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修改建议
2010-01-22赵先良
赵先良
(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北京 100034)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分类标准》)是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设计咨询和管理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标准,是人们认识和评价矿产资源的基本尺度。近些年来,国土资源部把标准规范修订问题提高到与思想观念转变、体制机制创新一样的高度,可见重视。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的标准规范问题突出,其中首当其冲是《分类标准》,只有《分类标准》改革完善到位,才能指导、开展其他矿产勘查开发相关标准、规范的修改。
1 现行标准存在结构性问题
自1999年新《分类标准》出台以来,该标准与勘查总则、单矿种规范总体执行情况不好,意见相当多,认识不统一,存在多解性。这里有对标准误解和在实践中误用的成分,但根子在于《分类标准》的体系和概念模糊,属于标准本身的问题。
客观上,《分类标准》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产物,局限于对当时矿业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认识,难以十全十美。在主观上,则是对国外分类体系研究不够。《分类标准》采用联合国分类框架(UNFC1997,现已发展到2009年草案)为蓝本,目的是通过运用联合国的方案达到与世界矿业间的沟通。UNFC是以矿床项目评价、勘探阶段划分为基础的宏观分类方案,尤其在其2009草案中,特别作了“项目(projects)”的限定,对项目各阶段产生的资源进行经济技术分析,产生经济的、潜在经济的二类经济类型,未进行分析的则为内蕴经济类型,按工作程度、可行性研究、经济意义三维分三类十型,分类和分级自成系统且合理。但我国在修定标准时,将其作为微观分类予以借鉴,采用其框架、编码和解释,同时又加入了美国地调局宏观分类类型、澳大利亚及欧洲矿山微观分类元素,以及我国块段分类的概念,综合形成现行的四类16型分类标准。由于参照体系多样,并且既想用于政府宏观管理又想兼顾矿山微观管理,造成该标准繁而不全、杂而不清,脉络不系统,概念不准确,既不好理解,也不好操作,所以该标准一经问世即争议不断。
《分类标准》颁布后即进行的储量套改,其技术方法又用计划经济思维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分类标准,进一步模糊了《分类标准》的基本概念。因此在长达7年多的时间里,新老标准与套改技术方法并行,各取所需,造成矿业领域,尤其是评审评估领域很大混乱。鉴于出现的严重问题,国土资源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相继出台了几个解释性文件,但仍是出于维护国家标准、兼顾现实,并力图向市场经济分类方案引导的折中方案,没有触及根本性问题。这次国土资源部立项修改,是一个重大机会,须跳出固有思维,用市场经济的理念,立足大改,彻底理清分类要素,简化方案,阐明概念,便于执行。
2 宏观微观分类分立以化解矛盾
《分类标准》的根本问题是混杂了宏观与微观的分类元素,因此修改的核心是将宏观分类与微观分类分开。历史上我国分类标准(ABCD分级)是一个以矿山块段为单元的微观分类,从勘查到开发都运用此。在宏观矿产资源分析和项目决策中还常用以矿山(矿床)为单元的宏观分类,即常说的勘探储量、详查储量、普查储量和预测资源量,虽然只具有地质意义,但工业部门和可研机构均以此为据,进行项目分析和矿业布局研究。两者是由勘探阶段与区内块段勘探程度联系起来的,几十年来我国各界运用娴熟,已形成我国特点和习惯,是宝贵的实践成果。目前我国矿业界,尤其是矿山和设计部门,仍用此思维进行评价和管理,说明有较强的生命力,应当好好总结。
从现实发展看,既需要矿山微观的分类,也需要宏观的分类。前者是单个矿山(床)勘探开发及生产所需要的,是矿业活动的基本元素;后者是矿业投资决策、政府宏观分析所需的,是矿业活动战略元素,两者是密切相关的,没有微观类型组合,形不成宏观类型,没有项目整体的宏观指导和约束,微观分类也不可靠,有关类型也形不成。因此按宏观微观各自功能,形成分立共存分类,当是可行的解决方案,可避免现行标准中大量存在的交叉混淆问题。
按照宏观分类与微观分类分立的思路,可大大简化方案类型。微观分类以我国1999年以前的分类分级标准向经济意义延伸,以澳大利亚JORC方案为模型,按评价块段分两类6型。宏观分类以联合国三轴矿山项目分类方案为基础,分三类10型或二类7型,在两个方案中建立关联。基于块段的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微观方案(标准主方案)建议示意图见图1。
图1 基于块段的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微观方案
按联合国框架宏观分类方案(标准提示的方案)示意见表1、表2。
表1 宏观分类方案
3 简化方案以求易懂可行
对《分类标准》除简化结构外,还要取消没有实际意义的类型。经过十年的实践,现行分类中有些类型在实践中无法实现或者只存在于理论中,包括基础储量、边界储量和次边界资源量,这些宏观类型在可行性研究、设计和生产中难以划分清楚,应当取消。
是否有必要将边界储量和次边界资源量合并成潜在经济储量,回归联合国框架方案的表述,也有商量的余地。如从与联合国方案对比角度,可以恢复;如从现实角度出发,恢复没有太大意义,因为经过可行性研究认为不经济的,实际就回到内蕴经济。一旦经济技术形势变化,不论是潜在经济的还是内蕴经济的,投资者都要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另外由于矿床的复杂性,可行性研究境界与勘查范围可能不同,加上推断的资源量不参与可行性研究,矿床同时存在潜在与内蕴经济的两类。潜在储量实际是资源量,与一般意义的储量有本质区别。类型多了,徒增理解和统计的复杂性。因此潜在经济类型只具有理论意义,可以取消,建议宏观分类方案进一步简化为二类7型,示意见图2、表3。
表2 宏观与微观分类的关联关系(标准提示的附录)
图2 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宏观方案
表3 推荐的宏观分类方案(标准提示的方案)