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2010-02-01张成旺
张成旺
(临沂师范学院商学院,山东临沂 276005)
平邑县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张成旺
(临沂师范学院商学院,山东临沂 276005)
生态修复;生态建设;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平邑
采用用地结构、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生活水平、生态意识 5个方面的相关指标,分区对平邑县生态修复工程2002—2006年 4年间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了宏观评价,其结果显示,工程实施给修复区带来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了修复区产业结构优化、农民增收和公众生态意识的提高等全面发展。
生态修复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社会性、系统性的工作,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大举措,工程实施的成败关系到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是生态修复区居民社会经济生活水平改善与提高的关键。衡量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成败的关键指标之一是社会经济效益,社会经济效益是指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对修复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是生态修复工程良好的反馈机制。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既可从总体出发进行宏观评价,也可从农户出发进行微观评价,还可以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评价[1],本研究拟对平邑县生态修复区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宏观评价。
1 项目概况
平邑县地处山东沂蒙山区,水土流失较严重,是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县之一,也是山东省生态修复工程典型试点之一。平邑县生态修复区涉及铜石、地方、郑城 3个乡镇和母子山、麻窝、张里、彭泉、大峪沟 5个小流域,面积共 218 km2[2]。该工程实施的目的在于调动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促进生态自然恢复、增强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活力,实现区域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社会经济效益监测
全面系统地进行社会经济效益监测,是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十分必要、不可缺少的环节。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学术界主流的观点认为社会经济效益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实施产生的财政效益、产业发展效益、就业效益、家庭或个人收入效益、市场效益等,涉及农民收入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社会事业发展等诸多方面[3-5]。
在对生态修复区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动态监测中,因指标过于庞大、零碎,为了便于反映工程实施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测评原则和生态修复工程特点及地区实际,工程监测评价主要从用地结构、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家庭或个人生活水平、生态意识 5个方面考虑选取相关的指标。
按照分流域、分区段,以乡镇为监测单元,采用统计方法进行宏观调查监测。在每个监测的年度期末,按照要求到县级统计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并在修复区内对调查内容进行核实。调查监测的内容主要为财政收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就业、劳动力转移、社会服务体系、森林管护面积、果园和林业年增效益等。
3 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平邑县生态修复区涉及3个乡镇、5个小流域,从土地所属看,5个小流域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所辖,在总体社会经济效益测评中下设郑城、铜石、地方 3个区,其中母子山流域属郑城区,麻窝、张里、彭泉流域属铜石区,大峪沟流域属地方区。
3.1 用地结构效益
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是封山育林、荒山造林、经果林保育。因此,工程实施对修复区用地结构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反映在林地面积变动和耕地面积变动两个方面。据调查,2002—2006年,修复区总体耕地面积约减少 232 hm2,耕地面积比重存在先反弹后下降的态势,从2002年的 45.05%下降到 2006年的44.34%,下降了 0.71百分点(表 1);从分区看,同期地方区、铜石区耕地比重变动轨迹类似于总体,而郑城区却在逐年下降。同期修复区总体林地面积增加到 4 180 hm2,所占比重从 2002年的 7.80%上升到 2006年的 19.17%,上升了 11.37百分点,逐年在增加且增加迅速;3个分区林地面积都在逐年增加,只是郑城区增长的幅度相对小一些。通过调查可知,生态修复工程对林地比重调整十分明显,对耕地比重调整尽管相对缓慢,但作用在不断增大。
3.2 产业发展效益
农村产业结构与用地结构存在密切的相关性,但并非一定是正相关,因为产业结构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据调查,随着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耕地面积呈逐年减少的态势,导致农业产值比重逐年减少,无论是总体还是各分区,都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从总体上看,修复区农业产值比重由 2002年的 65.21%下降到2006年的 60.90%,下降了 4.31百分点,同期林业比重也同样下降,从 2.86%下降至 2.59%,下降幅度为 0.27百分点;从分区看,各区变化态势不尽相同,地方区类似于总体,变化趋势在不断下降,铜石、郑城区则是先上升后下降,总体上仍是减少的趋势。农业产值比重逐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农业用地在逐年减少。由于封禁治理及经果林栽培时间不长,因此必然导致总体上林业产值比重的下降。一些分区的波动变化主要是畜牧业的发展所致。同期的牧业产值比重,无论是修复区总体还是各分区都在逐年增加。从修复区总体上看,牧业产值比重由 2002年的 29.02%上升到 2006年的 35.12%,增加了6.1百分点。导致牧业产值比重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经果林、封禁林建设等给畜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饲草和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支撑所致。总体上看,生态修复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了较明显的作用。
表 1 2002—2006年生态修复区耕地、林地所占比重比较
3.3 劳动力就业效益
