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
2010-02-15陈国康
陈国康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北京100711)
建立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
陈国康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北京100711)
建立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推进钢铁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详细论述建立该体系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并提出建议。
钢铁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建议
为了推进钢铁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指标表述钢铁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水平,并通过科学分类,对量化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引导、促进钢铁企业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缩短走向循环经济型企业的进程。关于建立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1 建立体系的基本原则
1.1 科学合理
以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科学设计体系结构、合理选取体系指标,力求全面、客观、动态地反映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状况,有利于引导、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向节约高效、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型企业发展。
1.2 系统规范
整个体系应该系统设计,简单精炼,逻辑清晰,各指标之间具有层次性和不重复性。以现有的统计核算体系为基础,在计算依据的选取、计算口径的规定等方面都应符合统计规范。
1.3 广泛可比
既要包含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政府部门提出的任务指标,以便与政府要求的内容相比,又要包含一些社会通用指标,以便与不同行业的企业比较,还要包含一些具有钢铁行业特色的指标,以便与国内外同行企业进行综合比较,甚至细化到工序的比较。
1.4 可操作性强
充分考虑数据取得和指标量化的难易程度,尽量利用、开发统计部门和资源管理部门现有的统计资料,使计算所需数据比较容易获得和可靠;指标计算方法明确、简单,能满足计算机处理数据的要求。
2 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由于钢铁工业循环经济的主要物质循环是铁元素、能源、水、固体废弃物及废酸废油4类物质的循环利用,因此,钢铁工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应重点反映铁元素、能源、水和其他废弃物这4类物质的循环利用情况。钢铁生产主要有两种流程:一是以矿石为主要原料,由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组成,采用焦炉、高炉及转炉等设备为主的长流程;另一种是以废钢为原料,采用电炉为主的短流程。显然长、短流程的生产工序与工艺不同。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考虑到长流程生产企业与短流程生产企业生产工序和工艺过程的不同,自然将根据这两类企业各自的实际生产特点,分别设置反映这4类物质循环利用情况的各项评价指标,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在企业微观层面上循环经济主要体现为资源、能源的减量化和综合回收利用,因此,体系应着重反映这4类物质的消耗和回收再利用情况以及最终废弃物排放情况。
2.1 长流程钢铁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
主要用于对长流程企业在铁元素、能源、水和其他废弃物的消耗、再利用以及最终排放情况的评价,共4类36个指标。
2.1.1 反映铁元素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1.1.1 烧结金属收得率
即烧结矿含铁量与实耗烧结原料含铁量之比,反映了铁元素在烧结工序的投入产出情况。
2.1.1.2 炼铁金属收得率
即合格生铁含铁量与实耗入炉原料含铁量之比,反映了铁元素在高炉炼铁工序的投入产出情况。
2.1.1.3 转炉炼钢钢铁料消耗
即入炉钢铁料量与转炉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铁元素在转炉炼钢工序的投入产出情况。
2.1.1.4 锭坯至材综合成材率
即钢材合格产出量与耗用钢锭和连铸坯量之比,反映了企业整个钢材生产过程中钢锭钢坯原料的投入产出情况。
2.1.1.5 含铁尘泥综合利用率
即含铁尘泥利用总量与含铁尘泥产生总量之比,反映了企业在钢铁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烧结尘泥、高炉尘泥、转炉尘泥、电炉尘泥、轧钢氧化铁皮等含铁尘泥的回收利用情况。
2.1.1.6 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
即冶炼废渣利用总量与冶炼废渣产生总量之比,反映了企业在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炉渣、转炉钢渣、铁合金炉渣等冶炼炉渣的回收利用情况。
2.1.1.7 自产废钢利用率
即自产废钢利用量与废钢产生总量之比,反映了企业在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的利用情况。
2.1.2 反映能源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1.2.1 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即钢铁企业生产中自耗能源量与钢铁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了创造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总量。耗能量不包括非钢铁生产耗能和生活耗能量。国务院规定指标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建议逐步取代“吨钢综合能耗”。
2.1.2.2 吨钢综合能耗
即钢铁企业生产中自耗能源量与粗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产出每吨粗钢,钢铁企业生产所消耗的能源总量。由于产品只是粗钢生产工序的产出量,而耗能是企业与钢铁有关的所有工序的耗能量,与企业生产构成关系密切,因此该指标不宜于企业间直接对比。在节能“十一五”规划中为“吨钢综合能耗”、“吨钢可比能耗”。
