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加强医用氧监管工作
2010-02-10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0年4期
为进一步加强医用氧监管工作,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使用监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着手对医疗机构集中供氧系统氧源的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达不到器械标准的,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依法作出处理。要严把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审批关,确保审批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知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涉及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医用氧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详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5/47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