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滑坡灾害的防治探讨
2010-02-14陈建峰唐益群
陈建峰,唐益群
(1.同济大学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92;2.同济大学地下建筑与工程系,上海 200092)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村和乡镇(简称村镇)的面貌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很多村镇位于山区滑坡灾害的易发区。在我国,每年遭受滑坡灾害的村镇不在少数,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惊人。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已陆续颁布了有关滑坡灾害监测、评估和防治的规范规程,但其适用范围为县(市)级以上的城镇区域。而村镇区域通常住宅居住分散、选址和建造随意、无统一规划、缺少基础设施建设和财力支持,通常不具备防治滑坡等地质灾害的能力。
本文针对村镇特点,提出了村镇滑坡灾害的评估方法,依据滑坡的可能性和灾害等级,将滑坡灾害危险性分为危险性小、危险性中等和危险性大等3级;依据危险性和村镇防治滑坡的能力,将村镇场地划分为不适宜、适宜性差、基本适宜和适宜等4类。
提出了村镇滑坡灾害监测的要求:①对于危险性中等以上的滑坡必须进行监测,对于危险性小的滑坡宜进行监测;②村镇滑坡监测应充分利用二级(乡镇)和三级(村组)群测群防体系,进行滑坡监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③村镇滑坡监测分简易监测和专业监测两种。对于危险性大的滑坡宜按相关的现行规范进行专业监测。有条件的村镇,可视情况进行滑坡的专业监测。无条件的村镇,应做好滑坡的简易监测工作;④滑坡简易监测包括位移简易监测和滑坡破坏宏观前兆监测两种,须视降雨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严密监测,特别留意滑坡变形破坏的一系列宏观前兆,以有足够的时间应对灾害。
探讨防治村镇滑坡灾害的基本思路:
(1)强调村镇选址的首要性。村镇选址应选择适宜和基本适宜的场地,不宜选择适宜性差的场地,严禁选择不适宜的场地;
(2)村镇滑坡灾害的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建在不适宜场地上的村镇应整体搬迁;建在适宜性差场地上的村镇宜进行整体或局部搬迁,或进行滑坡的治理。未搬迁的村镇,应加强滑坡的监测工作,准确地预测预报滑坡灾害的发生。建在基本适宜和适宜场地的村镇,对危险性中等和大的滑坡应进行监测工作,对危险性小的滑坡宜进行监测工作。普及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知识,避免一切导致滑坡灾害发生的人为活动。
(3)村镇滑坡灾害的防治应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危险性中等以上的滑坡可根据现行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对危险性小的滑坡,有条件的村镇可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无条件的村镇,可因地制宜采取经济可行的治理措施,包括采用生态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