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发展的国际动向
2010-02-15陈柳钦
陈柳钦
(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天津 300191)
低碳经济发展的国际动向
陈柳钦
(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天津 300191)
进入21世纪后,低碳经济作为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经济模式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本文主要概述了低碳经济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动向,以及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低碳经济;国际动向;可持续发展
前言
低碳经济即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首先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业已被确认为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引起了全球气候变暖,反过来又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就成为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的客观需要。其次,过多过滥、粗放式地使用资源,单位产值能耗与资源耗量过高,资源枯竭进一步加深。从世界能源储量看,化石能源还可以开采利用较长时间。如在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和开采强度下,煤炭可以用200多年,石油可以用40多年;而海水中的氢能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未来资源。发达国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放在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技术开发上,正是出于对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考虑。研究开发第三代核电技术、节能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氢能技术等,已成为发达国家加大投入的领域。
1 英国低碳经济先行
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英国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进入新世纪之后,又成为全球低碳经济的积极倡导者和先行者。该白皮书从英国对进口能源高度依赖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国有义务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实际需要出发,着眼于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英国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英国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具体包括:
(1)到 2050 年将英国 CO2的排放量削减 60%,2020年的削减目标被确定为 26%~32%;
(2)保持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促进国内外竞争性市场的形成,协助提高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率并提高劳动生产率;
(4)确保每个家庭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充分的能源服务。
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按照该法律,英国政府必须致力于发展低碳经济,到2050年达到减排80%的目标。2008年年12月1日,根据英国《气候变化法》创建的英国气候变化委员会正式成为法定委员会,负责就英国的碳预算水平、实现碳预算的政策措施等向政府提供独立的咨询和建议。委员会于当天提交了其第一份相关报告——《创建低碳经济——英国温室气体减排路线图》。报告详细阐述了英国2050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原则、方式和路径,提出了一个涵盖2008-2022年三个五年期碳预算的未来减排路线图。
2009年4月,布朗政府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并在与低碳经济相关的产业上追加了104亿英镑的投资,英国也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公布“碳预算”的国家。财政大臣阿利斯泰尔•达林在公布财政预算的同时,也宣布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碳预算”。而要完成这项特殊的预算,低碳的绿色能源推广是重要一环。根据计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要占15%,其中30%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相应温室气体排放要降低20%,石油需求降低7%。新能源推广是完成任务的关键,而风能利用是英国新能源利用中的一大重点。英国还推行“政府投资、企业运作”的模式,促进商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占领低碳产业的技术制高点。同时,运用多种手段引导人们向低碳生活方式转变。
2009年7月15日,英国发布了《英国低碳转换计划》、《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标志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政府预算框架内特别设立碳排放管理规划的国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大力发展新能源。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要占15%的份额。
(2)推广新的节能生活方式。在住房方面,英国政府拨款32亿英镑用于住房的节能改造,对那些主动在房屋中安装清洁能源设备的家庭进行补偿,预计将有700万个家庭因此受益。在交通方面,新生产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在2007年基础上平均降低40%。
(3)向全球推广低碳经济的新模式。
同时,英国政府还积极支持绿色制造业,研发新的绿色技术,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向低碳产业倾斜,确保英国在碳捕获、清洁煤等新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目前,英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体企业、公共部门和居民为主体的互动体系,从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政策建设到国民认知姿态等诸多方面,都处在世界领先位置。
2 低碳经济或为欧盟就业出路
2007年3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欧盟战略能源技术计划,其目的在于促进新的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达成欧盟确定的气候变化目标,从而带动欧盟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转型。根据该计划,欧盟承诺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的消耗量减少20%,将生物燃料在交通能耗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到10%。此外,欧盟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 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如果其他的主要国家采取相似行动则将目标提高至30%,到2050年希望减排60%至80%。2007年10 月7日,欧盟委员会建议欧盟在未来10年内增加500亿欧元发展低碳技术,根据这项立法建议,欧盟发展低碳技术的年资金投入将从目前的30亿欧元增加到80亿欧元。
2008年12月,欧盟最终就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达成一致,形成了欧盟的低碳经济政策框架。批准的一揽子计划包括欧盟排放权交易机制修正案、欧盟成员国配套措施任务分配的决定、碳捕获和储存的法律框架、可再生能源指令、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法规和燃料质量指令等6项内容。
