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体系的差别与医务社会工作*
2010-02-13郭永松
郭永松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 杭州 310053)
1 中西方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体系比较
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的工作,但与一般的帮助人不同。它是由专业人员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有关社会心理问题的一种专门化的工作,是现代社会发展中充分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的伦理价值理念。当代社会工作所追求的基本伦理价值理念,就是把每一个服务对象都视为社会生活中有尊严的生命个体,每一个个体的存在都有其独特的任何其他个体无法取代的价值。社会工作关于人的尊严和权利这种伦理价值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西方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人的基本权利思想的影响。[1]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别,在构建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体系的内涵、形式和工作取向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
1.1 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及其伦理价值体系
从西方启蒙运动开始之初,思想家们就试图证明,人权是与生俱来的、“天授”的,因此,人权高于国家主权,高于一切,并且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拥有同等的社会权利。洛克认为,每个人生来就拥有平等的权利,这种自然权利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政治权利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保障公共利益而存在的。[2]个人权利是集体权利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个人权利就无所谓社会整体权利。西方启蒙思想家们的这种人权观和平等观,对西方国家社会工作的实践起到了伦理指导作用,同时也为其社会工作的理论发展奠定了基础。
社会人群中总有人需要他人的帮助和社会的支持,这也是社会工作能够存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所以,当代社会工作始终在朝着这样一个目标努力,即通过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社会帮助、救助,改善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使他们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尽可能拥有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平等权利。[3]西方社会在长期的社会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伦理价值观,其基本内容为:①相信任何人都十分重要,都应受到关怀、尊重和帮助;②应使个人有最大的机会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③应协助个人与他人进行互助,共同建立符合他们需要的社会。[3]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还对社会工作者提出以下必须遵循的十项基本伦理原则:①在社会中人是最重要的;②尊重案主,建立与案主相互信任的关系;③赞成发起社会变化以满足社会需要;④赞成把个人的情感、需要与专业关系区分开来;⑤愿意向他人传播知识和技能;⑥尊重和肯定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差异;⑦赞成发展案主的能力、帮助案主自助;⑧有决心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为案主服务;⑨致力于提高社会公正水平,为全体社会成员谋求幸福;⑩追求个人和专业的高标准的行为。[4]
1.2 中国文化与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
中国的社会工作起步很晚,从某种意义上讲,其伦理价值观是舶来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或者说是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仁爱”思想有着某种相同之处。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学说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从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开始,由此推而广之去爱别人、爱物类。佛教的去恶行善,平等慈悲,自利利他,自觉觉他的教义准则及道教遵循生命至上的思想都对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5]中国传统社会一直以注重社会和群体利益为伦理价值取向,其伦理价值观表现出以集体为本的特征,强调"以社会为中心"或"社会取向"。在这种文化体系中,个人永远不是独立的个体,而只是社会的依附品,个人的权利要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当个人权利与社会权利发生冲突时,需要让步和牺牲的永远是个人。正如梁漱溟指出的:“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所有传统的态度总是不承认个体的独立性,总是把人认作‘依存者’……”[6]即中国传统文化过分强调了社会、群体的重要性,崇尚社会本位,而忽略了个人独立存在的重要性及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和价值。此外,我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仁爱”与“爱人”,更多的是依赖人们的道德力量和与此相关的善行,而非制度和机制。虽然目前中国社会仍以“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的主流,但一直缺乏制度法规的保障,“服务”也是非专业化的。近十年来,由于受西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人们对个人权利以及伦理价值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目前,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价值发展取向应当是在社会与个人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即在不危害社会安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个人权利和价值应当得到维护和实现。
2 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在医疗实践中的应用