2.1.2.3 吨钢可比能耗
即钢铁企业生产中自耗的可比能源消耗量与粗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产出每吨粗钢,在前后工序能力配套生产的假设情况下,从烧结到最终产品生产所消耗的能源总量。
2.1.2.4 烧结工序单位能耗
即烧结工序净耗能量与烧结矿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烧结工序生产每吨烧结矿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1.2.5 球团工序单位能耗
即球团工序净耗能量与球团矿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球团工序生产每吨球团矿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1.2.6 炼焦工序单位能耗
即炼焦工序净耗能量与焦炭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炼焦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焦炭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1.2.7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
即炼铁工序净耗能量与生铁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炼铁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生铁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1.2.8 转炉炼钢工序单位能耗
即转炉炼钢工序净耗能量与转炉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转炉炼钢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粗钢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1.2.9 钢加工工序单位能耗
即钢加工工序净耗能量与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钢加工工序生产每吨合格钢加工产品(钢材)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1.2.10 可燃气体综合利用率
即可燃气体利用总量与可燃气体产生总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铁合金炉煤气等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2.1.2.11 焦炉煤气利用率
即焦炉煤气利用量与焦炉煤气产生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的回收利用情况。
2.1.2.12 高炉煤气利用率
即高炉煤气利用量与高炉煤气产生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炉煤气的回收利用情况。
2.1.2.13 转炉煤气利用率
即转炉煤气利用量与转炉煤气产生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转炉煤气的回收利用情况。
2.1.2.14 全焦率(成焦率)
即焦炭合格产出量与入炉煤总量之比,反映了煤在炼焦工序的投入产出情况。
2.1.2.15 吨铁炉顶余压发电量
即高炉炉顶煤气余压发电量与生铁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高炉生产每吨合格生铁利用炉顶余压所发电量。
2.1.2.16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外排量
即废气外排总量与钢铁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了创造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外排的废气量。
2.1.3 反映水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1.3.1 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新水量
即钢铁企业在生产中消耗的新水量与钢铁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了创造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新水量。国务院规定指标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
2.1.3.2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即重复用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情况。包括循环使用和串级使用,但不包括生活用水量。国务院规定为“水的重复利用率”。
2.1.3.3 吨钢耗新水量
即厂区新水耗用量与粗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生产每吨合格粗钢,钢铁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所消耗的新水量。
2.1.3.4 烧结工序单位耗新水量
即烧结工序新水耗用量与烧结矿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烧结工序生产每吨烧结矿所消耗的新水量。
2.1.3.5 炼焦工序单位耗新水量
即炼焦工序新水耗用量与焦炭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炼焦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焦炭所消耗的新水量。
2.1.3.6 炼铁工序单位耗新水量
即炼铁工序新水耗用量与生铁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炼铁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生铁所消耗的新水量。
2.1.3.7 转炉炼钢工序单位耗新水量
即转炉炼钢工序新水耗用量与转炉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转炉炼钢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粗钢所消耗的新水量。
2.1.3.8 钢加工工序单位耗新水量
即钢加工工序新水耗用量与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钢加工工序生产每吨合格钢加工产品(钢材)所消耗的新水量。
2.1.3.9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外排量