欧盟委员会2009年11月17日发表公报,对欧洲议会当天通过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表示欢迎,认为该计划将帮助欧盟向低碳经济发展,增强欧盟的能源安全。欧盟委员会指出,欧盟议会通过的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已经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规,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法律上承诺大幅度强制减排的地区,欧盟将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欧盟委员会2009年11月23日发表的一份《2009年度欧洲就业报告》显示,当前的经济危机给欧盟劳动力市场造成了沉重打击,欧盟多年来扩大就业的努力面临付诸东流的危险。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欧盟正将发展低碳经济视为解决就业难题的一个契机。气候变化及应对政策对于就业是利好因素,特别是对于能源供应、农业、渔业、旅游和建筑业。报告预计,到2020年,欧盟经济因向低碳经济转型将新增280万个工作岗位,虽然低碳经济也将使现有的一些工作岗位丧失,但净增工作岗位有望达到40万个。欧盟国家一个新的阶层——“绿领”即将产生。他们从事的将是环保材料生产、碳足迹测量、环保评估等工作。
研究表明,欧盟仅再生能源行业的就业人数就可以在2020年达到280万,是2005年的两倍。尽管随着再生能源的兴起,传统能源行业的就业将面临萎缩,但两项比较,再生能源行业仍可创造近40万个就业机会。可见,“绿色低碳经济”给欧盟带来的不仅是维持欧盟在环保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竞争力,更可以大大缓解失业带来的巨大社会压力,保持欧盟“发展模式”的生命力。
3 美国拟立法将巨资投入低碳经济
2007年7月11日,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奥巴马政府上台不久也推出新能源战略,望其成为美国走出经济低谷、维护其世界经济“领头羊”地位的重要战略选择。
2009年1月,奥巴马宣布了“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以发展新能源作为投资重点,计划投入1500亿美元,用3年时间使美国新能源产量增加1倍,到2012年将新能源发电占总能源发电的比例提高到10%,2025年,将这一比例增至25%。2009年2月15日,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 Reinvestment Act),投资总额达到7870亿美元,到2012年,保证美国人所用电能的10%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这个比率将达到25%,联邦政府将投资900亿美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2009年3月31日,由美国众议院能源委员会向国会提出了《2009年美国绿色能源与安全保障法案》(The 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 of 2009)。该法案由绿色能源、能源效率、温室气体减排、向低碳经济转型等4个部分组成。法案规定美国202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相当于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7%,与国家发改委宣布的中国哥本哈根气候谈判立场要求发达国家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40%有相当距离),到2050年减少83%。法案在“向低碳经济转型”领域的主要内容有:确保美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绿色就业机会和劳动者转型、出口低碳技术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四个方面,该法案构成了美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法律框架。2009年6月2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这是美国第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一揽子方案,不仅设定了美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时间表,还引入温室气体排放权配额与交易机制(CAP & TRADE)。根据这一机制,美国发电、炼油、炼钢等工业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将逐步减少,超额排放需要购买排放权。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权配额与交易机制的基本设计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的内容:
(1)排放总量的控制。对约占温室气体排放量85%的排放源设置了具有法律约束力且逐年下降的总量限额。
(2)配额发放。排放源对其排放的每一吨温室气体都要持有相应数量的排放配额,并可以交易、储存和借贷配额。
(3)稳定配额交易价格的措施。
(4)美国国内和国际抵消量。允许排放抵消量来降低减排成本,设置抵消量从初始每年20亿吨CO2当量逐步减少到8亿吨。
(5)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
(6)治理结构。除美联邦环保署和国务院外,《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还授权美国农业部、美国能源管理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监管。
《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授权美国环保署(EPA)实施“智能道路”(Smart Way)项目改善客运和货运交通。法案鼓励应用智能电网,采取措施减少高峰负荷。开发能够与智能电网互动的家用电器。法案建议利用一系列激励措施和标准鼓励清洁燃料汽车的发展,降低美国对石油的依赖,加强能源安全,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等等。美国之所以这么做,明显是想抓住低碳经济的龙头,使美国成为继IT产业之后世界经济又一场革命的领导者。另外,奥巴马政府联邦预算显著增加了美国环保署的经费。
奥巴马政府认识到全球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希望美国能够走在新能源技术前列,成为最大的清洁能源技术出口国,而不是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奥巴马政府也期待通过这一方式,既能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大批就业岗位,又能为美国的持久繁荣确立更雄厚的新技术优势。
4 日本强化低碳经济旨在实现低碳社会
受地理环境等自然条件制约,全球气候变暖对日本的影响远大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面对气候变暖可能给本国农业、渔业、环境和国民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日本各届政府一直在宣传推广节能减排计划,主导建设低碳社会。
早在1979年,日本政府就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法》,并对其进行了多次修订。从1991年至2001年,还先后制定了《关于促进利用再生资源的法律、合理用能及再生资源利用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2010年能源供应和需求的长期展望》等法案。针对低碳社会建设,日本政府提出了非常详细的目标,即将温室气体减排中期目标定为2020年与2005年相比减少15%,长期目标定为2050年比现阶段减少60%~80%;2020年要使70%以上的新建住宅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发电量提高到目前水平的10倍,到2030年要提高到目前水平的40倍。
2007年6月,日本内阁会议制定的《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中指出:为了克服地球变暖等环境危机,实现可持续社会的目标,需要综合推进低碳社会、循环型社会和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建设。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地球环境分会对建设低碳社会进行的讨论提出了以下三个基本理念:
