

2010-09-15

王家云(1949-),男,江苏涟水人,淮阴师范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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