在社会工作伦理价值的不断发展和实践过程中,随着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对其他职业领域的介入,专门的医务社会工作诞生于 19世纪末的美国,与当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医学伦理价值取向有关。其特点是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加以实践,从社会与心理层面来评估和处理医疗服务过程中病人的社会心理问题,为病人和家属提供非医学专业的帮助,促进医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协助解决医院管理方面的问题;医务社会工作者常常以医疗团队的一分子协助病人及其家属排除医疗过程中的障碍,达到最佳的医疗效果。[7]由此,可以认为,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理念在医疗行业中的实践,也是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在医疗工作中的应用。特别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中存在着医患互不信任、各种利益冲突加剧、病人作为弱势群体需要社会帮助的现实状况,我们完全有必要在借鉴国外医务社会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来体现新的以人为本的生理 -心理 -社会医疗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和开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
2.1 协助和解决病人及其家属的社会心理问题
医务社会工作的基本宗旨就是维护病人的基本权益,帮助解决病人及其家属在诊疗期间发生的社会心理问题,协助和促进医患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也是社会工作伦理价值理念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帮助病人和家属解决诊疗过程中的社会心理问题,通过积极的医患沟通改善医患关系是医务社会工作当前的重点任务,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8]①保障病人的知情同意权,为病人解释病情和提供相关诊疗信息。医务社会工作者要通过深入的沟通,将有关的医疗信息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协助他们积极配合医生拟订治疗计划,开展临床治疗;②关注病人情绪,积极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病人身心方面的病理变化往往会导致病人产生新的心理问题,如不安、沮丧、愤怒、抑郁、焦虑等。医务社会工作者要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帮助病人克服心理障碍,从而促进临床治疗的效果;③积极帮助病人解决家庭与社会问题。由于各种疾病的影响,病人往往需要面对来自家庭关系、职业持续、经济负担等方面的各种压力。特别是对于一般的工薪劳动者,医务社会工作者通过开展相应的专业社会工作,提供社会支持和家庭辅助,协助他们制订职业持续计划等,能够有效地帮助病人延续与家庭和工作单位的关系,并使他们从中获得相应的照顾,包括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在心理上给予安慰等;④入院、出院的安置以及追踪与康复治疗。一方面医务社会工作者要配合医务人员说服并帮助病人克服各种困难而住院,辅导慢性病人或无法再治疗的病人进行院外治疗和社区护理;另一方面对于离开医院的慢性病和传染病人,要协助医务人员做定期的追踪治疗,以免病情恶化或复发,同时协助做好出院病人心理、生理、社会功能的康复,使其重新适应社会生活,走上工作岗位。[8]通过以上这些服务工作,促使病人及其家属与医务人员、医院形成良好的信任关系,促进医患关系的良性发展。
2.2 介入医患纠纷调解,改善医患关系
医务社会工作者作为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并在调解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工作包括:①与医患双方积极沟通,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和现状,针对医患双方心理及情绪处于冲突的状态,帮助病人及其家属稳定情绪,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也要做好医护人员的工作,防止矛盾的激化;②在向医患双方了解事情真相的基础上,对纠纷的性质进行准确判断,然后采取相应的对策。有些问题还需要尽快向医院管理者或者医院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准确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③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医务社会工作者既要保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基本权益,也要保护医护人员的基本权益,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在进行协商解决纠纷时,社会工作者要站在第三方立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协商不成,需要走司法诉讼途径时,医务社会工作者也要给予双方相应的法律咨询与支持。
2.3 协调处理内外关系,提高医务人员人文素养
医务社会工作者由于其专业素质、特定的工作角色和跨科室工作的特点等,能够在协调处理内部关系上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协调科室与科室的关系、医生与护士的关系、医院管理者与业务人员的关系等。在处理医院与社会的关系上,医务社会工作者也能够借助其社会资源和专业能力,通过沟通、协调等手段,加强医院与社会的联系,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尤其在各方利益协调上,医务社会工作者能够从第三方(管理与业务之外)的角度,加以公正评断,寻求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案。医务社会工作者不仅要在临床工作中发挥作用,还要在提升医务人员人文素养方面承担重要使命。在积极开展人文关怀的同时,配合医院开展人文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教育,通过开设讲座、讨论、宣传等形式,帮助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伦理价值观,提升他们的人文素养。同时,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病人权利、医学伦理学热点问题,在处理病人知情权、隐私权、自主决定权、医疗公平与效率、器官捐赠、人工生殖以及安乐死等伦理问题时,要给予医务人员充分的伦理分析与政策咨询,以便为病人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从而适应新医学模式的转变。
2.4 介入社区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支持