(1)实现最低限度的碳排放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社会体系,树立走出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这种传统社会模式的意识,充分考虑节能、低碳能源的利用和推进循环经济, 以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式来实现最低限度的碳排放。
(2)实现富足而简朴的生活。即鼓励人们从一直以来以发达国家为中心形成的通过大量消费来寻求生活富足感的社会中挣脱出来。
(3)实现与自然和谐共存。在确保二氧化碳的吸收源、应对不可避免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保护森林、海洋等丰富多样的自然环境资源,使其可再生,推动包括地区社会生物质利用在内的“自然调和型技术”的使用。
2008年3月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凉爽地球能源技术创新计划”。该计划制定了到2050年的日本能源创新技术发展路线图,明确了21项重点发展的创新技术,即:高效天然气火力发电、高效燃煤发电技术、二氧化碳的捕捉和封存技术、新型太阳能发电、先进的核能发电技术、超导高效输送电技术、先进道路交通系统、燃料电池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生物质能替代燃料、革新型材料和生产技术加工技术、革新型制铁工艺、节能型住宅建筑、新一代高效照明、固定式燃料电池、超高效热力泵、节能式信息设备系统、电子电力技术、氢的生成和储运技术等。
2008年7月26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明确阐述了日本实现低碳社会的目标以及为此所需要作出的各种努力,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
(1)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日本建立了多层次的节能监督管理体系。
(2)政府利用财税政策加以引导。为促进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日本政府出台了特别折旧制度、补助金制度、特别会计制度等多项财税优惠措施加以引导,鼓励企业开发节能技术、使用节能设备。“低碳社会行动计划”还提出,从2009年起将就碳捕获与埋存技术开始大规模验证实验,争取2020年前使这些技术实用化。为了推动能源和环境技术发展,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限制措施。比如日本《建筑循环利用法》规定,改建房屋时有义务循环利用所有建筑材料,使得日本由此发明了世界先进的混凝土再利用技术。二是提供补助金。日本政府正在探讨恢复对家庭购买太阳能发电设备提供补助的制度,降低对中小企业购买太阳能发电设备提供补助的门槛。另外,日本2008年已开始向购买清洁柴油车的企业和个人支付补助金,以推动这种环保车辆的普及。
2009年4月,日本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该草案将使日本环境领域的市场规模从2006年的70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86.8日元)增加到2020年的120万亿日元,相关就业岗位也将大大增加。其目的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这份政策草案除要求采取环境、能源措施刺激经济外,还提出了实现低碳社会、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等中长期方针,其主要内容涉及社会资本、消费、投资、技术革新等方面。此外,政策草案还提议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和征收环境税等。日本期望通过“低碳革命”和“引领世界二氧化碳低排放革命”来“建设健康长寿社会”并“发挥日本魅力”。
5 联合国组织呼吁发展低碳经济
早在1992年,15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签订了第一份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性条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公约》)。《公约》于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1997年,《公约》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举行的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上,又签订了《京都议定书》,对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都特别强调,发达国家应该严格履行减排目标,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排。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清洁技术,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而其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尤为引人瞩目。
2005年2月16日,由联合国气候大会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
(1)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
(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CO2的数量。
(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2007年2月至11月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陆续发布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从不同方面就全球气候变化的事实、原因、预估、影响、适应和减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该报告为解决气候问题上长期争论的三个基本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结论。其一,气候变暖的现象确实是在发生,按照现在的趋势到21世纪末地球温度有可能上升摄氏1度到6度;其二,地球变热的主要原因与以二氧化碳为主的六种温室气体(GHG)的持续排放有关;其三,温室气体的持续排放,来源于过去100多年来工业革命的化石能源消耗,因此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就是大幅度降低化石能源的消耗。报告指出,如以等于或高于当前的速率持续排放温室气体,会导致全球进一步变暖,并引发21世纪全球气候系统的许多变化,从而对全球人类的基本生活元素—水的获得、粮食生产、健康和环境产生巨大影响。
2007年12月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12月15日正式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确认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其核心就是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重点解决减缓、适应、技术、资金问题。同时,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40%。“巴厘岛路线图”为全球进一步迈向低碳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巴厘岛路线图”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历史中的一座新里程碑。
2009年11月30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新报告表明,与利用煤炭和石油发电的1100亿美元投资相比,2008年全球绿色能源发电的投资首次超过传统能源,达到了1400亿美元。低碳经济中的最重要领域—绿色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等)发展的状况表明,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它已开始对各国经济结构、投资和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2009年12月7日-18日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15),经过长达13天的艰难谈判,12月19日,COP15以决定附加文件方式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下称《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各方同意“全球增温应低于2摄氏度”。协议同时承诺,发达国家到2012年对发展中国家的短期资金援助为每年300亿美元,并在2020年前每年投入1000亿美元的长期援助资金。