即废水外排总量与钢铁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了创造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外排的废水量。
2.1.4 反映其他废弃物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1.4.1 万元工业增加值最终废渣量
即最终废渣量与钢铁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了创造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外排的废渣总量。
2.1.4.2 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
即达到排放标准的因子数与应考核的因子数之比,反映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污染治理、“三废”利用的综合情况。
2.1.4.3 铬渣利用率
即铬渣利用量与铬渣产生量之比,反映了除铁合金炉的含铬冶炼渣之外的各种含铬废渣(如含铬废水处理所产生的含铬污泥等)的利用情况。
2.1.4.4 废酸处理率
即废酸处理量与废酸产生量之比,反映了硫酸、盐酸等废酸的处理再生情况。
2.2 短流程钢铁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
主要用于对短流程企业在铁元素、能源、水和其他废弃物的消耗、再利用以及最终排放情况的评价,共4类23个指标。
2.2.1 反映铁元素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2.1.1 电炉炼钢钢铁料消耗
即入炉钢铁料量与电炉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铁元素在电炉炼钢工序的投入产出情况。
2.2.1.2 电炉炼钢废钢铁消耗
即入炉废钢铁量与电炉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电炉炼钢过程中废钢铁利用消耗情况。
2.2.1.3 锭坯至材综合成材率
同2.1.1.4。
2.2.1.4 含铁尘泥综合利用率
即含铁尘泥利用总量与含铁尘泥产生总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电炉尘泥、轧钢氧化铁皮等含铁尘泥的回收利用情况。
2.2.1.5 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
即冶炼废渣利用总量与冶炼废渣产生总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炉钢渣、铁合金炉渣等冶炼炉渣的回收利用情况。
2.2.1.6 自产废钢利用率
同2.1.1.7。
2.2.2 反映能源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2.2.1 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同2.1.2.1。
2.2.2.2 吨钢综合能耗
同2.1.2.2。
2.2.2.3 吨钢可比能耗
即钢铁企业在生产中自耗的可比能源消耗量与粗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产出每吨粗钢,在前后工序能力配套生产的假设情况下,从炼钢到最终产品生产所消耗的能源总量。
2.2.2.4 电炉炼钢工序单位能耗
即电炉炼钢工序净耗能量与电炉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电炉炼钢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粗钢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2.2.5 钢加工工序单位能耗
即钢加工工序净耗能量与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钢加工工序生产每吨合格钢加工产品(钢材)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扣除回收利用能源的外供量)。
2.2.2.6 可燃气体综合利用率
即可燃气体利用总量与可燃气体产生总量之比,反映了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铁合金炉煤气等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2.2.2.7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外排量
即废气外排总量与钢铁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了创造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外排的废弃量。
2.2.3 反映水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2.3.1 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新水量
同2.1.3.1。
2.2.3.2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同2.1.3.2。
2.2.3.3 吨钢耗新水量
同2.1.3.3。
2.2.3.4 电炉炼钢工序单位耗新水量
即电炉炼钢工序新水耗用量与转炉钢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电炉炼钢工序生产每吨合格粗钢所消耗的新水量。
2.2.3.5 钢加工工序单位耗新水量
即钢加工工序新水耗用量与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之比,反映了钢加工工序生产每吨合格钢加工产品(钢材)所消耗的新水量。
2.2.3.6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外排量
即废水外排总量与钢铁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了创造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外排的废水量。
2.2.4 反映其他废弃物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
2.2.4.1 万元工业增加值最终废渣量
同2.1.4.1。
2.2.4.2 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
同2.1.4.2。
2.2.4.3 铬渣利用率
同2.1.4.3。
2.2.4.4 废酸处理率
同2.1.4.4。
3 关于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说明
