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010-02-13张登峰
张登峰
(卓尼县水务水电局,甘肃 卓尼 747600)
一、前 言
随着人与自然和谐的矛盾日趋突出,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提出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为了推进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富民工程”和“德政工程”建设,卓尼县按照国家水利部和甘肃省水利厅的部署,从2001年着手进行小水电代燃烧料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卓尼县小水电代柴生态工程规划》(2002~2010年)和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经过多方努力,虽然没有正式开展以电代燃料项目,但卓尼县通过利用电气化县建设资金已建成一定规模的小水电项目,并建立了规范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项目效益突显,群众得到实惠。
二、基本情况
卓尼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东北部,介于东径 102°41′ ~ 104°02′,北纬 34°10′ ~ 35°10′之 间, 境 内 海 拔 在 2000 ~4920m,地处青藏高原的边缘,为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属西秦岭古生带褶皱地带,具有高寒阴湿、四季不分明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在3.2℃~ 4.6℃,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80mm。全县总面积为54.2万公顷,其中草原面积33.2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1.35%;森林面积17.1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1.58%;水域面积2993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0.55%;耕地面积1.2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19%。森林面积分布广,是全省主要天然林区和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林区有珍贵的紫果云杉、华山松、落叶松。林区栖息有珍禽异兽,有鸟类153种,哺乳动物77种,其中国家一、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金钱豹、水獭、猞猁、梅花鹿、胡鹫、林麝、黑熊20多种,境内大峪沟旅游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堪称昆虫世界、珍禽乐园。
社会经济状况:全县辖15个乡镇,98个行政村,468个自然村,总人口10.3万人,1.8万户。有藏、汉、土、回、蒙等10个民族,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63%,其中农业人口8.99万人。
全县水电资源概况:洮河干流卓尼县境内有较大支流26条,并且洮河流经卓尼县境内174公里,水资源很丰富,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62.84万kW,技术可开发量50.37万kW(包括九甸峡30万kW),目前已建成小水电站12座,装机容量32.91万kW,占技术可开发量的65.34%;正在开发建设的电站2座,装机8.1万kW,占技术可开发量的16.08%,还有18.58%待开发。“九五”其间卓尼县被列为初级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十五”、“十一五”连续被国家列为电气化建设县。全县已建成35kV变电所5座,变电容量13000kVA,拥有35kV输电线路103km,10(6)kV配电线路1692km,低压配电线路1390km,乡、村、户通电率分别达到100%、99.36%、99.81%。
三、以电代燃料的重要性
洮河流域卓尼县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它不仅是我国的“江河源”,而且是我国重要的“生态源”,其生态环境的好与坏不仅会导致地区水源、水质、水域的变化,严重影响整个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且将对黄河流域地区经济社、生态环境及人民生活带来诸多影响。长期以来,广大农牧民群众却由于生活用能缺乏,大量砍伐林木,采挖秸杆、畜粪、草根用做生活燃料。据有关方面调查统计,天然林区及其附近的居民以烧柴为主,年用柴7300kg/户,自然保护及退牧还草区以烧畜粪为主,平均每户农牧民年烧畜粪8000kg/户,有些地区达15000kg/户。这是造成森林减少,植被破坏,草地肥力减少,草原大面积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植被破坏,造成江河水量的减少,黄河源头1988年至1996年水量减少32.32%,黄河源头的玛多县享有“千湖之县”的美称,据调查,己有50%的湖泊荡然无存。据遥感图片分析,江河源头相当规模的草原从上个世纪 70 ~ 80年代,沙化速率由3.9%增加到20%,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度以上退化草场面积增大,草地退化引发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漠化面积扩大,引发了下游地区旱涝灾害日趋频繁,严重影响到下游地区人民的生存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众所周知,小水电代燃料是巩固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其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农民的烧柴和农村能源,长期有效地保护森林植被和改善生态环境。因此,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的核心就是利用小水电这一可再生能源来替代目前农村正在使用以烧柴为主的生活燃料。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目标
根据国家水利部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水电气[2003]1号文件精神,卓尼县于2003年开始编制并完成了《卓尼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木耳镇为试点项目区,开发云江峡水电站为以电代燃料项目,规划装机2630kW,解决该地区11个村委会,43个自然村的1826户为以电代柴户。
到“十一五”末全县以电代燃户由目前的2240户达到5532户,使电炊户率由12.44%达到30.7%,森林覆盖率由31.28%增加到38%。户均用电量1200kWh,代燃料总用电量608万kWh。到2020年,全县代燃料户数达到1.2万户,占总户数的66%,户均用电量1200kWh,代燃料总用电量1440万kWh。
到“十一五”末全县将新增水电站6座,装机容量44.1万kW。届时卓尼县总装机容量达47万kW,年发电量达17.56亿kWh。到2020年全县将新增洮河干流2座水电站,洮河5大支流水电站12座,装机容量达5.34万kW。届时卓尼全县总装机容量达52.34万kW,年发电量达20.18亿kWh。
根据规划,充分利用卓尼县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实施以电代燃料生态工程,来实现长期解决农民的烧柴和农村能源,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五、效益分析
1.生态效益
规划到“十一五”末以电代柴农户达5532户农户,按一个4口之家的农户烧水、煮饭、取暖,不算秸秆、茅草、树枝,一天要烧干柴20kg,一年要烧干柴7300kg(折合木材9 ~ 14m3),相当于每年毁坏自然林地2667m2。解决一户一年的烧柴,可保障2667m2林木正常的增长蓄积量,即相当于每年封山育林2667m2。按此推算,每年可以少烧柴4038万kg,减少CO2排放量4320万kg,减少SO2排放量40.38万kg,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2.经济效益