遗憾的是,因为有5个国家对《协议》投了反对票,因此《协议》不属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所有缔约方的共识,也未能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内的文件,《协议》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会场外,更多世界各国的人们却在这次坎坷而令人失望的峰会中达成了共识:通过减排遏制全球变暖就是在拯救地球,就是在维护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6 低碳经济:中国在行动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也已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践行者。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不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在客观上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我国先后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三个大的纲领性文件。前者明确提出把解决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放在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位置,把“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研究”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列入国家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并加强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技术的研发。后者指出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推进技术创新,走“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而《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新增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容,指出要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及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等。
2007年9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短短的一篇讲话中有四句话讲到了“碳”:“发展低碳经济,发展低碳能源技术,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增加碳回归。” 并建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共同促进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增长,减缓气候变化。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理念和决心。
2008年4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和重点企业,并落实为政绩和业绩的考核指标。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国家意志。
2008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又在G8峰会、日本“暖春之旅”及国内会议等多种重要场合提倡和肯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2008年10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详细阐明了气候变化与中国国情、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和目标、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体制机制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原则立场和多种积极措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性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在2008年新增的4万亿元人民币刺激经济投资计划中,共有58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生态工程、调整结构、技术改造等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项目,其中直接用于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资金达2100亿元,用于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资金达3700亿元。
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这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议指出,必须以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精神,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根据自身能力做好应对工作, 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中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议提出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等,并要求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09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胡锦涛指出,今后,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三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四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这一个非常强的政治信号。从政府的角度来讲,中国将致力于采取各类面对气候挑战的措施。
2009年是中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但为了保护地球气候和环境,中国正在以最积极、认真的行动,向世界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国家的风范。在2009年12月7日-18日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中国没有被纳入强制减排计划中,但中国政府仍然对外宣布了将在2020年将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45%的目标,表明配合国际社会承担大国社会责任的决心。
中国走低碳经济的道路,既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全球气候环境合作的要求。中国应该积极应对低碳经济,建立与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鼓励低碳发展的国际国内政策、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中国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沿着低碳经济的道路和平崛起,将为人类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全新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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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Tendency on Development of A Low Carbon Economy
CHEN Liu-qin
X321
A
1006-5377(2010)06-0030-06
陈柳钦(1969—),男,湖南邵东县人,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教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和城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