医学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体系十分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生活,其服务宗旨就是要促进公民健康与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但这与传统的医疗服务又有着不同的视角与方法,前者重在心理 -社会功能的恢复,即医务社会工作不仅要依靠先进医学技术的发展和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更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对个体和特定群体心理与社会功能的支持,成为现代医疗团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后者重在生理 -心理功能的诊疗和康复。在社区服务中,一方面,医务社会工作者应用社会科学的方法与手段,充分了解影响病人健康的社会、家庭、职业、心理等因素,为医生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健康资料,为医疗服务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料;另一方面,当病人遇到诊疗,医患沟通,对疾病恐惧,对医务人员产生抱怨、愤怒、怀疑、失望等情绪或问题时,单纯的诊疗工作往往难以进行,此时,医务社会工作者以其中间人的角色为病人和家属提供沟通、心理咨询与辅导以及康复服务,为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医务社会工作还能够为社区的老弱病残孕以及精神病人等特定人群提供社会支持和社区卫生服务,把医学人文关怀深入到家庭和社会生活之中。
3 几点思考
3.1 中西方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体系具有互补性
虽然存在着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和由此决定的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取向上的不同,但重视人,重视人的基本权利,强调以人为本,以人道主义作为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体系的核心在中西方社会工作中都是一样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代的社会工作无论是更关注个体,或者是群体,无论是从制度政策层面,还是从操作层面,即便价值取向上有差异,但都体现了人文关怀和社会支持的基本伦理理念。因此,两者从本质上看是一致的,而形式和关注重点的差别还有助于理论和实际工作层面的互补。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发展医务社会工作,不仅要着眼于病人及其家属个体,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还要重视病人这个特定群体,从制度层面、社会机制层面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只有这样,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才能得到真正体现。
3.2 要把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理念与政府的决策工作相结合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基本人权,保护弱势人群等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改进。逐渐认同社会工作,研究和发展社会工作,并在医院、社区等场所开展社会工作,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要把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乐善好施、扶危济贫、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与政府主导的保障社会公平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执政理念和社会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把社会工作作为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有效途径。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工作健康快速地发展。因为在中国,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理念只有融入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中,才有可能利用强大的舆论宣传工具,加强对社会工作意义和作用的宣传,促使社会公众认识和认同;也只有这样的结合,才有可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并通过政府制定的政策和制度,把社会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落实到具体的改革行动。
3.3 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中要体现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政策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笔者以为,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不仅要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更要体现在制度的设计和构建中,要把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体系中关于公平、人人享有、知情同意等理念充分落实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中,即从宏观层面给予充分的体现;另一方面,从医务社会工作的操作层面来看,医务社会工作者在为病人和社区人群提供服务时,常会涉及儿童保护、老人照顾、社会救助以及残障康复等内容,这都需要相关福利制度和法律法规提供支持。此外,医务社会工作在医院和社区的开展也需要专门的政策和法规确定其在医疗卫生行业和社区工作中的地位,明确和规范其岗位编制和准入资格,尤其是医务社会工作的性质和责任更需要有明确的界定,使其无论在医院,还是在社区,都能够很好地履行人道主义帮助人、助人自助的伦理价值使命。
3.4 要用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指导社区医务社会工作实践
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要求现代医务社会工作能为病人、健康人和社会群体提供健康风险的评估、预测服务,疾病的诊疗服务,治疗后期的康复服务以及社区服务、家庭护理、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连续性健康照顾等,这些内容已经超越了传统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通过社会化的工作延伸到了社区和家庭。根据新出台的卫生改革方案,今后社区卫生服务将成为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医疗卫生服务由医院延伸到社区,由医疗转向预防保健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因此,随着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务社会工作也逐步从医院走向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家庭提供全程全面的人性化、社会化的卫生保健服务,其内容包括慢性病防治、特殊人群的照护、健康评价、健康促进、健康教育等社区救助,最终使医学人文关怀、尊重人的健康权利等伦理价值通过在社区的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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