卓尼县如果实施小水电代燃料以后,农户都可用上电磁炉、电饭锅,每户每年平均用电量1200kWh,户均年支出代燃料电费272元,较原来烧煤每年1500kg,每千克按0.8元计算,省了928元。
同时,农民每户每年可节约上山砍柴工日50多个,腾出动力积极投入于家庭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及其第三产业,集中精力发展农村经济或外出务工,年增加收入可达4000 ~ 5000元。
到“十一五”末卓尼县代燃料电站年发电量达17.56亿kWh,代燃料用电量608万kWh,按电价0.227元/kWh,余电上网销售收入3.97亿元。
3.社会效益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是充分利用当地水能资源,解决农民燃料和改善农村能源结构,进一步巩固和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建设成果,逐步改善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从而减少和降低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危害数量和程度,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意义和作用重大:一是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据调查,烧柴农户每年需花费2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薪柴采伐,误工误时,以电代柴后,可解决燃料问题,解放了劳动力,可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发展生产和经济创收,从而促进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更好地利用清洁可再生的绿色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有利于人类的健康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三是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转换,随着以电代燃料用户率的提高,将减少居民进山砍柴的时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带动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带动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效果十分明显。四是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的保障措施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是关键。“十五”期间,卓尼县委、县政府把水电资源全面开发作为辐射带动全县经济的着力点来抓,组建成立了水电资源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了“以水兴电、以电兴工、以工强县”的发展思路,制定了《关于卓尼县水电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卓尼发展的优惠政策》,做出了“狠抓水电资源开发,实施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并把“水电资源开发实现新跨越,装机规模及开发率大幅提高”作为县委、县政府主抓的“十项重点工程”和 “十大目标”之一,明确提出了水电开发的奋斗目标,为水电资源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1.一系列规章制度
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管护,全面停止对天然林、植被的采伐。鼓励居民生活用电代替柴燃料。
2.优惠政策
为了使农民代燃料用电得到实惠,让农民用得起、愿意用、喜欢用代燃料电,制定了卓尼县农民代燃料电价在0.227元/kWh以下的优惠政策。
3.保障措施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任务艰巨。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机构,并由发改委、财政、经贸、银行、水利、电力等单位组成,以保证卓尼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顺利实施。
4.筹措方案
采取多方筹资金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离不开国家的扶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通过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自筹资金等建设。
5.电代燃料管理体制
国家投资的资本金由县水利局作为出资人代表,县水利局择优选择生态电站经营者,经营者行使经营权。组建了小水电代燃料户用电管理协会,对生态电站建设、运营实行监督、代燃料户用电保障、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的保护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七、工作建议
1.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项目
全国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已有几年,但卓尼县的小水电生态保护工程还没有列项,近年来通过电气化建设实现了部分代燃料目标,但是还有5个项目区12座小水电站完全具备电代燃料项目条件,需要努力争取以电代燃料项目的列项工作。
2.加大项目投资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国家投入的资金有限,地方自筹困难很大,因此建议在小水电代燃料实施中,国家对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加大投入。
3.保证配套资金
小水电代燃料是一项长期的行为,要维持小水电代燃料的长期性,国家要加大资本金投入力度,特别对西部地区,国家更需出台配套政策,包括银行贷款政策、省级资金配套等,以确保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长期稳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机制,长期发挥生态保护效益。
4.落实优惠政策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绝不能机械地执行国家政策或使用行政命令强制推进。建议国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政策性银行设立专项优惠贷款,延长贷款偿还期;免除或降低小水电代燃料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土地、建安税等政策,以保证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能够持续稳步的发展。
5.简化审批程序
由于水电项目的前期工作环节多,审批程序复杂,常常因为某个环节的缓慢而不能核准,造成各项工作无法开展,影响了建设进度,所以在项目的设计、招标投标、建设管理、核准等实行统一管理,可大大节约建设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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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快农村牧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青海水利信息网,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