由于短期内人口变动较小,在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中,伴随着总的耕地和人均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出现了农村劳动力的分流,这是生态修复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影响的普遍表现。总体上看,修复区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在逐年下降(表 2):2002年比重为 81.26%,到 2006年为74.63%,下降了 6.63百分点;从分区看,地方、铜石两区农业劳动力比重的变动趋势类似于修复区总体的变动趋势,4年间逐年比重在不断减少,而郑城区虽出现波动,但总体上也呈减少趋势,其农业劳动力比重 2002年为 81.27%,到 2006年为79.41%。由此可知,生态修复对该修复区农村劳动力调控的影响符合其影响的普遍表现。
表 2 2002—2006年生态修复区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动力所占比重比较
同期,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对外出劳动力比重的影响,按正常变化会增加外出务工劳动力的比重,然而比较其对农村劳动力比重的影响却无明显的规律,出现此现象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工程建设多为封禁育林、培育经果林等,在发展经果林过程中,随着居民消费层次的不断提升,对果品品质的要求逐年提高,绿色无公害产品就成为时尚,因此发展经果林需要较多的劳动力来经营,使农业劳动力出现了就地转移的现象。农业劳动力就地转移,便于农忙时能够农业、林业两头兼顾,不至于影响经济收入的增加。
3.4 生活水平效益
据几年来对典型农户的调查,可知农民人均总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为农业收入和劳务收入,二者的比重一直占到 95%以上。生态修复引起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外出务工的变动等,必然会导致农民收入的变化。调查显示,生态修复区居民收入属上等水平,从人均纯收入看,近 4年内无论是修复区总体还是分区,居民纯收入都在逐年稳步增长:2002年修复区平均居民纯收入为 2 567元,到 2006年增长为3 626元,4年内增加了 1 059元,增长了 41.25%,增长迅速。3个分区中,地方区增长绝对额最高,为 1 193元;郑城区增长绝对额最低,为 959元,增长率一直较高。生态修复区收入水平、增长幅度远远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由生态修复带来的居民生活水平效益显著。
3.5 生态意识效益
据采用问卷形式进行的调查结果,自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以来,修复区居民的生态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表 3)。2002年工程实施初期,居民生态意识淡薄,三等生态意识层次的人占调查人数的 8.2%,二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56.8%,一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 35.0%;到 2006年,二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 48.7%,一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 51.3%,较高生态素质人的比重提高了8.2百分点。从分区来看,各区居民生态意识存在一定的差异:2006年铜石区二等生态意识层次的人占 56.1%,一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 43.9%;郑城区二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 37.5%,一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 62.5%;地方区二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40.0%,一等生态意识层次的占 60.0%。地方、郑城两区居民整体生态素质高于全区总体状况,郑城区略低于全区总体状况,但无论是总体上还是各分区,居民整体生态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是事实。因此,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居民收入增加的同时,也使修复区居民生态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得到了强化,这有助于生态修复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既定目标的实现。
表 3 2002—2006年生态修复区居民生态意识等级所占比重 %
4 结 语
(1)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的时间较短,给工程全面社会经济效益监测、评价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需要进行长期的动态监测与分析。生态修复工程具有滞后效应,目前的效益显现不足,可能低估了工程的社会效益。
(2)影响修复区社会经济效益的因素较多,而进行全面的评价需要大量的数据和合理健全的指标评价体系,因此本研究的测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的精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
(3)工程实施给修复区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影响,尽管效益水平不是很高,但总体上是朝着生态修复工程的预期目标前进的,这本身就是由生态效益对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长期的、渐进的、缓慢的特征所决定的。
(4)工程实施对修复区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产生了较大作用,促使当地产业结构向着合理化的方向发展,今后应进一步加以引导,使其向增收增效的方向迈进。
(5)工程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同时发现公众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与增收呈一定的正相关。因此,提高生态修复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是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性的主要动力。
[1]周国富,黄勇,吕涛,等.赤水市生态修复工程社会效益监测与评价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2005,12(1):72-74.
[2]张成旺.平邑县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微观评价[J].中国水土保持,2009(8):46-47.
[3]杨子峰,于兴修,马骞.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效益评价探讨[J].水土保持研究,2006,13(6):175-177.
[4]李智广.刍议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的监测内容[J].水土保持通报,2004,24(2):46-47.
[5]刘霞,张光灿,董勤瑞,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效益监测与评价[J].中国水利,2006(16):49-51.
X171.4
A
1000-0941(2010)03-0046-03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Q2006E 01)
张成旺(1979-),男,山东沂水县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资源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2009-09-30
(责任编辑 赵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