为了便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或不同生产构成的钢铁企业之间进行对比,建议的评价指标体系须与国务院提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等目标指标相对应,除反映铁元素这一钢铁行业特有物质外,又设置了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耗新水量、废气排放量、废水排放量、废渣排放量、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行业特征不强的行业比较级综合性指标。另一方面,为了便于钢铁企业之间横向比较和企业内部纵向比较,还设置了含铁尘泥综合利用率、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量等企业比较级综合性指标,但这类指标的高低与各企业的生产构成关系很大,企业之间的可比性相对较差。为了便于企业之间进行更具体的对比分析、寻找差距、明确改进方向,专门设置了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钢加工工序的金属收得率、单位能耗、单位耗新水量等工序比较级指标。相关指标具体说明如下。
3.1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指标
由于用价值量表示的工业增加值,可用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或不同生产构成的钢铁企业之间进行对比,也可与国务院提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等目标指标相对应。这类指标的投入与产出的计算范围一致,均为钢铁企业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而且,产出量与资源的回收利用程度紧密相关,能够全面、综合反映资源消耗与资源增值情况,如在产品深加工过程中能源、水等资源消耗的增加与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之间的关系,因此,比较科学合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在努力节约资源的同时,改善产品结构,尽量生产更多高附加值产品。
3.2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废水、废渣外排量及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指标
这类指标也是行业特征不强的指标,可用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或不同生产构成的钢铁企业之间进行对比,而且由于投入与排放的计算范围一致,均为企业钢铁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能够全面、综合反映中间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减量排放与其增加值量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加强废弃物综合开发,努力提高中间废弃物的增值水平。需要说明的是,国际钢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11项指标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为“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仅计算粗钢生产工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评价指标体系中是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外排量,要注意两者是明显的不同,不具可比性。
3.3 废气、废水、废渣综合利用率等指标
这类指标由于与企业生产构成的关联不强,因此可用于不同生产构成的钢铁企业之间对比,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可用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对比。国务院提出的节约目标指标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3.4 吨钢综合能耗、吨钢可比能耗、吨钢耗新水量指标
由于产品是以粗钢为代表,吨钢综合能耗和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母项的产出量只是粗钢生产工序的产出量,而子项的耗用量是企业全部钢铁生产工序的耗用总量,因此,指标的高低与企业的生产构成关系很大,企业之间的可比性很差。即使是同一企业,只要生产构成发生变化,例如增加了钢前的炼铁工序或延伸了钢材深加工工序,指标历史数据的可比性就大大降低。这样看来,理论上不宜于作为对比、评价企业循环经济状况的评价指标。需要指出的是,冶炼工序一直是钢铁企业能耗的主体,历史上一直被广泛用于评价企业能耗、水耗水平,甚至在国家节能规划等重要文件中都以“吨钢综合能耗”作为评价指标,并明确规定了目标值。考虑到这一历史与现状,暂且也列为本体系评价指标,以便与一些规定任务对比、分析。吨钢可比能耗是为了既能用一个指标综合反映企业的能耗水平,又尽可能地弥补吨钢综合能耗不可比的缺陷,将外购烧结矿、生铁等折算出其耗能量参与本企业的能源消耗计算。由于它是一个折算出来的指标,并不是企业真实的能耗水平等原因,可比能耗不可比的呼声日益强烈,但与吨钢综合能耗指标一样,在众多文件规定中还在广泛使用,因此也暂将其列为评价指标之一。
3.5 主要工序金属收得率、单位能耗、单位耗新水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中纳入这类指标,是由于这类指标可细化到工序,从而大大提高了指标可比性,因此有助于企业之间进行更具体的对比分析,寻找差距原因,明确改进方向。
Propose to establish an evaluating indicator system on circular economy development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CHEN Guokang
(Information Statistics Department of China Iron and Steel Association,Beijing 100711,China)
It is conducive for circular economy development of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to establish an evaluating indicator system.This paper demonstrated the basic rule and main content in establishing the evaluating indicator system,and finally raised some suggestions.
iron and steel industry;circular economy;evaluating indicator;system;suggestions
X75
A
1674-0912(2010)09-0011-05
2010-07-14)
陈国康(1965-),男,浙江金华人,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